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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59H/2022-00076 [ 发文字号 ] 巴南环保发〔2022〕7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24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1修订)》的通知



巴南环保发〔2022〕7号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1修订)》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1修订)》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2021修订)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1 总则 - 1 -

1.1编制目的 - 1 -

1.2编制依据 - 1 -

1.3 工作原则 - 2 -

1.4适用范围 - 2 -

1.5 事件分级 - 2 -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4 -

2.1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 4 -

2.2 应急组织成员及职责 - 5 -

3预防和预警 - 8 -

3.1预防 - 8 -

3.2预警 - 10 -

4应急响应 - 11 -

4.1响应分级 - 11 -

4.2先期处置 - 12 -

4.3扩大应急 - 13 -

4.4现场处置 - 13 -

4.5应急监测 - 15 -

4.6 处置信息报告 - 15 -

4.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 16 -

4.9应急终止 - 18 -

5后期工作 - 18 -

5.1后期防控 - 18 -

5.2事故调查 - 18 -

5.3善后工作 - 19 -

5.4总结归档 - 19 -

6应急保障 - 19 -

6.1应急队伍保障 - 19 -

6.2物资装备保障 - 20 -

6.3应急技术保障 - 20 -

6.4应急通信保障 - 20 -

6.5应急资金保障 - 21 -

7应急预案管理 - 21 -

7.1宣传教育 - 21 -

7.2技能培训 - 21 -

7.3预案演练 - 21 -

7.4预案管理 - 22 -

7.5预案更新 - 22 -

7.6预案实施 - 22 -

8 附件 - 22 -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及时预防、控制和消除辐射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巴南区辐射环境安全,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高效地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避免或减少事故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辐射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巴南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及时;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巴南区范围内或可能涉及巴南区的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中辐射事故主要指下列设施或活动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者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

(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铀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3)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4)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区境内坠落造成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5)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可能对我区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内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参考本预案执行。

1.5 事件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5.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严重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对我区境内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的航天器坠落事故或境外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

1.5.2 重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

(1)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1.5.3 较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

(1)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1.5.4 一般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

(1)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①;

(4)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5)测井用放射源落井,打捞不成功进行封井处理。

①注:辐射事故的量化指标见表1。

表1:辐射事故分级的量化指标

辐射事故量化指标

气态放射性物质I-131当量

环境剂量率0.1mSv/h的面积,或/沉积水平1000 Bq/cm2,或沉积活度100 Bq/cm2

水环境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的Sr-90当量

地表、土壤污染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的Sr-90当量

运输时放射性同位素释放

特别

重大

5.0E+15Bq

3 km2

1.0E+13Bq

1.0E+14Bq

25000D2

重大

5.0E+15Bq

5.0E+14Bq

3 km2

0.5 km2

1.0E+13Bq

1.0E+12Bq

1.0E+14Bq

1.0E+13Bq

25000D2

2500D2

较大

5.0E+14Bq

5.0E+11Bq

0.5 km2

500 m2

1.0E+12Bq

1.0E+11Bq

1.0E+13Bq

1.0E+12Bq

2500D2

2.5D2

一般

5.0E+11Bq

500 m2

1.0E+11Bq

1.0E+12Bq

2.5D2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由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统筹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小组”),为巴南区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包括总指挥(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副总指挥(分管辐射工作或环境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以及根据突发环境事故影响程度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

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位:办公室、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环境督查与法制科、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1)负责区辐射事故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2)执行上级的指令处置辐射事故;

(3)决定区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级别调整和应急状态的解除;

(4)向区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及控制污染,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

(5)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辐射事故信息;

(6)接受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指挥,处理辐射污染事故;

(7)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8)应急结束后,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2.2 应急组织成员及职责

(1)应急指挥小组

1)指挥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2)副指挥长:分管局领导

3)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办公室、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环境督查与法制科、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等科室、站、队负责人。

工作职责:行使现场指挥职责,接受上级部门指挥,对监测预警、污染处置、事故调查、信息报送、信息通报、信息发布等工作进行指挥。

(2)指挥长职责:

1)负责区辐射事故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2)执行上级的指令处置辐射事故;

3)决定区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级别调整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4)发布和解除蓝色预警信息;向区政府提出黄色预警信息建议,及控制污染,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

5)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辐射事故信息。

(3)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1)牵头单位:办公室。

2)成员单位:办公室、审批科。

3)工作职责:对监测预警、污染处置、事故调查、信息报送、信息通报、信息发布、新闻舆情等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促落实。

向各组传达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做好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信息通报、处置进展上报及档案整理工作。

负责应急物资、救援队伍、仪器设备、应急车辆调配与日常管理和应急工作经费、应急通讯及电力保障工作,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生活服务保障。

(4)现场处置组

1)牵头单位:审批科、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2)成员单位: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环境督查与法制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3)工作职责:指导、督促有关救援队伍、企业开展辐射污染控制、消除工作。协助人员疏散安置工作,编写处置快报报综合协调组。

(5)应急监测组

1)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2)成员单位: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相关技术检测单位。

3)工作职责: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会商,制订监测方案,实施应急监测,进行污染动态预测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编写监测快报报综合协调组。

监测能力不足时,寻求市环境监测中心、社会监测单位帮助。

(6)事故调查组

1)牵头单位:审批科、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2)成员单位: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环境督查与法制科。

3)工作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原因、辐射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赔偿、追责等工作;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7)专家组

区生态环境局辐射应急专家组由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指导工作,为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可根据实际情况联系聘请行业领域内专家。其主要职责:

1)对局辐射应急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应急指挥中心各组成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辐射事故的工作方案、应急措施予以咨询并提出建议;

4)在发生辐射事故时,对事发现场情况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对事态评估、信息发布、级别判断、污染物扩散趋势分析、污染控制、现场应急处置、人员防护、隔离疏散、抢险救援、应急终止、环境修复及污染损害赔偿等工作提出建议,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参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3预防和预警

3.1预防

(1)审批科、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加强对从事核技术利用、放射性物品运输等企事业单位的监管,预防辐射射突发事故的发生:

1)完善监管体系。开展辐射污染源申报登记和检查,建立放射源数据库及监管信息系统,严格涉辐射源项目环评审批,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辐射事故的发生,利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和监测信息数据库,收集、分析、传送核与辐射事故信息;建立并加强与毗邻区县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评估,提高辐射事故监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加强放射源的现场检查、监管和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涉源单位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应急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收集和分析辐射工作单位的常规环境监测资料,查找和分析安全隐患,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收集和整理辐射事故典型案例,开展事故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

3)强化放射性废物和高危险放射源的监管和监测。加强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的管理,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加强放射源的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放射源的丢失,被盜、失控等事故隐患;对I类和Ⅱ类放射源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高活度放射性物质运输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4)建立完善辐射事故监测体系,及时配备辐射监测设备,适应新时期辐射环境管理的需要。

5)建立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快速响应和信息畅通。

(2)从事核技术利用,放射性物品运输等企事业单位强化自我环境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从事核技术利用,放射性物品运输等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事业单位”)单位要严格落实辐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设备,做好辐射事故风险识别、登记、评估、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加强放射源在运输、贮存与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定期排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设施、设备,并定期做好检测、维护。发现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

3.2预警

(1)预警分级

按照《巴南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辐射事故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标识。

一般预警(Ⅳ级、蓝色):存在辐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或引发一般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

较大预警(Ⅲ级、黄色):情况紧急,可能造成或引发较大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造成较多人员损伤的。

重大预警(Ⅱ级、橙色):情况比较紧急,可能造成或引发重大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造成人员伤亡或更多人员损伤的。

特别重大预警(Ⅰ级、红色):情况危急,可能造成或引发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更多人员伤亡的。

根据事态的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者解除。

(2)预警报告和通报

发生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应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处及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公众可通过“110”公安报警电话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报告。若发生放射源丢失或被盗事故,同时报告区公安局(110/02366221475),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情况,还应通报卫生健康委。交通、公安部门发现放射性物品运输事故,应及时报生态环境部门。

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核实,初判为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立即电话报告、1 小时内书面报告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

发生辐射事故后,初步甄别确定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其他因素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通报同级有关部门。

(3) 预警发布和响应

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按照《巴南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和属地管理原则。

(1)Ⅰ级和Ⅱ级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和区政府,区局辐射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区政府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Ⅲ级和Ⅳ级响应:初判发生较大或一般辐射事故,区局辐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令综合协调组报告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应急办和区政府,提请区政府按照《巴南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启动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并牵头组织应对工作;组长指令区局辐射应急领导小组九个工作组、专家、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按相关职责协助区政府开展应对工作。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当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和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重大会议、活动期间,敏感时期和敏感区域发生或可能发生辐射事故时可向上调整响应级别。

4.2先期处置

辐射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应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区生态环境局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先期处置,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已经开展的先期处置进行指挥、协调。

如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则应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保护好现场,建议区政府控制或切断辐射事故及放射性污染蔓延的途径,全力控制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如放射性同位素失控、废旧放射性物质泄漏,则应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全力控制发展态势,防止次生事件的发生。如射线装置失控,则应马上切断电源。对可能受放射污染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

4.3扩大应急

发生一般、较大辐射事故后,区生态环境局实施处置仍未能控制事态发展,应立即向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应急办报告并请求支援。

发生重大辐射事故和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后,区生态环境局按市级层面辐射应急预案要求执行相关工作。

4.4现场处置

(1)辐射事故处置程序

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 应作出以下措施:

1)立即报告应急指挥小组指挥长,指挥长召集局应急成员科室、单位进行分析研判与甄别;

2)分析研判与甄别后,现场处置组立即派相关人员携带应急设备赶赴现场;

3)应急指挥小组接手辐射事故责任单位指挥权,调阅辐射事故单位先期处置情况,如发现该事故等级为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可以建议区政府上报市政府;

4)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工作。

(2)应急处置措施

1)安全防护。现场处置组指导现场应急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配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指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

2)应急监测。应急监测组在发生辐射事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事故责任单位划定安全区域,制定监测方案,提供监测数据,为辐射事故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3)人员搜救。现场处置组配合区消防救援支队搜救遇险人员,转运安置获救人员和伤员,按专家指导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同时避免造成次生伤害。

4)隔离疏散。现场处置组配合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根据事发地及影响区域的气象、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度等情况,设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5)医学救援。现场处置组配合区卫生健康委,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人员进行现场救护,根据伤病人员放射损伤程度,送到相应医疗机构治疗;视情增派医疗专家、调配急需药品和设备。必要时,组织开展公众心理干预和健康教育。

6)危害控制。由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调集人员、设备,及时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以及由其他因素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7)舆论引导。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配合区委宣传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和应对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做好政策解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8)维护稳定。现场处置组配合区公安分局,加强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区域治安管控;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置化解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5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综合协调组的相关要求尽早组织开展如下应急监测工作。

(1)协助事发企事业单位划定安全区域。

(2)制定监测方案,开展现场应急监测,确定事故性质、污染程度及范围,明确放射性核素种类、活度或射线种类,并作好记录。

(3)对有可能受到超剂量照射的人员进行受照射剂量估算;对有可能遭受放射性沾染人员的衣物等所属物品进行表面污染测量,并对被污染的物品进行标识。

4.6 处置信息报告

由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按照《巴南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综合协调组与事故调查组按照以下信息报送要求,编制应急处置快报,及时向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信息。

(1)报送级别

当发生辐射事故时,按规定向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2)报送时限

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三类,时间要求分别为:

初报:初判为一般或较大辐射事故的,30分钟内电话报告区政府、1小时内书面报告,并同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续报:原则上每天不少于1次,分级别报送区政府、生态环境局。

终报:应急响应终止后1个工作日内分级别报送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3)报告内容

初报:信息来源;事故责任单位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影响人员、污染面积、放射源或射线装置信息;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初判等级;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现场负责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续报:对初报要素不齐全或事故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并附应急监测快报、监测点位分布图、污染分布及变化趋势图等资料。

终报: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终报,包括处置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4.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舆情信息组结合综合协调组的相关要求,遵守区政府的规定组织开展如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

(1)提出一般、较大辐射事故信息发布的建议,按照工作程序向社会发布。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2)做好辐射事故舆情监测、收集、研判、报告和引导工作,针对涉及辐射事故的各种疑问、谣言、传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澄清事实。

4.8安全防护

区局辐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现场情况及专家意见,组织开展公众及应急人员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1)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

(2)指导、督促辐射事故现场应急人员根据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装备,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程序。采取距离防护、屏蔽防护和时间限制等手段,确保辐射事故现场应急人员的安全。

(3)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公众疏散方式和方向,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4)必要时,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之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5)辐射事故现场应急人员根据专家意见开展受照超剂量的应急行动。

4.9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区辐射应急指挥部决定响应终止:

(1)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或控制;

(2)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响应终止程序

1)当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达到响应终止条件时,按市级层面辐射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执行。

2)当较大、一般辐射事故达到响应终止条件时,由辐射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命令,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状态终止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5后期工作

5.1后期防控

响应终止后,审批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根据需要指导涉事企业、单位等的环境监测,督促肇事单位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故。

5.2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在一般突发环境事故响应终止后30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开展辐射事故的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和调查报告报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

发生一般及较大突发环境事故,事故调查组在响应终止后30日内会同上级事故调查组及相关部门、专家对事故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开展辐射事故的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并将调查报告报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情况特别复杂的,经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批准,按规定延期报告。

5.3善后工作

应急指挥小组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评估结论作为事故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5.4总结归档

辐射事故调查评估结束后,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应急工作组完成相关文字、影视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评估预案响应、处置效果、事故影响等情况,形成应急工作总结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对事故过程、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并根据要求分别报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归档后,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中补齐本案件所有登记信息,办结案件。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办公室建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体系,作为辐射事故处置的指挥队伍。

审批科建立辐射事故应急专家队伍,保障辐射事故处置的技术支持。

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建立应急监测队伍,承担辐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的现场监测,并提供环境质量和污染变化的预测预警等技术保障工作。此外支持社会性专业力量参与辐射事故应急救援。

6.2物资装备保障

审批科、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督促从事核技术利用的企事业单位、负责应急救援的有关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信息库,明确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维护、保养、调用等制度,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生态环境局要将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环保应急物资库建设,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应急物资。

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审批科配备参加应急处置的单位应配备的应急设施、设备及辐射剂量检测仪器(包括数字式个人剂量计、巡测仪和表面污染检测仪等),同时组织储备一定数量的医药、防护设备(包括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口罩等)。

6.3应急技术保障

审批科大力推进先进技术、装备的配备,加强全区辐射风险监测技术、监测设备的储备,不断提高辐射事故预防预警、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的智能化、数字化和科学化水平。

6.4应急通信保障

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部门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完善公用通信网络与各部门、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和通信技术力量,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信系统性能完好,确保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及现场各专业应急组之间的联络畅通。建立巴南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通讯录,各应急成员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办公室要做好应急信息网络通讯和数据传输保障工作,保证突发环境事故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

6.5应急资金保障

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将辐射环境应急经费纳入常年经费预算,落实应急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队伍建设、物资储备、演练培训等专项经费。

7应急预案管理

7.1宣传教育

宣教中心利用新闻传媒、互联网等宣传辐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辐射防护常识,提高公众的核安全防护能力。

7.2技能培训

审批科配合市级每年定期组织生态环境系统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业务提升,切实提升辐射事故现场处置能力。

7.3预案演练

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制定和实施应急演习计划,每年组织开展应急实战演习,不断提高应急实战能力。每次演习均应有完整记录和总结报告,每次应急任务及演习任务完成后,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根据应急任务和演习结果对应急计划和应急实施程序进行修改。

7.4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修订与组织实施。

7.5预案更新

审批科按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预案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部门和单位职责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辐射事故应急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修订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修订后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7.6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8 附件

附件:1.区局辐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电话

2.巴南区辐射事故应急专家库

3.巴南区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图

4.应急报告流程图

5.辐射事故应急报表

6.巴南区核技术利用单位情况

7.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应急监测设施设备

附件1

一、区局辐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电话

领导小组职务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组长

局长

高正华

89888006

18623161845

副组长

纪检组长

李禹萍

66222150

13883222680

副局长

王进

88960030

13500301263

副局长

朱波

89888003

13808324101

党组成员支队长

李洪亮

89806679

15998909167

党组成员、监测站站长

曾亮

66218037

18623322077

成员

办公室主任

王华强

89888609

13678455273

审批科科长

王绍政

66239885

13752885280

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袁富琼

66210851

13628375051

大气环境科科长

蒋伟东

89888616

13883619003

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

张剑波

89888610

15736079135

环境督查与法制科

鲜思伦

66210851

13908343632

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沈仁兵

89806736

13594680548

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胡爽

66280570

15909385797


二、巴南区重点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种类

1

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

彭其刚15023779618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Ⅲ类放射源

2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

黄锐18702396050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3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傅世梅15922608547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4

重庆联合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杨唯华13500332328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5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赵继国13996098699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6

重庆大江车桥有限责任公司

董文波13808326713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7

重庆大江智防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王斌15310277453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8

重庆界石仪表有限公司

龚西18896099068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9

恒安(重庆)生活用纸有限公司

李剑波18523926655

使用Ⅴ类放射源

10

重庆睿迪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刘恒丽18523422779

使用Ⅴ类放射源


附件2

巴南区辐射事故应急专家库

序号

姓名

技术职称

相关专业

聘用范围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1

吴富荣

主任医师

放射医学

核与放射性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退休)

13002368869

2

孙军

副主任技师

放射化学

核与放射性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101342253

3

程绍钧

教授

核医学

核与放射性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

13668033632

4

陈渝

高工

辐射剂量与防护

核与放射性

重庆华健友方医院

13908316814

5

赵义刚

主任医师

临床核医学

核与放射性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

13709462348

6

周日峰

副研究员

辐射防护

核与放射性

重庆大学ICT中心

13594391052

7

胡利民

高工

核物理

辐射监测/核与放射性

国营759厂

13658380656

8

黄正德

高工

核物理

核电子/核与放射性

国营759厂

13617617469

9

黄海容

工程师

放射源管理

核与放射性

川庆石油钻探公司测井分公司

13883109939

10

邱建

高工

无损检测

核与放射性

重庆电力建设公司

13983030103

11

闫伟明

高工

无损检测

核与放射性

重庆建工无损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13340221017

12

肖声

高工、注核

核技术应用

环境管理与核工业

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3883501702

13

李传福

高工

环境保护

核辐射/电磁辐射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3883238536

14

徐鸿

高工

放射源安保

核与放射性

市公安局

13808350416

15

孔凡一

高工

无损检测

探伤

重庆市特种设备质检中心

13983772327

16

张益轩

高工

无损检测

探伤

重庆市特种设备质检中心

13896076638

17

曹永进

总工

环境工程

辐射环境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

13983078721

18

田伟

高工

核技术利用

核与放射性/电磁辐射

市生态环境局

13983136928

19

李衣维

高工

核物理

核与放射性

市辐射站

13637941488

20

刘嘉烈

高工、注核

环境工程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市固管中心

13330290095

21

杜恒雁

注核

化学分析

核与放射性

市辐射站

13883027852

22

李萍

高工

放射化学

核与放射性/核技术应用

市辐射站(退休)

13637868411


附件5 环保部门辐射事故应急报表

环保部门辐射事故应急初报表

辐射事故单位


通告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事故名称


事故发生地点和时间

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出事地点(省/区)


事故种类


事故原因


人员情况


屏蔽完整性受损概况


放射性泄漏情况


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初步判断的应急级别


报告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职务 电话: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职务 电话:

批准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职务 电话:

环保部门辐射事故应急续报表

辐射事故单位


通告编号:

联系人及电话


事故名称


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接到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通告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进入应急状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应急状态等级

事故发展概况:


事故起因:


已采取的和需要立即采取的应急措施


报告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职务 电话: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职务 电话:

批准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职务 电话:

环保部门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结果报告表

辐射事故单位


通告编号:

联系人及电话


事故名称


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通告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报告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进入应急状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应急状态等级:

1、事故概况:


2、事故经过:


3、事故处理:


4、事故原因:


5、事故后果:


6、经验教训:


报告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职务 电话: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职务 电话:

批准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职务 电话:

附件6

巴南区核技术利用单位情况


一、区内核技术应用单位概况

巴南区内现有核技术利用单位共计60家(其中涉密单位1家),涉密单位外3家单位使用放射源,1家单位使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8家单位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含1家放射源、1家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1家销售Ⅱ类射线装置,剩余48家均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表1 区内核技术应用单位概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放射源活动种类和范围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活动种类和范围

射线装置活动种类和范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基本情况

1

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

渝环辐证[00206]

使用:Ⅲ类


使用:Ⅱ类,Ⅲ类


彭其刚15023779618

使用Ⅲ类放射源2枚(Ir-192)、Ⅱ类射线装置2台(1台直线加速器、1台DSA),Ⅲ类射线装置6台(CT机、DR机、移动X光机等)。

2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

渝环辐证[00268]


使用:丙

使用:Ⅱ类,Ⅲ类


黄锐18702396050

使用Ⅱ类1台(DSA)、Ⅲ类射线装置16台(CT机、DR机、C型臂等)、使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I-125粒子)

3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渝环辐证[00560]



使用:Ⅱ类,Ⅲ类


傅世梅15922608547

使用Ⅱ类1台(DSA)、Ⅲ类射线装置9台(CT机、DR机、钼靶机等)

4

重庆联合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00316]



使用:Ⅱ类


杨唯华13500332328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3台(探伤机)

5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00390]



使用:Ⅱ类


赵继国13996098699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2台(探伤机)

6

重庆大江车桥有限责任公司

渝环辐证[00521]



使用:Ⅱ类


董文波13808326713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1台(探伤机)

7

重庆大江智防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00568]



使用:Ⅱ类


王斌15310277453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1台(探伤机)

8

重庆界石仪表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00545]



使用:Ⅱ类


龚西18896099068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1台(探伤机)

9

恒安(重庆)生活用纸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18033]

使用:Ⅴ类




李剑波18523926655

使用Ⅴ类放射源2枚(Kr-85)

10

重庆睿迪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18049]

使用:Ⅴ类





使用Ⅴ类放射源2枚(Cs-137、Co-60)

11

重庆新茂拓科贸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00551]



销售:Ⅱ类



销售Ⅱ类射线装置(工业CT)

12

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

渝环辐证[18045]



使用:Ⅲ类


杨家凤15178845605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4台(CT机、DR机、C臂、数字胃肠机)。

13

重庆市巴南区中医院

渝环辐证[18031]



使用:Ⅲ类


朱儒焱13983652899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0台(CT机、DR机、 骨密度仪等)。

14

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渝环辐证[18017]



使用:Ⅲ类


马杨华88965773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6台(CT机、DR机、 骨密度仪等)。

15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中心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14]



使用:Ⅲ类


秦科13883852134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5台(CT机、DR机、 C臂机等)。

16

重庆巴南慈铭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18003]



使用:Ⅲ类


徐鹄霜15723069602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4台(CT机、DR机等)。

17

重庆颐宁医院

渝环辐证[18039]



使用:Ⅲ类


邹燕13647668686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4台(CT机、DR机、胃肠机等)。

18

重庆大江医院

渝环辐证[18006]



使用:Ⅲ类


李远文6628695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2台(CT机、医用X诊断机)。

19

重庆嘉悦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巴南口腔门诊部

渝环辐证[18050]



使用:Ⅲ类


代晓玲19923159551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2台(口腔(牙科)X射线装置)。

20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00392]



使用:Ⅲ类


赵建洪15826194191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2台(整体探伤机)。

21

重庆市巴南区惠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渝环辐证[18010]



使用:Ⅲ类


李老师15178843130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2台(CT机、医用X射线机)。

22

重庆市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渝环辐证[18030]



使用:Ⅲ类


李老师66230132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2台(医用诊断X线机)。

23

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中心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04]



使用:Ⅲ类


冯绍兵15923075418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2台(CT机、医用X射线机)。

24

巴南维美口腔门诊部

渝环辐证[18035]



使用:Ⅲ类


陈远梅13883835429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2台(口腔X射线机、牙片机)。

25

久悦口腔巴南门诊部

渝环辐证[18042]



使用:Ⅲ类


钟燕13883038262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2台(数字X射线全景机、牙片机)。

26

重庆艾都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18046]



使用:Ⅲ类


罗晓琴13320262015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2台(数字X射线全景机、牙片机)。

27

巴南陈景琼口腔诊所

渝环辐证[18048]



使用:Ⅲ类


陈运继18602340892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高频牙科X射线机)。

28

巴南区伍永强口腔门诊部

渝环辐证[18002]



使用:Ⅲ类


伍永强15025452587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全景口腔和头颅X线成像系统)。

29

重庆岔路口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渝环辐证[18001]



使用:Ⅲ类


田莉15310231122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DR机)。

30

重庆创泰其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渝环辐证[18029]



使用:Ⅲ类


张文谦 17378383529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DR机)。

31

重庆惠科金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18043]



使用:Ⅲ类


王智勇17725005414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手持式XRF分析仪)。

32

重庆家和俪人医院

渝环辐证[18038]



使用:Ⅲ类


张清静18702382734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DR机)。

33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18051]



使用:Ⅲ类


文敏15922666366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其他各类X射线检测装置)。

34

重庆南郊医院

渝环辐证[18015]



使用:Ⅲ类


陈老师13608303498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X射线机)。

35

重庆南渝口腔门诊部

渝环辐证[18052]



使用:Ⅲ类


李洪伟15213398889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

36

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05]



使用:Ⅲ类


邹老师13883107321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X光机)。

37

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中心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24]



使用:Ⅲ类


武晓玲66459548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射线机)。

38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07]



使用:Ⅲ类


蔡老师13028365198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射线机)。

39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08]



使用:Ⅲ类


卢力13650584884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射线机)。

40

重庆市巴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渝环辐证[18009]



使用:Ⅲ类


张若琦66222140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射线机)。

41

重庆市巴南区济仁医院

渝环辐证[18011]



使用:Ⅲ类


周柯13983995625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线机)。

42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12]



使用:Ⅲ类


候老师13883995355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线机)。

43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中心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13]



使用:Ⅲ类


杨家凤15178845605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线机)。

44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34]



使用:Ⅲ类


江松13983466396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DR机)。

45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渝环辐证[18016]



使用:Ⅲ类


李川13243577448、66426038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线机)。

46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19]



使用:Ⅲ类


赵孝春66489427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线机)。

47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18]



使用:Ⅲ类


林峰66473926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线机)。

48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37]



使用:Ⅲ类


周林霜15922569096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DR机)。

49

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26]



使用:Ⅲ类


余仲举13883843659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3台(医用诊断X线机)。

50

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卫生院

渝环辐证[18032]



使用:Ⅲ类


温鸿智 15730373755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线机)。

51

重庆市巴南区一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渝环辐证[18021]



使用:Ⅲ类


曾老师13883735722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3台(新东方1000MD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新东方1000MD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飞利浦MX16-slice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52

重庆市巴南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渝环辐证[18103]



使用:Ⅲ类


刘艳 13996063338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线机)。

53

重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颐康医院

渝环辐证[18027]



使用:Ⅲ类


魏学锋13883769871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线机)。

54

重庆市儿童福利院儿康医院

渝环辐证[18028]



使用:Ⅲ类


唐力62551322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线机)。

55

重庆市总工会南温泉疗养院

渝环辐证[18036]



使用:Ⅲ类


66419137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线机)。

56

重庆熙康医院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18020]



使用:Ⅲ类


杜老师18623199031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CT机)。

57

重庆小泊牙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渝环辐证[18041]



使用:Ⅲ类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线机)。

58

重庆欣德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渝环辐证[18047]



使用:Ⅲ类


米久敏17782337588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医用诊断X线机)。

59

巴南区渝悦动物医院

渝环辐证[18104]



使用:Ⅲ类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DR机)。


二、区内核技术应用单位可能发生辐射事故级别预测

(1)使用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本区域共有4家单位使用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使用Ⅲ类放射源。Ⅲ类放射源如丢失、被盗、失控则会造成较大辐射事故(Ⅲ级)。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使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丙级非密封工作场所核素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会造成一般辐射事故(Ⅳ级)。

恒安(重庆)生活用纸有限公司、重庆睿迪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使用Ⅴ类放射源。V类放射源如丢失、被盗、失控则会造成一般辐射事故(Ⅳ级)。

(2)使用射线装置

Ⅱ类射线装置:本区域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单位共有8家(包含使用放射源的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使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只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共有48家,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单位有1家。

Ⅲ类射线装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主要设备为医用 CT机、DR机、牙科机、C 臂机,普通医用 X 射线诊断装置等,X 射线能量低,当出现射线装置误照射,可能会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造成一般辐射事故(Ⅳ级)。

本区域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使用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见表2,使用Ⅱ射线装置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见表3。


表2 区内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放射源活动种类和范围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活动种类和范围

核素名称

放射源类别

工作场所

枚数或工作场所等级

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

先期处置措施

1

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

使用:Ⅲ类


Ir-192

Ⅲ类

XHDR18型后装治疗机

1枚

Ⅲ类放射源如丢失、被盗、失控则会造成较大辐射事故(Ⅲ级)。

如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则应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保护好现场,建议区政府控制或切断辐射事故及放射性污染蔓延的途径,全力控制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对可能受放射污染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

2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


使用:丙

I-125(粒子源)


/

暂无核素

丙级非密封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会造成一般辐射事故(Ⅳ级)。

如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失控,则应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保护好现场,建议区政府控制或切断辐射事故及放射性污染蔓延的途径,全力控制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对可能受放射污染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

3

恒安(重庆)生活用纸有限公司

使用:Ⅴ类


Kr-85

Ⅴ类

PM11纸机

2枚

V类放射源如丢失、被盗、失控则会造成一般辐射事故(IV级)。

如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则应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保护好现场,建议区政府控制或切断辐射事故及放射性污染蔓延的途径,全力控制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对可能受放射污染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

4

重庆睿迪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Ⅴ类


Co-60

Cs-137

Ⅴ类

/

暂无放射源

V类放射源如丢失、被盗、失控则会造成一般辐射事故(IV级)。

如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则应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保护好现场,建议区政府控制或切断辐射事故及放射性污染蔓延的途径,全力控制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对可能受放射污染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


表3 区内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装置名称

装置类别

数量

装置用途

辐射事故

先期处置措施

1

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

DSA

Ⅱ类

1

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

DSA管电压最大为125kV,管电流1250mA,1m处发射率为9.8mGy·m2/mA min,受到DSA照射的时间最大约为1min(DSA设备上有急停按钮)的照射,其剂量估算0.50Gy,可能会产生机能变化、血液变化,但不伴有临床症象。因此,DSA单次误照射不会达到发生确定性效应阈值,但可能增加发生随机性效应的概率。因此,造成一般辐射事故(Ⅳ级)。

如射线装置失控,则应马上切断电源,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对可能受到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

直线加速器

Ⅱ类

1

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医用加速器

X 射线最大能量6MeV,最大输出剂量率6Gy/min (主射方向1m处),每次最多照射1min,人员滞留在机房内可能受到意外照射,误照人员一般受到散射线照射,极端情况受主射线照射,如果受主射线照射,受照剂量可能达到0.6Gy,会导致多次呕吐,腹泻,休克,白细胞急剧下降,但出现误照射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 10 人。因此,可造成较大辐射事故(Ⅲ级)。

2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

DSA

Ⅱ类

2

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

DSA管电压最大为125kV,管电流1250mA,1m处发射率为9.8mGy·m2/mA min,受到DSA照射的时间最大约为1min(DSA设备上有急停按钮)的照射,其剂量估算0.50Gy,可能会产生机能变化、血液变化,但不伴有临床症象。因此,DSA单次误照射不会达到发生确定性效应阈值,但可能增加发生随机性效应的概率。因此,造成一般辐射事故(Ⅳ级)。

如射线装置失控,则应马上切断电源,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对可能受到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

3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DSA

Ⅱ类

1

4

重庆联合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X射线探伤机

Ⅱ类

3

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

五家单位探伤机管电压最大为350kV,管电流5mA,距离辐射源点(靶点)1m处输出量(3mm铝过滤板)最大为32.5mGy/mA•min。出现辐射事故时操作人员或公众成员将受到不必要的超剂量照射,而滞留机房或误入造成误照射是人员受到的照射最为严重。发生人员误入情况时,每次最多照射1min,人员误入受到的最剂量最大为0.163Gy,不会导致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但会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造成一般辐射事故(Ⅳ级)。

如射线装置失控,则应马上切断电源,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对可能受到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

5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X射线探伤机

Ⅱ类

2

6

重庆大江车桥有限责任公司

X射线探伤机

Ⅱ类

1

7

重庆大江智防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X射线探伤机

Ⅱ类

1

8

重庆界石仪表有限公司

X射线探伤机

Ⅱ类

1

三、区内核技术应用单位可能出现的辐射事故分级

巴南区放辐射重点单位可能出现辐射事故级别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事故类型

事故级别

响应等级

1

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花溪新村18号

Ⅲ类放射源(Co-60)如丢失、被盗、失控造成辐射事故。

较大辐射事故

Ⅲ级

直线加速器失控或者误照射,导致多次呕吐,腹泻,休克,白细胞急剧下降,造成辐射事故。

较大辐射事故

Ⅲ级

DSA及其他医用X射线装置失控或者误照射,导致多次呕吐,腹泻,休克,白细胞急剧下降,造成辐射事故。

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2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

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659号

DSA及医用X射线装置失控或者误照射,导致超剂量照射,造成辐射事故。

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3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工联一村1号

DSA及医用X射线装置失控或者误照射,导致超剂量照射,造成辐射事故。

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4

重庆联合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武新村狮子口社

工业X射线装置失控或者误照射,导致超剂量照射,造成辐射事故。

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5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宗申工业园

工业X射线装置失控或者误照射,导致超剂量照射,造成辐射事故。

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6

重庆大江车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丰华路车桥公司

工业X射线装置失控或者误照射,导致超剂量照射,造成辐射事故。

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7

重庆大江智防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大江西路自编220号

工业X射线装置失控或者误照射,导致超剂量照射,造成辐射事故。

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8

重庆界石仪表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界南街129号

工业X射线装置失控或者误照射,导致超剂量照射,造成辐射事故。

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9

恒安(重庆)生活用纸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富城路88号

Ⅴ类放射源(Kr-85)如丢失、被盗、失控造成辐射事故。

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10

重庆睿迪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秦家院290号2幢19-2

Ⅴ类放射源(Cs-137、)如丢失、被盗、失控造成辐射事故。

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11

剩余48家单位

/

射线装置失控或者误照射,造成超剂量照射

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四、辖区外单位在辖区内开展核技术应用工作辐射事故分析

(1)放射源运输

巴南区境外单位放射源运输路线经过本区,涉及Ⅰ、Ⅱ、Ⅲ、IV、V类放射源均有可能,如果放射源丢失、被盗,人为破坏使得放射源成为粉沫,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可能导致Ⅰ、Ⅱ、Ⅲ、IV级事故。

(2)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

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为Ⅱ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350kV,管电流5mA,照射量率最大为4R/mA·min,每次最多照射5min,因此,人员误入所受最大剂量不会超过1Gy,不会导致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但会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可能导致IV级事故。

(3)移动式伽马探伤机

持移动式伽马探伤单位在巴南区境内开展探伤工作,伽马探伤机内放射源为Ⅱ类,多数为60Co源,如果放射源丢失、被盗,人为破坏使得放射源成为粉沫,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导致Ⅰ、Ⅱ、Ⅲ、IV级事故。

(4)放射源测井

放射源测井一般使用IV、V类源,如果在辖区内放射源丢失、被盗,导致IV级事故。

(5)野外放射性同位素示踪

野外放射性同位素示踪利用131Ba、133Sn、113In放射性核素作为同位素示踪剂,进行油气井吸水剖面测井,使用核素活度均为毫居级,多数用131Ba,且吸附在固体微球上(131Ba-GDP微球)进行示踪,对环境污染较小,如果放射性核素失控可能导致IV级事故。

附件7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应急监测设施设备


序号

名称

型号

台数

存放地点

1

个人报警仪

PRM-1200

2

巴南区监测站

2

便携式能谱仪

HDS-101 GN

1

3

宽量程X、γ剂量率监测仪

PDR-303

1

4

加压电离巡测仪

451p

1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2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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