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709450703N/2024-00036 | [ 发文字号 ] | 巴汛发〔2024〕1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6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6 |
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全区进入2024年汛期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据气象预测,今年我区气候年景较差,气温偏高、降水偏多,总体涝重于旱,防汛抗旱形势复杂严峻。按照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市进入2024年汛期的通知》(渝汛指〔2024〕1号)要求,基于气象、水文趋势分析研判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全区于4月15日零时起进入汛期。
各单位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增强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紧扣“强三基、防极端”要求,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迅速进入“战汛”状态,毫不松懈抓实抓好“精准监测、预警叫应、避险转移”等关键环节工作,坚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确保平安度汛。
(一)预警响应要“早”。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工作提示,适时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提早叫应关键区域责任人,实现早部署早应对。
(二)出险清患要“硬”。根据行业特点,严格制定极端暴雨情况下各项硬措施,在扎实推进隐患整改工作的同时,加强暴雨期间高风险点的管控,必要时果断采取停工、停学、停航、交通管制等熔断措施。
(三)转移避险要“快”。重点针对防洪薄弱点、山洪灾害点、城市易涝点、地质灾害点、病险水库等隐患部位,前置应急力量和物资,及时坚决转移避险,科学高效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灾害损失。
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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