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1-00224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涉河〔2021〕5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7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8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公路物流基地窑坝河高堡至曹家湾段河道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公路物流基地窑坝河高堡至曹家湾段河道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报告》,并通过复核。根据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和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本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标准采用10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10-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相关要求。
二、同意《报告》推荐的涉河建设方案。
该工程位于巴南区南彭街道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内窑坝河上,起点位于高堡,整治终点位于曹家湾,出口通过跌坎接原河道,通过已成排洪渠汇入大沟景观水体工程。工程河段最小堤距为7.0m,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工程河段整治河道中心线长为1223.00m,其中堤防段长1190.00m,C25砼跌坎消能段长18.00m,护坦段长15.00m。
堤防段河道中心线长1190.00m,堤防段护岸总长2389.10m,其中左岸护岸长1338.57m;右岸护岸长1050.53m,维持现状段长159.28m。护岸型式采用大块石护脚+C20砼框格草皮护坡+堤顶道路或大块石护脚+C20砼框格干砌块石护坡型式,护坡坡比为1:2。堤防段河道整治起点高程为295.00m,终点高程为292.35m,设计河道比降为i=2.22‰。
C25砼跌坎消能段河道中心线长18.00m,跌坎顶高程为292.35m,底高程为288.35m。共设9级阶梯,单级阶梯宽2.0m,高0.5m。
护坦段河道中心线长15.00m,为C25钢筋砼护坦,护坦顶高程288.35m,厚度0.5m,护坦出口与下游河道现状地面线平顺连接。
(一)堤顶
本工程设计堤顶宽度为3.0m。堤顶道路结构形式采用0.2m厚C20砼路面+0.2m厚碎石垫层,道路两侧设C20砼路沿石;堤顶道路临河侧增设置栏杆。
(二)护岸
护岸采用大块石护脚+C20砼框格草皮护坡/干砌块石护坡,护脚横断面为梯形,底宽为0.5m,高0.8m,斜坡坡比1:0.5;护脚与堤顶之间为开挖边坡或碾压土石回填体,临水侧坡率为1:2,护坡材料采用C20砼框格草皮护坡或C20砼框格干砌块石护坡。
河道左岸堤体内设YB100圆形排水盲沟,排水盲沟间排距为5m,坡度为5%。
(三)下河梯步
本工程共设下河梯步12处,间距约200m。梯步宽3.0m,均采用预制C20砼块砌筑。
三、有关要求
(一)你公司应进一步优化拟建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河道管理范围内填方和挡土墙。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建设其它永久性碍洪建(构)筑物。
(二)你公司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公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四)你公司应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该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施工期及运行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巴南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备案。
(五)你公司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开工时由我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六)该工程若与该河段未来水利规划相冲突,则应当无条件支持国家水利发展规划,不得提出相关阻碍水利规划实施的要求。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