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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满足企业群众联系政府部门和村(社区)的现实需求,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门户网站创新开设“巴实通”专栏,在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和镇街机构职能信息基础上,新增公开全区313个村(社区)和289个区政府工作部门下属单位的基础信息,功能上实现所有办公地址一键导航、办公电话一键拨号,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咨询找不到人、找不到门等问题。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龙海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23-66221631

    政府网站:http://www.cqbn.gov.cn/bmjz/bm/whlyw/

    政务新媒体:巴南文旅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指导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四)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十一)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台(站)的审查、申报。依法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三)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四)负责全区世界文化遗产(含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六)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十七)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八)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有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巴南区文化旅游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统筹推进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统战、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老干部、群团工作。负责单位预决算、财务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档案管理、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稳定、政务值班、后勤保障、机关内部安全、精神文明等工作。统筹目标考核、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管理本部门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巴南区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科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贯彻并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承办全区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指导镇街开展文化活动。指导文艺创作,扶持推动文艺团队发展。承担全区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

    巴南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育和建设现代文化旅游市场体系,负责区域内文化、旅游产业指导工作。负责乡村旅游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园区、基地) 建设,协调文化和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统筹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负责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河旅游游轮(游船)、旅游民宿管理工作。

    巴南区文化旅游委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扶持文化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协调监督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统筹负责文化、旅游投诉建议办理。统筹协调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应急救援、处置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文明旅游相关工作。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

    巴南区文化旅游委宣传广电科。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导控工作。组织指导行业宣传报道,负责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宣传营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旅游宣传、旅游促销、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营销活动,指导开拓旅游客源市场,开展区域文化和旅游合作、对外交流活动。负责文化旅游微博、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建设和宣传。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协调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和利用。指导旅游线路的规划。统筹协调行业统计工作,指导信息化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组织拟定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和审查,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巴南区文化旅游委文化遗产科拟定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实施工作;指导全国、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和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保护和监管工作;指导开展全区文物资源调查、认定与登录工作。负责博物馆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指导文物、博物馆单位的安全和督察工作。指导开展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有关工作。指导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组织、协调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