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区生态环境局>动态信息

巴南区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日期:2021-01-06
【字号:

近日,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全区部分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确保及时严厉查处和打击被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

《办法》规定,举报7类环境违法行为之一的,经区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举报人奖励意愿启动奖励程序,给予最低500元人民币、最高5000元人民币奖励。

《办法》明确,市民可通过来信举报(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鱼新街31号12369受理室,邮编:401320)、来访举报(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鱼新街31号12369受理室)、微信举报(“巴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三种途径举报线索。

《办法》要求,举报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或者协助执法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取证。若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恶意谎报或向被举报单位索要财物,严重扰乱举报奖励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