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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24Y/2021-00321 [ 发文字号 ] 巴南水保〔2021〕4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编码2018-500113-77-01-045185)和《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2),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李家沱街道、龙洲湾街道、南泉街道、南彭街道和界石镇等6个镇街,属于新建加改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巴南区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占地231.74hm2,其中永久占地130.50hm2,临时用地101.24hm2,主要包括水环境治理工程(20个子项)和水环境配套工程(5个子项)的建设(智慧水务子项不涉及土建部分),按项目类型分为管网工程(14个子项)、厂站工程(6个子项)和河道整治工程(5个子项)三个类别。其中,管网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115815m,新建雨水管网11386m,新建雨水明沟98m,进行管道修复11015.81m,新建一体化泵站7座;厂站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质净化站4座,新建再生水厂2座;河道整治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进行流域环境整治95.01hm2,进行岸坡整治19.03km,整治面积为25.90hm2;对涉河建筑物进行修复,进行河道及箱涵清淤约44968.6m3。工程共设置施工营地84处,总占地面积6.12hm2;建设施工便道9.698km,总占地面积4.97hm2

工程挖方172.43万m3,填方85.04万m3,弃方87.39万m3,弃方全部外运至龙洲湾红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回填利用,综合运距15km。项目总投资348715.2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2809.07万元,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工程已于2020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11月完工,建设总工期为31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1.74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8272.65万元,其中主体设计水保投资为17230.93万元,新增投资1041.72万元。新增投资中,分区措施费517.41万元,独立费用159.27万元(含监测费54.93万元,监理费16.97万元),基本预备费40.6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24.44万元(3244371.20元)。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应当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落实并做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四)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要及时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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