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2-00006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水保〔2022〕4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1-07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农旅融合项目-碑二路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巴南水保〔2022〕4号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巴南区农旅融合项目——碑二路升级改造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农旅融合项目——碑二路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编码:2019-500113-54-01-062059)和《巴南区农旅融合项目——碑二路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巴南区天星寺镇芙蓉村、二圣镇中坪村和集体村。拟建道路全长9516.121m,起点(K0+000)位于芙蓉村天心寺景区停车场门口,顺接现有碑二路;终点(K9+516.121)位于集体村便民服务中心,顺接现有道路。道路设计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为7.5m,路面宽6.5m,双向两车道。该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5.41hm2,其中永久占地12.96hm2,临时占地2.45hm2。项目由路基工程、弃土场、表土堆放场三部分组成。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排水涵洞、停车场、观景平台以及附属设施等。道路建设开挖土石方约9.83万m3(其中剥离表土1.04万m3),填方约4.23万m3(其中表土回覆1.04万m3),弃方约5.6万m3全部运至新设的1处弃土场,弃土即挖即运。弃土场占地1.73hm2,可容纳弃土约8.5万m3,平均运距约8.0km,该弃土场临时占地手续已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道路沿线共设4处表土堆放场,总占地0.72hm2,用于堆放剥离的表层耕植土。工程总投资9153.6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涉及的拆迁安置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其引起的水土流失不纳入该项目。项目计划建设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总工期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41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87.6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308.8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23.06万元,临时措施投资69.85万元,独立费用54.7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21.05万元、监理费3.47万元),基本预备费9.5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574万元(计征面积为154100m2)。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应当随主体工程监理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五)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要及时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本批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文自行失效。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