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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MB16872380/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巴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内容

是否属于涉企检查事项

法定依据

1

对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履行接收安置退役军人情况的监督检查

1.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计划的情况;
2.未按照规定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的情况;
3.未依法与退役军人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情况。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九条。 

2

对履行烈士遗属优待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1.向烈士遗属本人收集就业政策、服务落实情况,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烈士遗属就业服务落实情况;
2.到工商、税务部门检查遗属优先办理证照情况;
3.到区教委检查烈士子女学历教育优待情况,优惠政策享受情况。
4.到交通、文旅等部门检查烈属享受优先优惠情况

《烈士褒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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