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0-0004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水保〔2020〕24 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15 | [ 发布日期 ] | 2020-07-15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小南海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龙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小南海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2),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小南海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位于巴南区鱼洞街道天明村,建设内容包括2条道路和1个平场地块,占地面积8.73hm²,均为永久占地。道路总长约1.42km,其中一号路总长约258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km/h,标准路幅宽度26m,全线无结构物。二号路总长约1.16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标准路幅宽度26m,道路含一座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小箱梁桥,长约67m。二号路终点与一号路起点交叉处有一个平场地块,平场面积约0.62 hm²顷,平场后作为停车场使用。项目开挖土石方约111.96万立m³,回填土石方约0.78万m³,弃方111.18万m³,弃方拟运至龙洲湾沿河村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计划于2020年6月动工,预计2021年8月竣工,总工期15个月。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25760.0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382.48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73hm²。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五)基本同意弃渣处理方案。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394.74万元,其中主体设计已列水土保持投资2219.57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75.1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3.4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04万元,监测措施投资11.41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11.48万元,独立费用127.38万元,基本预备费9.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22万元。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落实并做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六)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要及时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本批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文自行失效。
附件:1. 小南海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小南海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