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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709450703N/2024-00020 [ 发文字号 ] 巴南森防办〔2024〕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重庆市巴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巴南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防指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242号),按照即将印发的《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要求,区森防指办公室制定了《2024年巴南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228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巴南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242号),以下简称《方案》,为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森林防灭火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有效推动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树立“宣传教育不到位是森林防灭火最大隐患”和“无火便是功”理念,坚持不懈培养群众防火意识,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2331日至510日,710日至831日,发布全区橙色预警期间。

二、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上级安排部署。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央、市有关领导同志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讲话精神,区委、区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的工作部署。二是深入宣传学习市森防指、区森防指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市森防指和区森防指领导同志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指示批示和相关活动,及时传递市森防指和区森防指工作动态信息,引领全系统一致行动;三是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和重要举措。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文件精神等。一是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意见》、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解读》(以下简称《意见解读本》)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

(四)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知识等。一是广泛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对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特点,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二是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三是广泛宣传各类火灾避险脱险知识,尤其是相关区县、镇街因荒火引发亡人事故及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避免悲剧重演。

(五)森林防灭火典型案例等。一是以国际、国内、市内山火等案例为背景,广泛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二是森林防火在“预防”工作比较突出的镇街和单位,总结提炼值得全区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三是区林业局要组织开展“火烧迹地修复整治”等宣传活动,组织媒体记者赴基层一线采风,深入挖掘整理、总结推广“火烧迹地修复整治”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供全区学习借鉴。

三、宣传重点

(一)重点时段。除日常的防火期外,根据区森林防灭火规律和特点,确定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党和国家及全市、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和8月)、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春节、清明节、中元节、2月份、3月份、4月份、8月份每日上午9点至13点,15点至19点)。

(二)重点地区。一是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森林高火险区;二是林区庙宇、农家乐、公墓、坟场以及军事设施;三是林耕结合地、林城结合地、林区路沿地、集体林地等区域。

(三)重点人群。农村留守有种养殖需求的老人(农事用火人员)、坟墓管理主人(祭祀用火人员)、景区游客(野炊吸烟人员)、疫木除治人员、痴呆聋哑人员等为重点人群。

(四)重点宣教手段。一是开展传统宣传教育。镇街和相关单位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制作宣传图册,发送手机短信,播报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高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警报,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形式,采取在林区设置宣传碑牌、制作防火警示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出动防火宣传车、开通喇叭广播等手段,积极开展防灭火宣传和警示教育。二是深入推广“五进”即“进林区、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户、进机关”宣传教育模式。切实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多方优势,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警示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提升全民防火意识。三是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全面推广网上祭祀、鲜花祭祀、集中祭祀等新型祭扫方式。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森林火灾案例、违规用火案例、刑事责任案例等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宣传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方”。五是推广将森林防灭火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林区居民改变传统的危险用火习惯,加快实现从“要我防火”向“我要防火”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和区林防指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职到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保障生态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高度,全面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严明宣传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森林火灾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和区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森林防灭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参与防灭火宣传,确保宣传活动实效。要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关注,积极开展正面引导,防止舆情发酵和恶意炒作造成不良影响。

(三)提升全民防火意识。近年来,从我区发生的火情来看,70%以上均为祭祀、农事用火引发。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是预防人为火灾的发生,要把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提高全民文明素质的基础工程来抓,坚持从娃娃抓起,一代一代培养防火意识,不断提高森林防灭火群防群治水平,筑牢森林防灭火的人民防线。

(四)常态化全覆盖。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抓、反复抓的工作,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要按照常态化、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森林防灭火工作全过程,做到“防期有阶段,宣传不间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果和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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