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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MB16748247/2022-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医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重庆市巴南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和采购平台建设;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等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等。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部门,是全区医疗保障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核定行政编制9人,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待遇保障科、监管执法科。下设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巴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是副处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5人,未独立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13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8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5670.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增加69.15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5601.3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13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5.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2.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847.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43万元,其他支出146.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5670.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9.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601.3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36.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6.35万元,比2021年增加327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35万元,比2021年增加69.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用经费等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753.00万元,比2021年增加3205.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医疗救助(市级)、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医保基金补助(基数)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等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00万元,比2021年增加7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02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02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市内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务出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7.55万元,比上年减少62.97万元,主要原因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节约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753.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政    联系方式:1364820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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