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2-00046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水保〔2022〕5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4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9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中建·南宸玖樾(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巴南水保〔2022〕5号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中建·南宸玖樾(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中建信和南宸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中建·南宸玖樾(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编码2019-500113-70-03-078522)和《中建·南宸玖樾(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李家沱组团S分区S26-1/04地块、S26-2/04地块,为新建建设类项目。总占地5.24hm2,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多层住宅、二类高层住宅、多层商业配套用房、地下车库、门卫房、道路和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110631.25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8550.58m2,容积率0.559,建筑密度28.80%,总绿化面积为1.84hm2,绿地率35.11%,停车位950个(均为室内车位)。
该项目开挖土石方2.95万m3,回填土石方42.95万m3,借方40万m3,借方全部来源于中建·南宸玖樾(一期),平均运距约300m。该项目建设时间为2021年4月至2023年2月,总工期23个月,该方案为补报方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72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6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24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64.98万元(主体已列445.74万元,新增119.2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77.23万元,植物措施费368.0万元,临时措施费31.34万元,独立费用28.4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21.02万元),基本预备费1.5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3379.60元(计征面积为52414 m2)。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应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四)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要及时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本批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文自行失效。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2年 1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