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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MB16748247/2022-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医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8 [ 发布日期 ] 2022-10-18

重庆市巴南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和采购平台建设;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离休干部、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等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等。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部门,是全区医疗保障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待遇保障科、监管执法科。

(三)单位构成。我单位下设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巴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是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四)人员情况。人员编制44名,含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35名;实有39人,含行政9人,事业30人;退休人员1人,遗属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90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80.6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53万元,支出总计8,903.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40.63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88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63.16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80.63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53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8,90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16.63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21.64万元,占10.4%;项目支出7,981.52万元,占89.6%。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医保监管资金于2021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03.16万元。较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340.63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1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27.02万元,下降51.7%,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4.75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追加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53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80.49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7.28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追加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医保监管资金于2021年使用。

4.比较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8.41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6万元,增长67.0%,主要原因是追加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工作安排财政拨款、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8,397.09万元,占9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78.79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追加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3)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63.8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及发放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1.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21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31人2020年度四月从区社保局调入,所以2021年度人员经费比2020年度增加较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目标考核奖等。公用经费213.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22万元,增长232.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31人2020年度四月从区社保局调入,所以2021年度公用经费比2020年度增加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本年支出6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1万元,增长13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使用公务车1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接待市、区级领导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学习调研工作,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6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3万元,下降77.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使用公务车1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领导、市内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2600.0%,主要原因是接待市、区级领导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学习调研工作。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接待市、区级领导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学习调研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7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邮电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22万元,增长232.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31人2020年度四月从区社保局调入,所以2021年度公用经费比2020年度增加较大。机关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1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节约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8903.1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处室

社保科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

联系人

龚万淑

联系电话

62295651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5462.02

8903.16

8903.16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按照市、区医保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打好参保扩面攻坚战,努力提高全区医保参保率,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监管核查辖区医保定点机构;全面落实医保各项待遇,按时拨付医疗救助、医保扶贫等补助资金;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推动12项“川渝通办”和26项“全渝通办”事项落地实施,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区内医疗机构全覆盖。

2021年按照市、区医保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打好参保扩面攻坚战,努力提高全区医保参保率,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监管核查辖区医保定点机构;全面落实医保各项待遇,按时拨付医疗救助、医保扶贫等补助资金;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推动12项“川渝通办”和26项“全渝通办”事项落地实施,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区内医疗机构全覆盖。

2021年按照市、区医保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打好参保扩面攻坚战,努力提高全区医保参保率,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监管核查辖区医保定点机构;全面落实医保各项待遇,按时拨付医疗救助、医保扶贫等补助资金;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推动12项“川渝通办”和26项“全渝通办”事项落地实施,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区内医疗机构全覆盖。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公务员住院医疗补助到位率

%

=

100

100

100

10

10

10

符合享受单双解补助人员补助       到位率

%

=

100

100

100

10

10

10

医保参保率

%

95

95

95

10

10

10

2021年医保基金总额分配任务完成率

%

=

100

100

100

15

15

15

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到位率

%

=

100

100

100

10

10

10

持续推广电子凭证


定性

10

10

10

打击欺诈骗保监管医疗机构覆盖率

%

=

100

100

100

15

15

15

医保两定机构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新开通数

=

100

100

100

10

10

10

说明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双解人员和集体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

处室

社保科

项目

联系人

汤青

联系电话

66246516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80

61.86

61.86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巴南区享受“单双解”参保补助人数不少于1万人,确保单双解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财政补助的覆盖率达到100%。

2021年,巴南区享受“单双解”参保补助人数不少于1万人,确保单双解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财政补助的覆盖率达到100%。

2021年,巴南区享受“单双解”参保补助人数不少于1万人,确保单双解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财政补助的覆盖率达到100%。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巴南区享受“单双解”参保补助人数

万人

1

1

1

20

20

20

申请“单双解”参保补助人数占总补助人数的比例

%

=

100

100

100

20

20

20

“单双解”人员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时间


定性

当年8月30日前

当年8月30日前

当年8月30日前

10

10

10

参保群众“单双解”困难人员补助政策知晓率

%

=

100

100

100

10

10

10

享受“单双解”困难人员参保补助资金公示率

%

=

100

100

100

10

10

10

享受补助人员对经办机构的选择解释工作满意度

%

95

95

95

10

10

10

享受补助人员对国家政策的满意度

%

95

95

95

10

10

10

说明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离休干部、建工和残军医疗费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

处室

社保科

项目

联系人

曾伟

联系电话

1359433890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542

503.16

503.16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离休干部、建工和残军医疗费用报销项目的财政拨款,用以确保全区离休干部49人、残废军人29人、建国前老工人3人的医疗待遇,提高离休干部的获得感,幸福感。

2021年,离休干部、建工和残军医疗费用报销项目的财政拨款,用以确保全区离休干部49人、残废军人29人、建国前老工人3人的医疗待遇,提高离休干部的获得感,幸福感。

2021年,离休干部、建工和残军医疗费用报销项目的财政拨款,用以确保全区离休干部49人、残废军人29人、建国前老工人3人的医疗待遇,提高离休干部的获得感,幸福感。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享受残军、建工和伤残军人待遇人数

=

81

81

81

20

20

20

资金使用合规率

%

=

100

100

100

20

20

20

医疗费用报销到位及时率

%

=

100

100

100

20

20

20

享受医保待遇报销的各类特殊人员对政策的知晓率

%

=

100

100

100

10

10

10

提高离休老干部的获得感,幸福感


定性

提高

提高

提高

10

10

10

享受医保待遇报销的各类特殊人员对经办工作人员的满意率

%

95

95

95

10

10

1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所有项目均已开展自评并已完成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龚万淑  023-6229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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