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水利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24Y/2020-00050 [ 发文字号 ] 巴南水保〔2020〕26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天冠物流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荣世达药品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天冠物流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2),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天冠物流港位于巴南区南彭街道百合子村,主要功能为物流仓储,由一栋高层物流仓储(丙类)、一栋单层物流仓储(丙类)和一栋单层物流仓储(戊类)、配套服务用房、车库、设备用房组成。总用地面积为5.33hm2,项目建筑面积69702.04m2。项目土石方总挖方3.17万m3,总填方3.17万m3,场内土石方平衡。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500万元,资金来源于重庆荣世达药品物流有限公司自筹。总工期67月,项目已于20144月开工,于201910月完工,此方案属补办性质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33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五)基本同意弃渣处置方案.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98.6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78.53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0.10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监测费3.76万元,独立费用8.50万元,基本预备费0.3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47万元。根据《巴南区南彭功能区A标准分区(南彭物流基地部分)》(渝水许可﹝2014﹞134号),该项目水保补偿费已缴市财政,故不再重复计征。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落实并做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二)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要及时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本批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文自行失效。

附件:1. 天冠物流港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天冠物流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0年7月 10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