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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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709450703N/2023-00090 [ 发文字号 ] 巴南安办〔2023〕54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6-21 [ 发布日期 ] 2023-07-13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南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作部署,有效防控我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安委办牵头拟制了《巴南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

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控我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风险(辖区范围内沿长江枯水期水位线至滨江路内侧腹地第一排建筑或建设用地边界之间,及其向水域、腹地适当延伸,对社会公众开放,具有游览观光、文化传播、运动健身、休憩娱乐等公共活动功能的空间),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全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提升巴南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各沿江镇街和相关区级部门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消落区(带)、支流入江口、步行道、骑行道、观景平台、城市广场、绿地公园、港口陆域、桥下空间、建筑前区空间等部位的安全监管,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委办加强统筹协调,区级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本辖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开放和安全管理的协调推进、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要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加强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工作的监管,强化措施、建立机制、联防联控。

(二)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措施。沿江镇街和相关区级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执法联动,强化资源整合,加强信息互通,切实提高“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信息报送。沿江镇街和相关区级部门要加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信息报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单位“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安委办(邮箱:区政府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督查督办。区安委办将“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明查暗访、综合督查的重要内容,将发现的问题隐患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严格督查督办,推动各相关区级部门和沿江镇街安全责任落实。


附件:

巴南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清单

责任主体

主要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

区应急局

1.抓好“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调度“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

常态化开展

2.督导相关部门对港区、码头、渡口、水上客货运、水上观光旅游、客运索道、景区景点、临水公园、临水商业综合体、桥梁建设项目、“两江四岸”岸线治理提升项目等企业(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常态化开展

3.协同区气象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做好“两江四岸”天气预测预报和雨情、水情24小时监测,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常态化开展

4.指导相关部门和镇街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指导海事机构等单位建立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

常态化开展

5.以数字应急为抓手,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

常态化开展

区发展改革委

1.参与“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摸底排查。

2023年7月底前

2.对摸底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一患一策”方式开展整治。

2023年8月底前

  1. 加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新建电力建设工程等安全监管。

常态化开展

4.以数字建设为抓手,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

常态化开展

区教委

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把“两江四岸”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将防溺水安全纳入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常态化开展

区经济信息委

1.参与“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摸底排查。

2023年7月底前

2.对摸底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一患一策”方式开展整治。

2023年8月底前

3.加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的电动汽车换电、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等安全监管,督促相关权属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设施检查、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常态化开展

4.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

常态化开展

区公安分局

1.参与“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摸底排查。

2023年7月底前

2.对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隐患按照“一患一策”方式推动整改。

2023年8月底前

3.加强下河公路、偏僻滩涂、重点水域等重点区域巡查巡护。

常态化开展

4.指导沿江镇街在下河公路临水临崖路段等危险性较大或无安全保障的区域加强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设置。

常态化开展

5.在权限范围内,严格“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常态化开展

6.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

常态化开展

7.按职责做好“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常态化开展

8.以数字建设为抓手,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

常态化开展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对接市级部门,细化明确“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具体区域,在总规和控规图上画定落位。

2023年6月底前

2.参与“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地质灾害安全摸底排查。

2023年7月底前

3.对摸底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按照“一患一策”方式开展整治。

2023年8月底前

4.指导沿江镇街在地质灾害风险点等危险性较大或无安全保障的区域加强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设置。

常态化开展

5.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

常态化开展

6.加强地质灾害风险研判,指导沿江镇街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紧急措施。

常态化开展

7.以数字建设为抓手,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

常态化开展

区住房城乡建委

1.对接市级部门,细化明确“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具体区域。

2023年6月底前

2.参与“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摸底排查。

2023年7月底前

3.对摸底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一患一策”方式开展整治。

2023年8月底前

4.指导沿江镇街在危险性较大或无安全保障的区域加强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设置。

常态化开展

5.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加大对“两江四岸”岸线治理提升等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常态化开展

6.按照分级监管、分类监管原则,督促“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人员聚集区域房屋相关权属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检查、检测和日常维护,确保安全稳定。

常态化开展

7.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

常态化开展

8.以数字建设为抓手,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

常态化开展

区城市管理局

1.参与“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摸底排查。

2023年7月底前

2.对摸底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一患一策”方式开展整治。

2023年8月底前

3.加强临水“网红”公园、亲水平台等重点区域巡查巡护。

常态化开展

4.指导沿江镇街在危险性较大或无安全保障的城市市政公共区域加强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设置。

常态化开展

5.加大对临水市政公园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常态化开展

6.指导督促公园等严格按设计容量接待市民数量,重点关注空间狭窄、坡道、台阶等区域和特定风险点,实时监测人员聚集情况,做好分析研判,及时采取引流、限流、疏散等措施,严防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

常态化开展

7.督促公园等权属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检测和日常维护,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常态化开展

8.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

常态化开展

9.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紧急措施。

常态化开展

10.以数字建设为抓手,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

常态化开展

区交通局

1.参与“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摸底排查。

2023年7月底前

2.对摸底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一患一策”方式开展整治。

2023年8月底前

3.加强下河公路、港区、码头、渡口、重点水域等重点区域巡查巡护。

常态化开展

4.在危险性较大或无安全保障的区域加强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设置。

常态化开展

5.加大对港区、码头、渡口、水上客货运、过江轻轨运营、水上观光旅游、交通建设项目等企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常态化开展

6.指导督促旅游码头等严格按设计容量接待游客数量,实时监测人员聚集情况,做好分析研判,及时采取引流、限流、疏散等措施,严防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

常态化开展

7.配合区体育局等部门加强对涉水运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市民自身安全和通航安全。

常态化开展

8.督促车站、码头等权属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检测和日常维护,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常态化开展

9.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

常态化开展

10.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紧急措施。

常态化开展

11.以数字建设为抓手,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

常态化开展

区水利局

1.参与“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摸底排查。

2023年7月底前

2.对摸底排查出的防汛风险隐患督促责任单位按照“一患一策”方式开展整治。

2023年8月底前

3.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点等重点区域巡查巡护。

常态化开展

4.指导沿江镇街在涉水高风险部位、自然灾害风险点等危险性较大或无安全保障的区域加强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设置。

常态化开展

5.加大对水利建设项目等企业(单位)的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常态化开展

6.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权属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检测和日常维护,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常态化开展

7.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

常态化开展

8.做好“两江四岸”水情24小时监测,指导相关部门和沿江镇街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紧急措施。

常态化开展

9.以数字建设为抓手,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

常态化开展

区商务委

1.参与“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摸底排查。

2023年7月底前

2.对摸底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一患一策”方式开展整治。

2023年8月底前

  1. 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临水商业综合体、民宿等企业(单位)的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灾害防治、治安保卫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灾害发生

常态化开展

4.按照分级监管、分类监管原则,督促“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商场、酒店等人员聚集区域的权属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检测和日常维护,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常态化开展

5.以数字建设为抓手,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

常态化开展

区文化旅游委

1.参与“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摸底排查。

2023年7月底前

2.对摸底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一患一策”方式开展整治。

2023年8月底前

3.加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巡查巡护。

常态化开展

4.指导沿江镇街在危险性较大或无安全保障的区域加强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设置。

常态化开展

5.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水上观光旅游、景区景点等企业(单位)的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常态化开展

6.指导督促“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景区景点、旅游码头等严格按设计容量接待游客数量,实时监测人员聚集情况,做好分析研判,及时采取引流、限流、疏散等措施,严防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

常态化开展

7.督促“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景区景点等人员聚集区域的权属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检测和日常维护,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常态化开展

8.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

常态化开展

9.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紧急措施。

常态化开展

10.以数字建设为抓手,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

常态化开展

区市场监管局

1.参与“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摸底排查。

2023年7月底前

2.对摸底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一患一策”方式开展整治。

2023年8月底前

3.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特种设备权属单位的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常态化开展

4.督促“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特种设备权属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检测和日常维护,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常态化开展

5.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

常态化开展

6.以数字建设为抓手,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

常态化开展

区大数据发展局

为各单位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提供支持。

常态化开展

区体育局

1.参与“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摸底排查。

2023年7月底前

2.对摸底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一患一策”方式开展整治。

2023年8月底前

3.加强亲水平台、重点水域等重点区域巡查巡护。

常态化开展

4.会同区交通局、巴南海事处等相关部门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涉水运动安全风险进行排查,根据风险排查情况,明确设置涉水运动禁止区域,加强涉水运动的治理力度。严格开展公开水域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压实举办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游泳协会组织管理,督促引导相关群体在安全水域开展游泳等涉水运动。

常态化开展

5.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

常态化开展

区消防救援支队

1.参与“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摸底排查。

2023年7月底前

2.对摸底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一患一策”方式开展整治。

2023年8月底前

3.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的消防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常态化开展

4.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

常态化开展

5.按职责做好“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常态化开展

6.以数字建设为抓手,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

常态化开展

沿江属地镇街:

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莲花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木洞镇、双河口镇、麻柳嘴镇。

1.开展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023年7月底前

2.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清单,按照“一患一策”方式,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建立“两江四岸”公共空间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定期滚动开展排查整治。

2023年8月底前

3.紧盯重要节点、重点时段,聚焦临水“网红”公园、景区景点、亲水平台、休闲娱乐场所、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河公路、港区、码头、渡口、偏僻滩涂、自然灾害风险点和重点水域等重点区域,采取联合执法、网格化管理、购买社会服务、引入社会志愿者等方式,配强巡查巡护力量。

常态化开展

4.加强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设置。在涉水高风险部位、亲水路段、易下水点、下河公路临水临崖路段、自然灾害风险点、未开放区域等危险性较大或无安全保障的区域,设置危险示意图、警示标识标语、警示线等标志标牌,完善防护栏、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坚决防止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发生。

常态化开展

5.加强企业(单位)安全监管。按照分级监管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港区、码头、渡口、水上客货运、水上观光旅游、客运索道、景区景点、临水公园、临水商业综合体、桥梁建设项目、“两江四岸”岸线治理提升项目等企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灾害防治、治安保卫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灾害发生。

常态化开展

6.开展“两江四岸”公共空间涉水运动安全风险排查。加大对危险水域游泳、跳水竞技、浆板、舢板、带动力水上滑板、皮划艇、橡皮艇、摩托艇水上运动等涉水运动的治理力度,加强水上新业态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加大对市民的安全宣传劝导力度。加强游泳管理,督促引导相关群体在安全水域开展游泳等涉水运动。

常态化开展

7.加强设施设备安全检测。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加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的商场、酒店、公园、车站、展览馆、景区景点等人员聚集区域的水、电、气等管网设施,电梯、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客运索道等设备,以及相应房屋、桥梁、码头等部位的权属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设施设备检查、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常态化开展

8.加大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

常态化开展

9.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及时发送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提前采取巡查清滩、运输船舶停运等紧急措施,并加强重点区域、堤段应急值守,确保安全。针对重要节点、重点时段、重大活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人员聚集特点,针对性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按照“专业+社会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合理规划建设水域救援小型站点,在危险水域规划建设公益自助救生点,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常备应急救援装备、救生设备。

常态化开展

10.以数字建设为抓手,利用视频监控、物联网监测、人脸识别、电子感应、WIFI信号采集等技术,强化“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运行、防洪防涝、公共秩序等数据信息的综合采集和共享共用,推动“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智管。

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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