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59H/2025-0016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9 |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巴南独龙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bn.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nqcmb@163.com。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邮编:400055。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巴南独龙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分公司 |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110kV独龙~公平线路2×0.635km,其中双回架设架空线路2×0.4km,电缆线路2×0.185km,架空线路弧垂调整2×0.05km,新建杆塔2 基;新建110kV独龙~南彭线路2×0.79km,其中双回架设架空线路2×0.3km,电缆线路2×0.19km,架空线路弧垂调整2×0.3km,新建杆塔2 基。拆除原公彭东西线N21~23塔段导线约650m,并拆除铁塔3基。总投资1851.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 |
施工期 (一)生态环境:本工程为点状工程,占地面积较小,对区域土地利用的影响较小。本工程塔基用地范围内未发现珍稀、濒危及国家级和重庆市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项目评价区未见国家级及重庆市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工程的建设对区域自然植被、植物资源及野生动物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须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地表上的砂石残余料及混凝土;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并对场地覆土撒播草籽进行植被绿化,绿化播撒的草籽或恢复的植被需选用乡土种和常见种,禁止引进外来物种。 (二)声环境:本工程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产生噪声。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变电站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工程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将随之消失,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暂时性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023〕363号)的规定。 (三)施工扬尘: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其施工扬尘也将随之消失。本工程施工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主要是变电站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修正) 》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四)地表水环境:本工程施工期废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利用租住地既有设施收集处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沉淀池上方若有含油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下方沉淀后的清水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抑尘,不外排。 (五)固体废物: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线路塔基及电缆排管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拆除线路产生的杆塔、导线、绝缘子等材料及塔基混凝土;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架空线路塔基基础开挖产生的基槽余土临时堆放于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杆塔施工结束后就地压实填平或附近低洼处夯实,不外运,不另设弃渣场。电缆线路开挖产生的弃土应及时清运至周边建筑垃圾处置场。拆除的杆塔、废导线、废金具等交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物资部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影响周边环境。本项目施工量较小,施工时间较短,施工期固废均妥善处置,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一)电磁环境:根据预测结果,本工程输电线路沿线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预测值均能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000V/m 、磁感应强度100μT 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内。 (二)噪声:根据类比分析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昼间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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