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1-00312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水保〔2021〕33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0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1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龙洲湾隧道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的批复
重庆茂和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龙洲湾隧道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审批申请表和《龙洲湾隧道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2),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龙洲湾隧道工程位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和界石镇。起点为教育大道,自西向东,经过城投公司公租房,上跨渝南大道,经红炉片区,穿越铜锣山,上跨渝黔高速,止于南彭物流基地东城大道,起点桩号K6+270,终点桩号K14+337,路线全长8.067km。 工程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按设计全部修建完毕并通车,完成总投资438504.80万元。
该渣场变更水保方案补充报告为补办性质。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将原水保方案批复的3个弃渣场位置、数量变更为红炉渣场、赵家坝渣场和公平渣场3个渣场。原水土保持方案批准弃渣场占地42.33hm2,堆渣量187.49万m3。变更后的渣场及运渣道路总占地14.42hm2(渣场占地11.13hm2、运渣道路占地3.29hm2),堆渣量136.75万m3。
(二)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弃渣场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为463.11万元,主体已列投资429.4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35.40万元,植物措施94.07万元;水保方案新增投资33.64万元,其中施工临时措施3.63万元,独立费用10.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0065.6元(巴南水保[2015]45号对项目主体及公平渣场运渣道路0.13hm2已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再重复计征;此次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为渣场及运渣道路计142904m2)。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二)做好弃渣场及运渣道路的水土保持工作,不定期管护排水沟、沉沙池及绿化措施,确保边沟通畅、沉沙清淤、植被恢复良好,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三)请你司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验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