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1-00456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水保〔2021〕47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9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1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融创•金裕项目三期至六期(界石组团M分区M25-3/03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巴南水保〔2021〕47号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融创·金裕项目三期至六期(界石组团M分区M25-3/03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葛洲坝融创金裕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融创·金裕项目三期至六期(界石组团M分区M25-3/03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编码:2017-500113-70-03-003707)和《融创·金裕项目三期至六期(界石组团M分区M25-3/03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2),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融创·金裕项目六期,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鹿角光国村,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葛洲坝融创金裕置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占地2.43 hm2,其中永久占地1.67 hm2,临时占地0.76 hm2。工程规划占地面积16696.00 m2,总建筑面积为9267.74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栋合院式住宅、1栋物管配套用房、小区绿化、地下车库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668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517.5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根据主体土石方施工设计报告,工程产生总挖方量13.39万m³,填方3.39万m3,余方10.00万m3。余方全部外运至龙洲湾街道红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已于2021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2月完工,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该方案为补报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43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53.03万元,其中主体设计水保投资为120.59万元,水土保持新增投资32.44万元。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8.47万元,临时措施费用8.26万元,独立费用10.6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0.33万元),基本预备费1.6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1万元(34084.4元,计征面积24346 m2)。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落实并做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四)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要及时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本批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文自行失效。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1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