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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59H/2025-001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13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罗书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接龙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改造和维护的建议》(第20250049号)收悉,经与您沟通、与协办单位共同商讨、接受各种方式的督办意见,形成该建议的办理共识和措施,并狠抓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多方沟通研究形成的共识和拟采取的办理落实措施情况

(一)形成的共识情况。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修建时间早,均不同程度存在设计标准低、设施老化、收水不畅、管网破损、污水处理功能障碍、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力度普遍不足,缺乏长效化管理机制和运维管理模式,缺乏专业的系统设备运行维护管理人才,导致日常维护不专业,运营经费缺口也比较大

(二)拟采取的办理落实措施情况。

1.印发《巴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升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及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将新湾村、自力村、柴坝村、荷花村、关塘村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整改范围,梯次推进设施整改。

2.针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问题,我局积极推进委托第三方运营,并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在我区委托第三方运营单位之前,继续由接龙镇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责任主体,负责设施运营维护。目前我局已积极对接区财政局,函请将农村集中污水设施纳入第三方运维。

二、办理落实情况

(一)措施一落实情况。

我局牵头编制印发了《巴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巴南府办〔20252号),通过系统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污染调查行动、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行动、集中资源化利用行动、城镇设施管网延伸行动、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整改行动、常态化监管能力提升行动、“零直排村”建设等,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和有关镇街属地责任,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及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新湾村、自力村、柴坝村、荷花村、关塘村污水处理设施已纳入整改范围,我局将督促镇街梯次推进设施整改,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措施落实情况。

1.在我局委托第三方运营单位之前,继续由接龙镇人民政府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责任主体,负责设施运营维护。

2.多渠道筹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我局已积极对接区财政局,函请将农村集中污水设施纳入第三方运维。

此答复函已经吴平局长审签,并已上传巴南区代表议案建议系统。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局。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5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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