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59H/2025-001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1 |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香又香食品公司建设投资项目)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阅:http://www.cqbn.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nqcmb@163.com。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综合窗口,邮编:400055。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香又香食品公司建设投资项目 |
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和平桥街 |
重庆香又香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新境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和平桥街31号,本项目占地面积6454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拟建1条酱腌菜生产线、1条预包装调料生产线,设计年生产酱腌菜-盐水渍菜2700吨(泡辣椒1000吨、泡姜200吨、泡萝卜900吨、泡酸菜400吨、泡豇豆100吨、泡蒜100吨)、预包装调料500吨(油辣椒50吨、麻辣调料50吨、火锅底料300吨、泡菜类调料100吨)。项目仅设食堂,不设宿舍,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3.3%。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采取主要措施有:①按照技术规范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②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和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③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④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⑤禁止从三米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⑥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⑦房屋建设施工应当随建筑物墙体上升,同步设置高于作业面且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⑧建筑垃圾应当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前清除。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及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既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同时,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因此,本项目施工期间不产生餐饮含油废水。 (3)噪声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为土建施工机械噪声及设备安装调试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5~85dB(A),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不利影响。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固废来源主要为原有建筑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生产设备及管道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施工期间开挖土方部分用于填方以及后期绿化覆土,多余弃渣交由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堆土场规范堆放。生产设备废包装箱(盒)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废气。项目天然气锅炉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3及其修改单标准限值要求后,经排气筒集中排放(DA001)。项目炒制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气旋喷淋+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达到《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表1中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标准要求后,由专用管道超屋顶排放(DA002)。项目食堂油烟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由专用管道超屋顶排放(DA003)。厂界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泡渍废水、泡菜清洗废水采用“强制循环蒸发+蒸发釜系统”预处理(处理规模20m3/d)后与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一同经厂区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80m3/d)处理达与碑垭村污水处理站协议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碑垭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 848-2021)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马道塘河。 3.固体废物。项目成品不合格品、火锅底料滤渣经收集暂存于有盖容器内,并在产生24小时内交餐厨垃圾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交由供货商负责回收处置;废洗洁精桶、废活性炭、废水蒸发盐结晶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油脂由资质单位清理时带离厂区,不在厂内贮存;废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废紫外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铅酸电瓶、化验废液、废试剂瓶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并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4.噪声。运营期采用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处理。 |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11-500113-04-01-90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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