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第十六批 |
序号 | 被检查主体名称 | 抽查类别 | 抽查依据 | 抽查结果 | 抽查时间 | 抽查机关 | 备注 |
1 |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陈家学校 | 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1/09/14 | 重庆市巴南区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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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石庙小学校 | 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1/09/14 | 重庆市巴南区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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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中心小学校 | 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1/09/14 | 重庆市巴南区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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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中心小学校 | 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1/09/16 | 重庆市巴南区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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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 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 抽查合格 | 2021/09/16 | 重庆市巴南区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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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初级中学校 | 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 抽查合格 | 2021/09/16 | 重庆市巴南区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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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庆市巴南区南华小学校 | 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 抽查合格 | 2021/09/17 | 重庆市巴南区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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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重庆市巴南区南光小学校 | 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 抽查合格 | 2021/09/17 | 重庆市巴南区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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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庆市巴南区融汇小学校 | 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 抽查合格 | 2021/09/15 | 重庆市巴南区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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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庆市巴南区新屋小学校 | 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1/09/15 | 重庆市巴南区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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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重庆思必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 抽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 抽查合格 | 2021/10/14 |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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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庆钟山活性炭制造有限公司 | 抽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 抽查合格 | 2021/10/14 |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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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重庆昆腾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抽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 抽查合格 | 2021/10/14 |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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