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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特殊身份”的抗洪清淤志愿者

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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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南区花溪街道清溪园社区抗洪清淤现场,一名穿着黑色T恤、浅灰色长裤的抗洪清淤志愿者,在身穿“黄马甲”的救援队伍中特别引人注目,他就是巴南区司法局花溪司法所管理的一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仪某某。

仪某某今年29岁,去年12月因酗酒驾车被公安机关查获,今年6月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7月7日起在花溪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一个多月以来,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跟仪某某交心谈话,使其从一度抗拒社区矫正对象这个身份,到现在自觉接受矫正,并对当初的侥幸和不理智非常后悔。8月22日,洪峰过境巴南后留下大面积淤泥和杂物,仪某某主动找到司法所申请参加抗洪清淤工作,他说,自己虽然没什么大本事,但是有力气,大家都在努力,自己作为生活在巴南的外地人也应该为这个城市出一份力。

在清淤工作一线,仪某某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下老实力,做老实事,与救援队的老大哥们一起早出晚归,清淤除渣,用汗水和劳动为周边居民换来一片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受到干部群众一致称赞。

巴南区司法局在平时工作中,注重从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入手提升矫正质量,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将法治、国学、礼仪、爱国教育融为一体,帮助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此次在重大灾情面前,仪某某作为社区矫正对象,积极主动、自发参与到抗洪清淤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卫家园、回报社会,既提高了社会大众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认可度,也检验了我区社区矫正监管改造工作的成效 ,彰显了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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