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行政检查公示(2024年12月2日-12月9日)
| 序号 | 被检查主体名称 | 抽查类别 | 抽查依据 | 抽查结果 | 抽查时间 | 抽查机关 |
| 1 | 巴南区堡荔足浴馆 | 对沐浴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未发现问题。 | 2024/12/2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2 | 巴南区首艺坊理发店 | 对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发现问题已整改。 | 2024/12/2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3 | 巴南区渝鸿养生足浴店(个体工商户) | 对沐浴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未发现问题。 | 2024/12/4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4 | 重庆瑞美肤美容有限责任公司 | 对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未发现问题。 | 2024/12/4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5 | 重庆鑫榕源网吧(个人独资) | 对文化娱乐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未发现问题。 | 2024/12/4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6 | 巴南区年华足浴养生馆 | 对沐浴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未发现问题。 | 2024/12/5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7 | 巴南区云庭阁洗浴中心 | 对沐浴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未发现问题。 | 2024/12/9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8 | 巴南区姿丽雅美颜养生馆(个体工商户 | 对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未发现问题。 | 2024/12/5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9 | 巴南区楠溪足浴店(个体工商户) | 对沐浴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未发现问题。 | 2024/12/5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10 | 重庆嘉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对住宿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未发现问题。 | 2024/12/5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11 | 巴南区幽兰足浴养生馆(个体工商户) | 对沐浴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未发现问题。 | 2024/12/5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12 | 巴南区悦馨保健养生馆(个体工商户) | 对沐浴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未发现问题。 | 2024/12/5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13 | 巴南区溪玙婷健康管理咨询站(个体工商户) | 对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未发现问题。 | 2024/12/5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