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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59H/2025-002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 发布日期 ] 2025-12-25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渝赤叙高速建设项目110kV合坝线迁改工程、摩托车及通机点火线圈套件生产项目)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阅:http://www.cqbn.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nqcmb@163.com。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综合窗口,邮编:400055。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渝赤叙高速建设项目110kV合坝线迁改工程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百胜村、一品街道桥口坝村

重庆渝赤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百胜村、一品街道桥口坝村,因渝赤叙高速公路建设改建,工程采用单回架空架设,新建线路长1.4千米,弧垂调整段长1.87千米,新建杆塔5基。拆除线路长约0.9千米,拆除杆塔5基。新建线路导线采用1×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导线排列顺序为三角排列,地线采用248OPGW-13-90-2型复合光缆。弧垂调整段杆塔、导线利旧。工程总投资747.6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施工前,划定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塔基施工场地、施工临时道路以及牵张场用地范围,尽量避开高大乔木及植被茂盛区域。

2)减缓措施

①施工前,对占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用于后期复绿用土。②牵张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现有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

3)管理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林地保护的知识宣传,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滥砍滥伐。

4)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后期临时占地复绿中,应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并与当地景观相协调,严禁引入外来物种,进一步降低工程对林地植被造成的不利影响。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优化施工布置选址,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可能避开林地以及王锦蛇活跃地方(水塘、水沟等),保护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植被环境。

②优化施工作业程序,避免因夜间作业引起施工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干扰。

2)减缓措施

①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避开乌梢蛇和王锦蛇繁殖时期(5~7月),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②优化施工机械设备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持续运行,对区域陆生动物,特别是鸟类栖息产生影响。

3)管理措施

加强对施工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损坏、诱捕野生动物的惩罚条例,不得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中发现保护动物,应停止施工,采取避让、转移等措施。

4)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改善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工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及野生动物栖息地损失,仅靠生物群落的自然演替恢复速度较慢。因此,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开展植被恢复,营造野生动物生境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施工中,注重表土保护,对施工作业范围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对开挖裸露边坡及临时堆土进行遮盖;做好塔基区排水、护坡、挡土等措施;对牵张场进行土工布铺垫。

(2)施工后期,拆除临时设施,对临时占地范围内土地全面整地后,对耕地进行复耕,林草地进行撒播草籽复绿。

3)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减少土石方开挖量。

4)施工前,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施工作业时间,避开雨季施工,下雨天不得进行开挖作业。

采取以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因项目建设造成的土壤流失将得到有效控制。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施工道路等易产尘区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使路面保持湿润,减少由于运输车辆经过和风吹引起的道路扬尘。

2)禁止在大风、横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对开挖裸露边坡和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

3)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

4施工期铁塔基础的浇筑外购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现场布置拌合站。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降低大气对环境的影响,且项目施工期较短,大气污染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四)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利用周边居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2)遵循《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工地污水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通过设置简易沉淀池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自然蒸发。

3)施工场地内禁止设置存油罐,不设置机修区,施工机械设备加油时应采取防跑、冒、滴、漏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工程建设中,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2)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设备,牵张场内架线设备远离居民区一侧。

3)施工期除落实上述噪声源、传播途径控制措施外,针对距离施工场地较近的环境敏感目标附近的施工作业活动应加强管理,除夜间禁止施工外,居民午休期间暂停高噪声作业活动,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4)在拆除杆塔及导线的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金属摩擦;运输车辆经过密集居民区时,应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落实以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且项目施工期较短,噪声污染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六)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新建塔基段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沉淀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拆除段主要产生导线、地线、建筑垃圾、铁件等。

1)土石方

本工程土石方包含一般土石方和表土。经统计,本工程土石方总开挖1365m3(含表土剥离315m3),总填方1365m3(含表土回覆315m3),工程区内能够挖填平衡,无外弃土石方。

2)沉淀渣

泥浆废水静置沉淀后,将产生少量的沉淀渣,对底部沉淀渣清掏至塔基施工场地内自然风干后,在塔基施工场地内回填,不乱弃。

2)生活垃圾

本工程施工人员约3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kg/d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打包后,交由当地垃圾收运系统处理。

4)导线、地线、铁件

本工程拆除导线、地线共计5.49t,拆除铁塔2基,拆除杆塔铁附件0.6t,集中收集后运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分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5)建筑垃圾

本工程共计拆除3基水泥门杆(含拆除塔基)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渝赤叙高速渣场填埋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对植被恢复区的抚育和管护,及时补种。

2)在线路维护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巡查,根据运行期需求及时开展声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线路沿线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区域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三)电磁防护措施

1)架空线路导线对地距离需满足现有设计高度,即最低导线对地高度为9.5m,并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和设计高度进行施工;

2)在不考虑风偏的情况下,在现有设计高度前提下,为确保沿线电磁环境达标,本项目迁改线路需与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建筑保持以下距离:与边导线的水平距离至少为4m,或与下相导线线下垂直距离至少为2m(满足二者条件之一即可)。

3)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4)在运行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确保项目周边电磁环境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巴南发改审发2025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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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摩托车及通机点火线圈套件生产项目

重庆市巴南区天安路219

重庆鑫全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购置重庆市巴南区天安路219号南山控股·巴南智造园厂房,建筑面积1790.11平方米,营运期外购塑料颗粒新料、钢卷、插片等原辅料,通过钢卷下料、成型、塑料颗粒干燥、注塑及组装等工序,年产摩托车点火线圈套件及通机点火线圈套件共计1000万套。厂区不设食宿100,其中环保投资10元。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购置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调试,无土建工程。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和调试,不涉及土建工程,颗粒物产生量较小,通过厂房通风换气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巴南智造园已建生化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鱼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优选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强度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噪声,昼间进行材料运输,并避开休息时段,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倡文明施工,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制度,特别是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减少人为大声喧哗,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采取上述措施后,加之经墙体阻隔,可有效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出现。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项目的施工噪声将消失。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废包装材料和工人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材量较小,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塑料颗粒干燥及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及混料粉尘。干燥设备排气口连接废气管道收集干燥废气、注塑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注塑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及混料工序均位于密闭的房间内,塑料颗粒粒径较大,混料机为密闭设备,破碎机进料口设置防尘帘,出料口为密闭抽屉式设计,产生的破碎、筛分及混料粉尘量较少,大部分沉降在房间内、少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地面清洁废水经自建隔油设施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巴南智造园已建生化池处理后排污市政污水管网,经鱼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入长江。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1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建筑面积20m2,做到防扬尘、防渗漏、防雨水等措施,地坪做防渗处理并张贴相应标识标牌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应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或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1危险废物贮存点建筑面积5平方米,“六防”(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设施,并于危险废物贮存点上方设置托盘,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2509-500113-07-02-66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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