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709450703N/2024-00046 | [ 发文字号 ] | 巴汛发〔2024〕2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9 |
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发布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蓝色预警和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单位:
据气象发布,预计4月28日夜间至29日夜间,我区有一次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过程,大部地区雨量大到暴雨。累计雨量30~60毫米,局地100~12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20~40毫米。29日凌晨,部分地区有8~9级雷雨大风或冰雹,局地风力可达10级以上。暴雨灾害、渍涝灾害、中小河流涨水有较高风险。
经会商研判,根据《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2024年4月28日24时发布我区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蓝色预警和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压实责任、加强值守,按照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要加强对山塘水库、河道堤防、危旧房、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旅游景点、公路交通和低洼易涝点等防汛重点区域的巡查预警工作,特别要重点做好在建水利工程行洪安全和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要加强对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对口帮扶救助,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调集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及时有效处置灾(险)情,全力保障防汛安全。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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