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59H/2023-0026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12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2 |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长江南岸线延伸工程巴滨绿岸段建设工程)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b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nqcmb@163.com。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并行阶段综合窗口16,邮编:400055。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市“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长江 南岸线延伸工程巴滨绿岸段建设工程 |
重庆市巴南区 |
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71757.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6万元。项目起点为巴滨路茶花广场,终点位于鱼洞老街,岸线长度13.5km,总面积201.9ha,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步道贯通工程、人行天桥工程、结构工程、景观植物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
施工期措施: (1)废气: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加强建筑渣土、砂石等易撒漏物料的运输管理,车辆出口设置汽车冲洗设施;施工场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2)废水:施工期严禁各类废渣、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各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收集处理设施。(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4)固废:废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送往指定消纳点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5)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剥离表土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不涉水施工,严禁在河岸内设置临时施工用油、储油设施。 |
已取得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长江南岸线延伸工程巴滨绿岸段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长许可决[2022]219号);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长江南岸线延伸工程巴滨绿岸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巴住建初发[2021]13号) |
已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