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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709450703N/2024-00035 [ 发文字号 ] 巴南森防办〔2024〕3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12 [ 发布日期 ] 2024-04-16

重庆市巴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 重庆市巴南区公安局 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野外农事用火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当前气温迅速回升,春耕备耕烧荒、野外烧灰积肥等生产用火增多,野外用火管控压力增大,极易引发火情和森林火灾。各镇街、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抓实野外农事用火管控工作,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增强防火意识

各镇街要充分动员村社干部、护林员加强入户宣传及重点区域巡查,运用流动宣传车、村村通喇叭等广泛开展宣传,广泛张贴宣传标语。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有效利用网络平台、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传播,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野外烧荒、焚烧秸秆等防火常识,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宣传野外烧荒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充分发挥“十户联防”机制作用,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防火意识,减少人为烧荒、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

二、采取坚决措施,严控农事用火

各镇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禁烧区、限烧区边界线,并设置警示牌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防火期内在林缘10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农事用火,重要区域、重点时段要安排专人严看死守。确需野外农事用火,严格执行“七不烧”原则(即未经批准的不烧、风力在三级以上的不烧、火险天气在四级及以上的不烧、焚烧场地不安全不烧、值守人员不到位不少、扑火工具不备齐不烧、生土防火隔离带不开不烧),经村(居)委会汇总后报镇街备案;用火时须远离林缘150米以外监烧或计划烧除,当地村(居)委会应指定专人并配备扑火工具旁站看守,务必做到“无火、无烟、无汽”后才能离开。区农业农村委要牵头加强农作物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技术、小型除草机(割灌机)推广应用。区公安分局要协助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野外农事用火行为,快侦快办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严惩肇事者。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化解火灾风险

各镇街及行业主管部门要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林农交错区、结合部的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固定碑牌是否醒目、宣传标语是否张贴到位、农事用火申报备案情况;重点时段林农交错、杂草连片的弃荒地周边等危险区域是否安排专人看守巡查等;劝导、制止焚烧秸秆、烧荒草等农事用火行为。做到隐患早排除、早整治、早消灭。对管控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应急准备,守牢安全底线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市涉林火情“135”早期处理机制,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误报。全面清理扑火装备物资,并加强物资装备管理和维护。各级扑火队伍要强化安全教育和训练,要开展带装巡护、联防联控。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十个必须”和“三先四不打”要求,严防扑救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动,科学扑救,实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

附件:1.十个严禁

2.十个必须

3.三先四不打

重庆市巴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          重庆市巴南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十个严禁

一、严禁不懂打火的人指挥打火,未经专业培训、缺乏实战经验的指挥员不得直接指挥扑火行动。

二、严禁地方部门领导或乡镇领导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担任总指挥(不包括火情早期处理)。

三、严禁行政指挥代替专业指挥。

四、严禁多头指挥、各行其是、各自为战。

五、严禁现场指挥部和指挥员未经火场勘察、态势研判和安全风险评估直接部署力量、展开扑火行动。

六、严禁在火势迅猛的火头正前方和从山上向山下,以及梯形可燃物分布明显地域直接部署力量。

七、严禁指挥队伍从植被垂直分布、易燃性强、郁闭度大的地段接近火场。

八、严禁指挥队伍盲目进入陡坡、山脊线、草塘沟、单口山谷、山岩凸起地形、鞍部、山体滑坡和滚石较多地域等危险地形,以及易燃灌木丛、草甸、针叶幼树林、高山竹林等危险可燃物分布集中区贸然直接扑火。

九、严禁在未预设安全区域和安全撤离路线情况下组织队伍扑火。

十、严禁组织队伍在草塘沟、悬崖陡坡下方、可能二次燃烧的火烧迹地、火场附近的密林等区域休整宿营。


附件2

十个必须

一、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

二、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

三、扑火队员必须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

四、时刻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

五、扑火队员需配备必要的装备,如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机具。

六、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天气变化,尤其要注意午后扑火伤亡事故高发时段的天气情况。

七、注意密切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

八、注意火场地形条件。扑火队员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狭窄草沟塘、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

九、扑救森林火灾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设法进行自救。

十、扑火队员体力消耗大,要适时调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附件3

三先四不打

三先:

一、火情不明先侦查。

二、气象不利先等待。

三、地形不利先规避。
    四不打:

一、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

二、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

三、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

四悬崖陡坡深沟窄谷等不利地形不打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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