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1-00324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水保〔2021〕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5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巴南区滨江片区B地块周边 市政道路(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滨江片区B地块周边市政道路(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编码:2019-500113-54-01-077293)和《巴南区滨江片区B地块周边市政道路(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2),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巴南区滨江片区B地块周边市政道路(二期)工程位于花溪街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边坡工程、桥梁工程、护岸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堆放场七部分。道路工程共涉及两条拟建道路,总长为1455.434m;桥梁工程共涉及两座拟建桥梁,总长162.16m;护岸工程左岸治理岸线长度为1079.2m,右岸治理岸线长度为979.30m;施工临时工程包括施工便道、河面拓宽以及施工围堰三部分。工程总占地面积12.12hm2,其中永久占地6.66 hm2,临时占地5.46 hm2,永久占地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护岸工程及永久边坡,临时占地包括临时边坡、施工临时工程、表土堆放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工程计划于2021年1月动工,2022年6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本工程建设开挖土石方约10.22万m3,回填土石方约10.22万m3,项目区挖填平衡,不存在永久弃渣。工程总投资15178.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830.9万元,资金来源为滨江片区B地块土地出让成本。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12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602.96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476.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126.26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46.93万元,植物措施3.94万元,监测措施费15.7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17.9万元,工程独立费用21.64万元,基本预备费3.1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9680元。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落实并做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六)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要及时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本批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文自行失效。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