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709450703N/2020-00054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安办〔2020〕59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0-09-07 |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巴南安办〔2020〕5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属平台公司,有关单位:
为认真汲取浙江温岭“6·13”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黎巴嫩贝鲁特港口区“8·4”硝酸铵爆炸事件教训,贯彻落实敏尔书记“对危化品运输、储放和生产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要始终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有效的举措,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社会稳定”的批示要求,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0〕74号),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部署,现就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安全风险摸底排查,做到心中有数
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列明的15个门类和68个大类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重点排查,督促企业通过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做到“家数清、底数明”。(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巴南海事处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区属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抓好重点环节安全整治
(一)生产、经营环节。
1. 开展企业发证条件“回头看”。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回头看”现场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2. 推进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督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配备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监测监控系统及设施,使用率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区属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3. 实施涉爆装置内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督促企业拆除或停用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完成布置在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区内的控制室、交接班室搬迁改造。(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区属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4. 全面排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两重点一重大”装置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2022年底前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完成。(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运输环节。
1. 严格企业资质许可。强化企业经营条件审核及年度审验。开展常压液体危货罐车、老旧船舶的安全隐患治理,禁止不合格车辆、船舶准入,整治“挂而不管、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巴南海事处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区属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 严把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关。严格执行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抓好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船员持证及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必要时进行现场考核。(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巴南海事处牵头,持续推进)
(三)废弃物处置环节。
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单位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涉及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不如实申报废弃危化品和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或中间产品的行为。重点对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摸清化工项目建设选址、布局、安全生产设施等,纳入管控。(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区属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深化风险辨识管控,增强安全管控能力
(一)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监管措施。按全市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落实“两重点一重大”部门联合审批等机制,从严审批涉及剧烈放热反应生产工艺、剧毒性气体、爆炸性物质和易制爆物品生产建设项目。区经济信息委要督促园区、化工生产企业加大投入,优化生产工艺和安全设施设备,提高本质安全保障水平。区交通局要强化道路、桥梁、隧道、码头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并按全市统一部署,加快建设全国联网联控卫星定位系统,实现全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实时监控,确保运输安全顺畅;执行危货停车场建设地方标准,支持园区、危货装卸码头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危货公共停车场。区商务委要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核查储存场所和条件,确保储存安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巴南海事处、区消防救援支队、高速各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区属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构建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按照全市关于加快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的统一要求和布署,整合公安、交通、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监管部门信息,实现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废弃处置等各环节数据共享,构建跨部门联动机制,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平台,形成监管合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巴南海事处、区消防救援支队、高速各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区属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构建信息支撑平台。充分发挥全国道路危货运输联网联控信息系统作用,提高过程管理、监管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应用水平。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强化电子运单系统应用,接入危货运输智能化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市外籍危货运输车辆、船舶管理制度,会同周边区县研究制定过境危货运输联动管理措施,强化区域联动。(责任单位:区交通局牵头,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区属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推进智能化建设。按全市统一部署,完善危货运输车辆、船舶的卫星定位等平台终端,加强动态监测监控,推进防泄漏、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引导企业使用安全技术性能高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装备,提高危货运输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局牵头,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应急局、巴南海事处、区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区属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完善救援队伍组织指挥体系。强化物资装备保障,做到水陆兼备、全域覆盖、专业保障。优化应急预案“三化一卡”,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增强道路、水上危货等专业救援能力,提升队伍实战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巴南海事处、区消防救援支队、高速各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区属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提高监管效能。各部门、镇街,区属平台公司,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以严肃查处天津汇洋石油储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为戒,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全链条监管,实施精准施策、严查重处,切实筑牢危险化学品安全防线。
(二)实施挂图作战,扎实推进相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贯彻实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细化危险化学品领域相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明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定完成时间,实施挂图作战,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下大决心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等系统性安全问题,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