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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总河长2024年度履职情况公示表

日期:2025-01-13
【字号:

姓名

何友生

职务

区委书记、区总河长

履职情况

开展巡河7次,发现问题6个,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加强督办、闭环落实。带头落实并督促全区各相关单位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市级总河长第1、2、3、4、5、6号令及《重庆市河长制条例》,推动水环境、水资源的保护与治理,切实做好巡河护河工作,共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巴南。

2024年1月11日十四届区委第100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巴南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审议稿)》的情况汇报,强调要坚持系统治理,迭代升级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等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高标准筑牢中心城区重要生态屏障。

2024年1月16日前往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实地查看大山村水质净化站运行情况,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统筹抓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严厉打击偷排、超排、混排行为,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24年2月21日十四届区委第104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2023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强调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九治”下功夫,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推进美丽重庆建设。

2024年2月29日十四届区委第106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强调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体推进“九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美丽重庆建设。

2024年3月8日十四届区委第10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传达贯彻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和《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审议稿)》有关情况的汇报,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农村黑臭水体加快清零、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巴渝和美乡村。

2024年3月11日带队调研全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调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跟踪问效,举一反三,加大入江河渠和排污口整治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4年3月27日十四届区委第111次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谋划推动今年生态环境工作,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考核评价,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巴南建设。

2024年3月27日十四届区委第111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巴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审议稿)》的情况汇报,强调要强化“上游意识”,担当“上游责任”,落实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赢。

2024年3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总河长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书记袁家军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强调全区上下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落实河长制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切实筑牢中心城区重要生态屏障。

2024年4月2日十四届区委第112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理念,着力提升城乡防洪、水资源优化配置、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治理保护、水利数字化“五大能力”,切实推动全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5月13日十四届区委第120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庆市动员会精神,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实事求是、闭环落实,认真开展问题排查整治,抓好督察组交办问题快速核查、立行立改。

2024年5月13日十四届区委第120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2024年一季度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工作的情况汇报,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闭环落实,针对突出环境风险问题作专项研究。

2024年6月7日十四届区委第124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一体推进“九治”,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深入推进美丽重庆建设。

2024年6月20日十四届区委第126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重庆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强调要迭代升级工作体系,一体推进“九治”,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两江四岸”品质提升工程,深入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项目化、清单化、闭环式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美丽重庆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2024年6月27日十四届区委第128次常委会会议听取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情况的汇报,强调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高标准高质量对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整改整治,抓小抓早抓在平常,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

2024年7月2日实地检查花溪河水质情况,听取河长制落实情况并开展巡河工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以贯之抓好河长制任务落实,推动花溪河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4年7月19日到木洞镇实地督导防汛工作,并开展巡河,强调要建立健全气象预警、信息共享、风险预判、协调联动等机制,全方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以贯之抓好河长制任务落实,推动巴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4年7月26日十四届区委第132次常委会会议听取2024年上半年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盯各项目标任务建设进度,切实抓好新改造城镇供排水管网改造、排污口排查、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无废城市”建设等任务,全面完成年度目标。

2024年8月22日十四届区委第136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的环保志愿者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庆市情况反馈会精神和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展现“上游担当”,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一体推进“九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2024年8月29日十四届区委第13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及一品河、黄溪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项目投资优化有关情况的汇报,强调要加强项目监管,保障项目质量,依法依规加快推进。

2024年9月3日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贯彻实施市级总河长令工作开展情况、上半年水质提升工作开展情况。强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提高河长巡河、查河、管河质效。

2024年9月20日十四届区委第141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甘肃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强调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体推进“九治”,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切实筑牢中心城区重要生态屏障。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区委第147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长江三峡库区巴南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审议稿)》,强调要复盘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抓好污染防治,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

2024年12月12日前往木洞镇开展巡河,强调要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持续巩固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果,以更坚决态度、更扎实举措防污治污,强化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确保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024年12月13日十四届区委第154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区水利局党委书记抓党建带全局和述责述廉情况汇报,强调要坚持抓党建带全局,深入推进党建统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党建统领工作体系,进一步抓实河长制工作。

2024年12月27日十四届区委第15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调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强调要以环境保护为工作目标,以治水为重点,重塑工作机制体系,加强源头治理,提高流域镇街对河流保护的积极性,举一反三解决问题,全力确保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2024年12月27日十四届区委第15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重庆市巴南区水网建设规划》编制成果、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成果等情况汇报,强调要提前谋划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提升水环境质量。

姓名

贾  晖

职务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区总河长

(任职时间:2024年1月-2024年3月)

履职情况

巡查五布河巴南段1次。强调要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带头排查“三排”“三乱”“三率”等问题,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深入实施“一河一策”,有序组织开展河流治理保护工作。

2024年1月29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2月8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传达贯彻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3月6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传达贯彻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巴南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流程(试行)(送审稿)等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3月6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应急局关于传达贯彻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送审稿)等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3月6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3月25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水利局关于传达贯彻2024年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

姓名

钟  涛

职务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区总河长

(任职时间:2024年4月-2024年12月)

履职情况

巡查五布河巴南段3次,发现并解决问题3个。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实施市级总河长令,开展好农村黑臭水体专项行动。要压实河长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河查河治河管河,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持续推进“一河一策”年度任务实施。

2024年5月7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一季度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开展污染问题整治,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美丽重庆建设作出巴南更大贡献。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启动,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端正态度、迅速行动,严格按照2月27日和3月28日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特别是友生书记讲话要求,做好迎督准备,确保顺利通过督察。

2024年6月12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巴南区推进美丽重庆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清单(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强化目标导向,对标任务、深入谋划、打表推进,确保全面完成治水治气、治土治塑、治山治岸、治乡治城各项工作目标。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对照清单密切跟踪任务进度,对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加力督促,确保序时进度和工作质量。三是强化创新创优,大力推动市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培育、农村黑臭水体清零、“机动车尾气问题处置一件事”、市级幸福河湖等试点工作,努力形成一批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不断提升巴南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工作的贡献度和辨识度。四是强化整改落实,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务必按照整改方案落实到位,并主动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2024年6月21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重庆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精神。

2024年6月24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及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城市管理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工作等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朱激扬同志统筹,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单位各负其责,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162件群众投诉问题以及后期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抓好“后半篇文章”,确保闭环管控、整改到位,坚决“清零”、杜绝“返潮”。 二是全区上下要深刻汲取全市“四个典型案例”教训,深化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聚焦共性问题、高频问题,建立健全“长久立”的制度机制,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提升环境质量。刘功峰同志牵头,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借鉴先进经验,深入研究论证,尽快提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方案,报区政府研究;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加快城乡污水管网排查,坚持轻重缓急推进管网整治,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

2024年7月4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听取分管区领导安全生产履职半年情况汇报,听取区教委关于校园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工作情况汇报,调度平安稳定工作。

2024年7月4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巴南区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送审稿)》。

2024年7月4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城市管理局关于传达贯彻全市建筑垃圾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7月17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8月8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一体中心关于2024年上半年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4年8月8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以奖促治”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8月8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传达贯彻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8月8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巴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和撤销方案(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8月20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住房城乡建委关于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及一品河、黄溪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项目投资优化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8月27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反馈督察情况会议精神。

2024年9月25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长江三峡库区巴南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10月9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区应急局关于全区入汛以来防汛救灾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10月16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城乡一体中心、区发展改革委、二圣镇关于实施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增量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11月13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11月20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传达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第二次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及我区贯彻落实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部门、镇街各负其责,按照“动态清零”原则,严格履行属事属地责任,逐级落实巡查整治责任,依托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广泛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宣传,持续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成效,实现农村黑臭水体“长制久清”总体目标。

2024年12月6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水网建设规划(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12月6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河道采砂统一管理模式改革试点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12月6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水利局关于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成果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12月17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巴南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2024年12月25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巴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朱激扬同志统筹,区生态环境局牵头,一是压实相关部门、镇街属事属地责任,坚持试点先行,突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进系统治理;二是强化向上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推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三是因地制宜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宣传鼓励群众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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