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文化旅游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113MB18511491/2026-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02 [ 发布日期 ] 2026-02-02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信息公开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刘洋 个人
(渝辖巴)文综罚字〔2025〕F-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刘洋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冒用重庆春龙花果山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罚款 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元 2025年11月5日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 重庆韩式开开娱乐城 普通合伙企业 915001133217687822 (渝辖巴)文综罚字〔2025〕F-8号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停业整顿 停业整顿2个月 / 2026年1月9日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备注:行政处罚决定书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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