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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巴南区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1-12-10
【字号:

重庆市巴南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巴南区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意见通知


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区商务委员会牵头起草了巴南区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43090467@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6号区行政中心1号楼1326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1217日。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66230650


附件:巴南区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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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巴南区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征求意见稿)


为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积极扩大有效需求,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商旅文体农融合发展,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积极顺应消费理念、消费方式、消费习惯的转变趋势,以建设渝南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以深化消费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消费新生态体系,激发新消费需求,促进商旅文体农融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工作目标。多措并举促进消费提档升级,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培育新兴消费,升级传统消费,推广健康消费,扩大服务消费,进一步稳定消费市场运行,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到2024年,力争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5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消费新场景

1. 打造城市核心商圈消费新场景。加快推进李家沱核心商圈水轮机厂、土桥、赵家嘴等片区商业综合体建设,推进龙洲湾核心商圈、李家沱核心商圈、鱼洞核心商圈等提档升级,打造场景化、智能化、国际化的城市核心商圈。(区商务委、渝兴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打造商旅文体农融合发展消费新场景。围绕人文、非遗、民俗、自然等资源,升级打造西流沱古镇、木洞古镇、丰盛古镇、华熙国际文体中心、道角1979文创园、汉海海洋公园等商旅文体融合项目。鼓励城市核心商圈、特色街区、旅游景区、文创园区、农业示范园区等深度融合潮流体验、主题游乐、创意加工、文创演艺、特色餐饮、时尚休闲等内容,实现商旅文体农融合发展。(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委、渝兴公司、巴洲文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打造主题式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加快培育万达金街、旭辉乐活城、鱼洞老街、融汇半岛陶乐街等,打造特色夜市街区,丰富夜间消费场景和供给。支持鼓励华盛奥莱、首创奥莱、万达广场、商社汇、东邦小悦湾、融创金奕时代、京汉凤凰城等城市商业综合体改造为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大力发展体验式消费。(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渝兴公司、物流基地公司、惠民总部新城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打造时尚消费新场景。推动传统购物中心、百货店、专业市场等向体验、时尚、社交综合场景转型,加快调整业态结构,创新经营机制,拓展车展、家装、旅游等跨行业服务功能,打造跨界融合消费新场景。加快培育本土品牌,支持老字号企业做精做强,提升老字号品牌影响力。(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消费新模式

5. 创新发展直播消费。鼓励实体企业通过电商直播等发展O2O模式,拓展线上消费市场。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业态新模式,构建“线下孵化+供应链+线上平台”电商直播基地。推进以打造特色产业电商直播基地,培育网红带货达人,推介特色产品,开展带货直播等为内容的电商直播消费工程建设。促进电商平台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对接,发展“互联网+农产品销售+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新模式。(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创新发展新零售消费。支持实体商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鼓励发展智慧商场、智慧超市、智慧菜市场、智慧餐厅,打造新消费体验馆、示范店。支持企业在商圈、社区、车站、医院、写字楼、旅游景区、公园、体育场馆等布局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自提柜等“无接触”零售服务终端,支持新零售企业在中心城区开店设点。(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创新发展新服务消费。鼓励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提升服务消费智能化、便利化水平。鼓励旅游景区、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文创园、体育场馆等应用短视频、直播、VR/AR(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等技术,创新发展云旅游、云演出、云阅读、在线远程体育健身等线上营销新形态。(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创新发展定制消费。引导企业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解析消费群体特征,发展时尚精品、特色餐饮、旅游康养、医疗健康、家庭服务等定制服务,提升个性化、柔性化服务水平,育更多“小而美”品牌。鼓励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特色工艺品传承和创新传统技艺,推出更多富含时尚元素、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拓展线上销售渠道,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消费新热点

    9. 培育发展首店经济。鼓励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区运营管理机构引进行业内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品牌首店和创新商业模式的全新旗舰店、概念店、体验店、融合店、定制店等,开展新品首发首秀、时尚周、品牌秀、创意展等活动,丰富休闲娱乐、体育运动、文创时尚、新零售等首店业态供给,提供国际化、品质化消费体验,构建品牌汇集、品质高端、品位独特的优质商品供给体系。(区商务委、区招商投资局、渝兴公司、物流基地公司、惠民总部新城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培育发展特色小店经济。培育发展特色老店、文化手工艺、生活服务类、正餐类、火锅类、特色小吃、饮品类、休闲娱乐等特色小店经济。鼓励并引导特色小店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业态,挖掘文化特色,通过互联网技术与资本赋能,形成独特竞争力,激发小店发展活力。(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培育发展夜间经济。加快发展多元化夜间消费业态,完善夜间经济功能配套。围绕商旅文体联动,鼓励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影院剧场、文化体育场馆等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打造多元化、多样性的消费场景。开展夜经济主题消费活动,办好夜市消费节,培育特色夜市街区,带动夜间消费人气和流量,激发夜间消费潜力,持续提升夜间消费品质。(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培育发展城乡周末经济。推出以休闲度假、美食品鉴、休闲购物、特色民宿、运动消费、果蔬采摘等为特色的周末旅游目的地(活动),构建空间全景化、体验全时化、休闲全民化的周末休闲消费新生态,创响“乐享四季·生态巴南”周末休闲游巴南品牌,让市民感受“老巴县·最重庆”的味道。(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培育发展餐住消费。推动餐住服务提质升级,支持餐住企业开展各类线上线下促消活动,提升市场人气,提振消费信心。鼓励餐饮企业丰富和提升菜品,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加强与网络平台合作,发展数字餐饮、社区餐饮、健康餐饮、绿色餐饮、“中央厨房+线下配送”“无接触配送”“餐饮+零售”等新经营模式。鼓励品牌餐饮企业连锁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加快餐饮企业数字化赋能。鼓励餐饮企业深入挖掘传统烹饪技艺,打造特色品牌。推动餐饮业绿色低碳发展。(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扩大消费新供

14. 扩大智能绿色消费。推动绿色商场(超市、市场)、绿色饭店创建。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设备,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改造与绿色低碳化生产经营,逐步限制和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鼓励家电家具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拆旧换新”“家电下乡”等活动;鼓励发展“互联网+旧货”、“互联网+回收”、家电家具租赁等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家电家具市场消费潜力。(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扩大普惠共享消费。鼓励发展共建共享业态,支持商场(市场)设立脱贫地区农产品消费帮扶专区、专柜。完善配套设施,把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围。支持依托互联网的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等新业态发展。优化城乡消费服务网点布局,引导大型商贸企业到镇街设立销售网点,鼓励建设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完善城市社区商业网点布局,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行动,打造“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扩大进口商品消费。发挥南彭保税物流中心(B型)口岸功能作用,加快推进国际物流集散分拨中心、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依托B保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智能货物集散中心,建设运营好东盟商品集采城,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设置进口产品销售专柜、专区,促进进口商品销售。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布局建设体验中心和展示中心,推进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网购保税+线下自提”等新业务。(区商务委、物流基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扩大大宗商品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开展促进汽车消费活动,鼓励在线看车等消费服务,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鼓励汽车消费升级。依法加强二手车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有序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加快健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健全回收网络,优化回收渠道,促进家电更新消费;引导消费者增强家电安全使用和节能环保意识、及时更换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老旧家电;鼓励居民小区利用闲置房屋设置周转住房、家电家具临时存放场所,方便居民开展家庭装修。(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新消费促进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促进工作落地落实。(区商务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支持跨界促销。鼓励商贸、文化、旅游、体育、农业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合作发放消费券,以二维码、小程序、APP、单张等形式汇集消费优惠券、消费促销活动信息,在商圈、景区、车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窗口宣传派发。绘制电子旅游消费地图,标注零售、餐饮、休闲、娱乐、体验等各类消费门店、消费地标、消费集聚区、商圈、商业街、休闲娱乐区等,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宣传推广。聚焦首店经济、夜间经济、周末经济、消费新场景等热点和特色,创新采用直播打卡等方式,增强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宣传,做好事件营销和相关活动的深度报道,有效引导社会预期,促进消费升级。(区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优化静态交通组织,在商圈、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周边道路合理增加分时段分区域停车区。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放宽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对新能源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完善充电电源配置和布局。健全消费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强化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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