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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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709450703N/2022-00062 [ 发文字号 ] 巴南安委〔2022〕18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11 [ 发布日期 ] 2022-05-17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2021年我区发生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6起、死亡16人,事故起数、亡人数居全市第二(并列),市安委会将我区纳入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督导的14个区县之一。今年以来,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仍高位运行,安全形势仍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有关要求,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力度,切实压减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区县实施重点督导的通知》(渝安办〔202224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措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控较大事故、防较大灾害”工作目标,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按照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渝安委〔20229号)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好以下重点措施,以实干实绩为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区委区政府党政领导干部措施

1.党政领导必须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频发问题作为重大问题予以研究和解决,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一次分管道路交通板块班子成员的履职报告并进行检查考核。

2.分管道路交通板块的班子成员必须每月带队检查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分析研究一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典型事故,逐一研判重点违法行为月度清零情况,督促行业部门严格执法、务实履职。

(二)行业监管部门措施

1.严格按照《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巴南府办发〔202219号)文件要求,在道路运输行业落实三个责任人挂牌公示,明确责任人、履职要求和标准。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班组(驾驶员)日排查、部门(内设科室)周排查、经理(主要负责人)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

2.建立完善农村道路“路长制”。区交通局要全面建成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区、镇(街)、村(社区)的三级路长体系,开展隐患排查以及超限、超员、违法载人劝导工作,确保农村道路防护设施完整有效,发现和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为农村公路安全提供基础保障。

3.严格检查执法。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网约车、单位通勤车辆等,开展针对性执法和综合整治,主要针对以下重点违法行为: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拼装、未按规定维护保养、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超员、非法营运、酒驾醉驾等。区道安办牵头建立危化、商砼、钢材、水泥、砂石、渣土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台账(见附件),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签订不超限配载承诺书,并在厂(场)区向社会公布,向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督促其在厂(场)区出口安装称重设备,安排人员履行称重职责,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出厂(场)上路。对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单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区道安办于59日前将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台账报区安委办(报送途径:党政网-区政府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会办公室)。

4.落实“科技兴安”。一是强化车辆动态监控。要扎实开展对两客一危和重型载货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日常信用管理,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客运和危货企业风险管理。推广“风险管理+集中监控”道路货运安全管理模式,充分运用现有的运政业务、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客货运风险系统、电子运单系统等进行大数据分析,开展风险监测、研判,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精准执法。三是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各镇街派出所、各镇街道安办及农村劝导员要熟练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动在一级、二级劝导站安装“雪亮工程”视频,巡查交通状况和劝导员履职情况。

5.实施差别化监管。发挥区道安办在安全执法、督促问效等方面的统筹作用,加强对被挂牌整治的镇街、企业、道路的检查指导。公安、交通等部门510日前对重点企业至少开展一次联合专项检查,提升检查效能,强化闭环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6.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对事故多发、临水临崖、高陡边坡、漫水路(桥)防护措施缺失等高危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严格按照标准安装相应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分批次实施整治。二是对因事故灾害等原因损毁缺失防护设施的路段,要建立“发现隐患、上报隐患、整治隐患”的机制,实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整改,确保道路防护设施完整有效。三是区道安办要努力落实《关于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安委〔20208号)关于劝导员保障标准的要求:一级劝导站劝导员每人每月经费补助原则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三级劝导站劝导员每人每月经费补助原则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强化信用约束。严格落实诚信管理、激励约束制度,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公示一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8.加强安全宣传提示。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安全宣传,及时曝光道路运输典型事故案例;遇到雨雾冰冻等恶劣天气要及时督促企业对驾驶人开展“点对点”警示提醒;要鼓励企业、车主在车身醒目位置粘贴限重标志、违法举报电话等。

9.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举报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 12350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依法公开调查处理结果,营造人人参与打击安全违法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各镇街措施

1.坚持定期研判。各镇街要定期尤其是在出现“两重两新”(重要时段、重要节点或出现对安全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开展事故形势分析研判,研判辖区内事故多发的重点道路、重点车型、重点时段、重点违法等,找出薄弱环节、短板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意见建议。

2.开展“三部曲”闭环执法。各镇街按照《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要求和委托执法权限,在赶场日、重要节假日、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对货车、拖拉机及摩托车违法载人、客运车超员、农用车货车非法载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并督促车主、驾驶员依法办理手续和审验。

3.加强重点地区宣传。集中到农村地区宣传三轮摩托车、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危害后果,教育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行为、提高安全意识,让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进村组入民户”。

(四)区安委办措施

1.提出对策建议。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辖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同区道安办组织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专题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整改提升建议。

2.严肃事故查处。要按照《关于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渝安监发〔201822号)和《关于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渝应急发〔202163号)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行刑衔接”,对2021年至今发生的12类使用性质营运车辆负同等及以上责任事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事故调查,并在调查结束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政府批复文件上传至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3.开展专项评估。梳理2021年发生的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开展事故调查“四不放过”落实情况专项评估,评估“事故原因是否查清、责任人员是否已处理、整改措施是否已落实和有关人员是否受到教育”四个方面情况。

请各镇街、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分别于59日、79日、109日、1219日前向区安委办书面报送党政领导、行业部门镇街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报送途径:党政网-区政府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措施保障

(一)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市安委办和有关市级部门将把重点区县作为综合督查的重点对象,区安委办将采取“四不两直”、 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督查镇街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行业部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监管执法情况,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区政府常务会上播放曝光。

(二)强化事故调查核查。区应急局要对2021年以来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调查“四不放过”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评估,做到应查尽查,并按照时限开展和完成事故调查,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政府批复文件按时上传至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对应开展事故调查而未调查的、未按照时限完成事故调查,又没有书面说明合法合规理由的、未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政府批复文件按时上传至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的区县,市安委办将依据年度考核细则予以扣分并全市通报。

(三)强化追责问责。对落实工作不力情节严重的,区安委办对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适时启动警示约谈;对涉嫌失职渎职的,依法移送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联系人:石庆怡,电话:66230603


附件:巴南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台账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5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巴南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台账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货运源头单位名称

货运材料类型(危化、商砼、钢材、水泥、砂石、渣土等)

法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是否签订“不超限配载”承诺书

执法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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