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近日,巴南区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设立巴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负责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工业应急组、扬尘应急组、机动车排气组、宣传引导组5个工作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监测与预警机制,成立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中长期空气质量常态化会商专家组,建立健全了预警专家会商制度,充实了科研机构、天气气候、环境监测专业力量。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将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预警启动时的响应措施。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分别启动启动Ⅲ级、II级、I级应急响应, 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0%、20%、30%。要求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要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做到科学论证,减排强度不得低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城市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采取适当管控措施;移动源管控应重点采取限制高排放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