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412D/2022-002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8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8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 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重庆市巴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贯彻执行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有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
13.代管重庆市巴南区计划生育协会。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属行政单位,内设12个科室,分别是行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人事科教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医政药政科、公共卫生科、基层卫生科、中医与老龄科、人口与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科、监督审计科;1个代管群团机构区计划生育协会;3个挂靠机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服务中心、区老年活动中心、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七人民医院、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巴南区一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巴南区惠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人员情况。人员编制52名,含行政编制31名,参公事业编制7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49人,含行政31人,参公事业6人,事业12人;退休人员55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1,707.5万元,支出总计11,70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1.5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农村改厕等项目。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1,7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1.5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农村改厕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07.5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1,7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1.5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农村改厕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568.54万元,占13.4%;项目支出10,138.96万元,占86.6%。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07.5万元。较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31.5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农村改厕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1.5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农村改厕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16.49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补助等项目中央、市级投入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1.5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农村改厕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16.49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补助等项目中央、市级投入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3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了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项目经费。
(2)教育支出80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早上好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0.67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61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本年产生的死亡抚恤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11,013.45万元,占9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8.97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补助等项目中央、市级投入未纳入年初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0.8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6)农林水支出58.91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9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乡村振兴等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125.54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07万元,增长97.8%,主要原因是补交以前年度公积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21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6人、离退休健康休养费标准提高、补交以前年度职业年金和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未休年假补助、公务员平时考核、目标考核奖、医疗费、购房补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离休费等。公用经费28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3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6人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8万元,增长67.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7万元,增长72.5%。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时区快反办未成立,成立后经费在我单位列支,本年产生疫情相关督查接待支出,二是公务用车车龄均在9年以上,日常运行维护费较高,到乡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检查油耗较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6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万元,增长60.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8万元,增长64.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龄均在9年以上,日常运行维护费较高,到乡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检查油耗较高。
公务接待费1.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工作督导检查、其他区县卫生健康委来我委交流学习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153.1%;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9万元,增长175.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区快反办未成立,成立后经费在我单位列支,本年产生疫情相关督查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8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3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6人。机关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91万元,下降18.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4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8项,涉及资金10,138.9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处室 |
社会保障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苏曼 |
联系电话 |
66221265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05905.89 |
148761.13 |
148761.13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深化拓展“363”工作路径,坚持疫情防控与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63%以上、满意度80%以上,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与特别扶助计划任务完成率95%以上,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综合施策,脱贫攻坚精准到位,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区域内就诊率90%以上、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个人自付比例小于10%、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个人自付比例小于20%,坚定不移推进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巴南生动实践,赢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开门红。 |
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深化拓展“363”工作路径,坚持疫情防控与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63%以上、满意度80%以上,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与特别扶助计划任务完成率95%以上,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综合施策,脱贫攻坚精准到位,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区域内就诊率90%以上、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个人自付比例小于10%、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个人自付比例小于20%,坚定不移推进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巴南生动实践,赢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开门红。 |
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深化拓展“363”工作路径,坚持疫情防控与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63%以上、满意度80%以上,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与特别扶助计划任务完成率95%以上,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综合施策,脱贫攻坚精准到位,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区域内就诊率90%以上、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个人自付比例小于10%、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个人自付比例小于20%,坚定不移推进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巴南生动实践,赢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开门红。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与特别扶助计划任务完成率 |
% |
≥ |
95 |
95 |
99.93 |
100 |
5 |
5 |
是 |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与特别扶助金发放到位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5 |
5 |
是 |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 |
[ ,] |
103,107 |
103,107 |
103,107 |
100 |
5 |
5 |
是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 |
% |
≥ |
63 |
63 |
73.02 |
100 |
10 |
10 |
是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80 |
80 |
92.16 |
100 |
5 |
5 |
是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 |
90 |
90 |
93.73 |
100 |
5 |
5 |
是 | |||||||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
% |
≥ |
60 |
60 |
70.54 |
100 |
5 |
5 |
是 | |||||||
传染病网络报告质量综合率 |
% |
≥ |
98 |
98 |
100 |
100 |
5 |
5 |
是 | |||||||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
% |
≥ |
30.5 |
30.5 |
32.66 |
100 |
5 |
5 |
是 | |||||||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 |
90 |
90 |
99.97 |
100 |
10 |
10 |
是 | |||||||
完善和提升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能力 |
无 |
无 |
是 |
是 |
是 |
100 |
5 |
5 |
是 | |||||||
推进市级“美丽医院”建设 |
个 |
≥ |
1 |
1 |
1 |
100 |
5 |
5 |
是 | |||||||
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区域内就诊率 |
% |
≥ |
90 |
90 |
96.24 |
100 |
5 |
5 |
是 | |||||||
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个人自付比例 |
% |
≤ |
10 |
10 |
9.56 |
100 |
5 |
5 |
是 | |||||||
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个人自付比例 |
% |
≤ |
20 |
20 |
13.55 |
100 |
5 |
5 |
是 |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 |
3.7 |
3.7 |
4.68 |
100 |
5 |
5 |
是 | |||||||
说明 |
项目绩效自评表1
项目 名称 |
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经费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养老保险经费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易红 |
联系电话 |
6621273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552.98 |
7353.63 |
7353.63 |
100.0 |
10 |
1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拟在2021年完成资金拨付,对奖扶特扶享受对象发放补助金,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一次性养老金享受对象准确率达90%,奖扶、特扶、一次发放养老金资金兑现及时率达80%以上,计生特殊人群满意率达90%以上,补助及时发放到位,维护计生人群的社会稳定。服务对象满意度≥90%。 |
拟在2021年完成资金拨付,对奖扶特扶享受对象发放补助金,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一次性养老金享受对象准确率达90%,奖扶、特扶、一次发放养老金资金兑现及时率达80%以上,计生特殊人群满意率达90%以上,补助及时发放到位,维护计生人群的社会稳定。服务对象满意度≥90%。 |
在2021年完成资金拨付,对奖扶特扶享受对象发放补助金,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一次性养老金享受对象准确率达90%,奖扶、特扶、一次发放养老金资金兑现及时率达80%以上,计生特殊人群满意率达90%以上,补助及时发放到位,维护计生人群的社会稳定。服务对象满意度≥90%。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享受人数 |
人 |
≥ |
30000 |
30000 |
35730 |
100.0 |
20 |
20 |
是 | ||||
资金到位率 |
% |
≥ |
90 |
90 |
100 |
100.0 |
20 |
20 |
是 | ||||
奖扶发放时间 |
无 |
无 |
9月30日前 |
9月30日前 |
9月30日前 |
100.0 |
10 |
10 |
是 | ||||
特扶发放时间 |
无 |
无 |
9月30日前 |
9月30日前 |
9月30日前 |
100.0 |
10 |
10 |
是 | ||||
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养老金标准 |
元/户 |
= |
5000 |
5000 |
5000 |
100.0 |
10 |
10 |
是 | ||||
奖扶特扶标准 |
元/人 |
= |
1080-10200 |
1080-10200 |
1080-10200 |
100.0 |
10 |
10 |
是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0 |
90 |
90 |
10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项目绩效自评表2
项目 名称 |
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张孝鸿 |
联系电话 |
6624033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360 |
360 |
360 |
100.0 |
10 |
1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拟在2021年兑现发放已审定的离岗村医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按政策每月发放医疗补贴为每服务一年每月补贴10元,按月发放。在2021年完成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拨付,保障特殊人群全年养老和医保。服务对象满意度≥90%。 |
拟在2021年兑现发放已审定的离岗村医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按政策每月发放医疗补贴为每服务一年每月补贴10元,按月发放。在2021年完成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拨付,保障特殊人群全年养老和医保。服务对象满意度≥90%。 |
在2021年兑现发放已审定的离岗村医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按政策每月发放医疗补贴为每服务一年每月补贴10元,按月发放。在2021年完成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拨付,保障特殊人群全年养老和医保。服务对象满意度≥90%。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补助离岗村医人数 |
人 |
≥ |
300 |
300 |
300 |
100.0 |
20 |
20 |
是 | ||||
资金到位率 |
% |
≥ |
90 |
90 |
100 |
100.0 |
20 |
20 |
是 | ||||
完成时间 |
无 |
无 |
2021年 |
2021年 |
2021年 |
100.0 |
20 |
20 |
是 | ||||
每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标准 |
元/人 |
= |
10 |
10 |
10 |
100.0 |
20 |
20 |
是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0 |
90 |
90 |
10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的自评项目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2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