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709450703N/2024-0005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安办〔2024〕24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16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4 |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属国有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市安委会《重庆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抓细抓实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依照市安委办《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起草了各系统子方案或重点任务清单。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统一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2024—2026年)
1.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01
2.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08
3.经济信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3
4.公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22
5.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40
6.规划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49
7.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56
8.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73
9.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77
10.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88
11.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99
12.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06
13.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18
14.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22
15.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33
16.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39
17.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49
18.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55
19.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64
20.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71
21.体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79
22.气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83
23.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99
2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05
25.林业系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13
26.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18
27.人力社保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34
方案(2024—2026年)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及我区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着眼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实现安全生产“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目标。积极解决防范区域性风险、提升行业性风险管控力等层面的短板、弱项,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本质安全水平和从业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保护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空间规划布局。在产业规划布局层面将安全生产纳入考量,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严格项目准入,禁止引入落后产能,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二)优化产业结构。严把高危行业安全准入条件,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长江保护法》等国家政策法规,以及《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市级产业政策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鼓励园区外工业项目搬迁入园。
(三)加强安全基础建设。积极向上对接争取,从资金争取层面加强安全基础设施项目保障工作。会同区级有关部门争取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协助推进城市燃气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等,争取资金支持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和安全水平。
(四)优化行业规模结构。鼓励有关行业加强技术结构优化,优化升级生产工艺、生产装备技术,调整技术装备结构,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传统行业改造升级,鼓励安全生产融合发展。强化新建项目的源头把关,积极支持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和安全系数高、稳定性好的设备选型和运用,降低危险物品、危险工艺和重点设备的风险。
(五)强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
一是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督促管道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不断强化管道安全风险管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2024年前,实现管道企业全覆盖。督促管道企业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要求,完善本企业的管道完整性管理方案,开展管道全寿命周期完整性管理。
二是建立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管道企业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管道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机制,严格落实企业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管道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至少1次,进一步健全完善“两单两卡”,强化一线员工安全意识,提升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平。
三是开展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管理。督促管道企业建立本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内容作为培训考核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严格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按照“2024年提升、2025年强化、2026年巩固”的要求,管道企业每年要开展一次全覆盖培训。
四是开展管道占压清零专项行动。持续深化管道占压排查清理专项工作,强化管道日常巡护对管道占压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消除”的探头作用,严防管道“边清理边占压”,2024年底实现占压隐患清零。
五是开展老旧管道风险治理专项行动。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对老旧管道开展定期安全检验,确保管道检验有效期内运行,从源头消除老旧管道运行风险。
六是开展管道标志桩规范化管理。开展管道标志桩规范化和地理空间准确度专项排查,管道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设置管道标志桩,严防因标志桩不规范、位置不准确引发第三方施工破坏管道。
七是持续提升监管水平。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升管道管理水平。
(六)强化人防工程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安全业务培训。对人防工程用管单位、人防从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推进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
二是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巴洲产发集团对直管、协管人防工程全面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并建立台账。推进结建人防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督促巴洲产发集团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送区人防办。
三是加强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在春节、两会等关键时间节点,对人口密集等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开展专项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四是建立安全责任制体系及机制保障建设。建立健全巴南区人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人防工程安全风险研判与管控制度、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等。
五是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大对人防从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编制并执行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六是加强人防领域安全宣传,开展疏散逃生避险演练。持续开展“10·31”人民防空创建日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人防系统各部门及单位、从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人防地下商场每半年1次),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七)强化粮食流通领域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企业制度执行与责任落实情况管理。粮食企业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纳入年度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积极推进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工作,加强风险研判管控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及时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和警示片,学习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树牢员工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
三是开展技能培训与应急演练。督促企业邀请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认真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和常用安全设备使用技能、剖析近期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和灭火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全员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规范作业现场管理。督促企业全力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库区、办公室等关键位置设有安全警示和疏散指示标识。库区配备高空防护、防爆、防雷、防汛装置。熏蒸作业人员、电工等均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均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方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整治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工作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推进。坚持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序组织相关工作任务实施。
(三)强化工作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提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成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教育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教育部《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教委《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区教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校各单位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区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校园安全专家智库遴选。整合涉及校园安全各个领域的专家资源,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在行业研究、标准制定、安全培训、第三方评价、安全检查等方面,为中小幼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专业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单位推荐、遴选等方式,组建涵盖消防、基建工程、自然灾害、实验室、实习实训、中小学幼儿园等领域的专家智库。鼓励引导各校与镇街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二)提升校园安全标准规范水平。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体系,并做好解读宣贯。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教育培训演练体系、防范体系、隐患排查整改体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经费与物资保障体系。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三)探索推进校园安全信息平台建设。2024年,完善建立全区学校安全专报制度,组织各校定期做好校园安全信息上报,加强安全信息汇总、分析,及时研判安全形势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防范的措施建议,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支撑,督促各校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监督管理。2026 年底前,搭建起全区教育系统教育安全信息传播平台和校园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安全工作学习研究、沟通交流和信息上报。
(四)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加强各督导片区办公室、学校管理者、核心岗位员工分层、分级、分领域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2026年底前,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安保干部轮训一遍,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本校负责消防、基建工程、实验室、实习实训等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注重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讲解日常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等,切实提高培训质效。
(五)深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校层层夯实安全责任,把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到岗、到人,学校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自查,对标对表整治重点问题隐患,不断提高排查整改质量。建立常态化安全调研、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各校自查、联合抽查、第三方检查等形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有关部门紧盯重点领域,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藏室、危险品仓库、实习实训基地等关键部位,“起底式”深入排查整改消防、燃气、坍塌、踩踏、物体打击伤害等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督查督办,跟踪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解决。开展校园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既要落实学校建设首要责任,又要压实参建各方责任。严格校车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按市教委要求,逐步推进全区校车完成基于BD的车载定位系统替代GPS定位系统工作。指导有校车的学校加强校内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配合公安、交管等部门防范和治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载人等突出问题,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优化校内交通组织和秩序管理。
(六)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素养。聚焦溺水、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寒暑假期易发多发安全事件事故,推动各校在寒暑假、小长假等重点时段放假离校前集中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安全专项教育和警示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警示,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安全观,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通过公众号、家校群等形式,持续宣传教育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工作动态、技术服务、公益课程等,加强安全有关政策文件学习、经验交流,提高安全工作水平。通过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细化规范师生应急处置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动员平安校园示范学校、优秀教师研发国家安全教育专门课程,开展理论、实训、体验式、浸入式教学模式,创新教育方式,打造一批示范性课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及时组织研究安全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要推动落实好各校各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安全投入。各校各单位要强化安全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校各单位要强化正向激励,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教育系统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要严格问责问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经济信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区经济信息系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经济信息委《经济信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区经济信息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区经济信息系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本质安全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制、“两单两卡”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并取得显著实效,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进一步规范。2024年,持续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燃气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带病运行”燃气管线、电力通道,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举一反三整治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2025年,持续巩固深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全区经济信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提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效能
1.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工作。总结民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加大对工信部印发的《民用爆炸物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并将《民用爆炸物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行业监管和企业管理重要内容,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质量。
2.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紧盯重点场所和环节,严厉整治“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三违法”(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雷管库内拆箱分零等行为,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生产销售厂点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压紧压实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民爆行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业互联网在民爆行业规模化应用,探索5G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新技术在民爆生产、运输、储存过程控制环节的深入应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
4.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民爆行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对执法检查、群众举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严格闭环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开展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6次。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
5.提升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对巴南民爆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增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二)全面加强城镇燃气油气安全管理
6.持续推进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巴南区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安排和要求,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做好召集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统筹协调,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既整治设施设备环境的“硬伤”,更补上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的“软肋”。
7.加快建立城镇燃气油气安全长效机制。对“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的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和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再复核,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从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入手,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并推动落实,持续推动城镇燃气油气安全向事前预防转型,着力破解燃气油气安全深层次矛盾问题,加快构建城镇燃气油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8.提升城镇燃气油气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统筹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批次更新改造老化和有隐患的城市燃气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厂站设施及用户设施;推动燃气安全数字化建设,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油气管理中的应用,提高监测感知、风险研判、隐患整治等事前预防水平;加大燃气市场整顿整合力度,规范整合小散弱燃气企业,落实国家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管理,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加强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推动餐饮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强燃气安全知识“五进”,着力提升燃气领域企业和公众安全意识。
(三)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行业安全管理
9.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行业责任体系建设。在市级部门印发实施《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全区电动汽车换电、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安全监管,落实好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指导辖区内充换电设施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检查步骤和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10.强化电动汽车充换电行业数字化安全监管。推动全区充换电设施接入市级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监测平台”),加强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行监测管理,探索应用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加强市级(区级)监测平台运用,强化对充换电过程监控与报警处理、充换电信息安全防御等功能的系统运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督促公共快充站、换电站等运营企业做到24小时人员值守,开展隐患排查、智能运维等精细化巡检。
11.提升电动汽车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督促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落实成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优化完善企业级充换电设施安全监控系统,开展日常巡检维护,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工作。
(四)提升电力运行安全水平
12.做好电网稳定运行工作。指导供电公司科学制定负荷管理预案,开展节约用电行动,供需两侧发力确保电力供需平衡、电网安全运行。督促供电公司落实供电设施设备年度检修计划,优化检修工期和方案,充分利用电网负荷低谷时段开展临停检修,减少例行检修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高效、快速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减少损失和影响。
13.压实供电企业电力运行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供电企业完善并落实电力运行安全责任制,完善电力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推动供电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电力运行安全履职,将供电企业主要负责人研究解决电力运行安全重大问题、开展电力运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电力运行重大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电力保供等工作纳入电力运行安全专项检查。推动供电企业加大电力运行安全领域投入,完善考核奖励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电力运行安全专项检查,对保供措施落实、电力供应保障等情况进行督导。
(五)进一步规范其他安全行业领域安全管理
14.加强道路机动车辆安全源头治理,开展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配合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大违规生产企业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业园区安全监管,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协同应急、消防、市场等专项监管部门督促工业行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合市级部门加强属地无线电监测网技术设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生产和政府储备盐仓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核准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对新核准的工业项目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督促项目业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实施。根据工信部、市经济信息委统一安排,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已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回头看”工作。
(六)坚持依法严格治理
15.健全安全法规制度。协同市级部门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推动修订《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适时修编《重庆市巴南区城镇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宣传推动落实《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瓶装燃气配送管理办法》《重庆市瓶装燃气智慧管理应用指导意见》《汽车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等拟出台的地方性标准。
16.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聚焦城镇燃气、民爆、电力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推广“互联网+执法”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提高执法效能。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排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肃事故调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经信系统要积极动员部署,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开展。要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推动治本攻坚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督促安全监管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各项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开展工作晾晒。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或问题,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内部通报、组织约谈等方式,晾晒工作成绩和曝光隐患问题,强化正面典型引导,促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常态落实与交流互鉴。
(三)推动落实责任。区经济信息委将强化有关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加大“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检查力度,推动属地镇街、行业企业层层抓落实。对因工作推进不力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公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动分局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安委会、市公安局、区安委会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为目标,围绕分局安全生产体系构建,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消除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努力以高水平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综合专项整治和制度机制建设,实现全局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底线意识更加强烈;实现安全监管工作与传统公安业务深度融合,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意愿显著增强;实现分局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根本上提升爆炸危险物品、大型活动、道路交通等公安监管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全力控遏重大事故发生。
2024年,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治安领域、道路交通领域和分局内部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充分发挥区道安办牵头作用,全面推动公安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成分局安全生产组织架构搭建。
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持续深化公安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我区公安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力实现重大事故“零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理念提升行动。
1.实现安全生产理论学习常态化。分局各级党组织要采用“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等形式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公安局、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分局党委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不少于1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单位、各派出所支委会(总支会)每月不少于1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正确认识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统筹、推进、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分局要参照市公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模式,抓紧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工作体系,按照“宁可有交叉、不可有缝隙”的原则,形成最大合力,全力织密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防线。2024年底,完成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搭建,细化明确工作职能职责;2025年底,完成安全生产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完善人员派驻机制;2026年底,各派出所根据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体量,明确1至2名民警统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清醒认识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此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抓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推动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实现安全监管和传统公安业务深度融合。治安支队、交巡警支队要定期研究部署本领域、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不得少于1次;各派出所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周例会和交接班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上级部署要求,实时分析风险隐患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
(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4.制定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流程。治安支队、交巡警支队、警保处等相关警种要依照市局制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流程以及公安机关内部房、车、电、气等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流程,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验收标准以及临时性保护措施,切实提升排查整治质效,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5.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分层级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隐患类别、隐患详述、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验收人员、验收时间等,实行列表推进、对号销账、闭环管理。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依托“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对未主动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下发督办通知书、通报、约谈等工作措施,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清仓见底”。
6.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充分认识举报奖励对安全生产的巨大推进作用,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优势,利用各种载体进行宣传造势,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完善转办交办机制,依法及时查处举报线索,及时提请足额兑现举报奖励,全力营造“安全生产、举报有奖,全民参与、共治共享”浓厚氛围。2024年底,实现举报线索核查率达100%。
(三)提升道路交通监管效能行动。
7.持续强化重点人车企风险防范化解。持续开展“三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及AB类驾驶人动态“清零”行动。会同区交通局加强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严把驾驶人考试准入关。落实《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标准,严把重点车辆准入关。根据公安部《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办法》,强化对重点道路运输高风险企业的画像评估和结果运用,推动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8.深入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公安部《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定期开展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突出点段排查并推动整治,每年推动挂牌整治一批突出隐患,深入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配合区交通局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9.强化重点交通违法严管严查。建立交通违法规律特点“月分析、季研判、年复盘”和执法纠违、事故预防同比同考制度,靶向开展“客货危农摩酒面”系列专项整治,依法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违法行为。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推进重点点位监控补盲建设,强化农村地区视频图像资源共享应用,推进公路视频监控智能化改造,完善“研判、布控、查缉”精准路检路查、执法管控机制,应用缉查布控系统对高风险车辆进行分类布控。
10.强化重点车辆安全综合监管。会同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巴南大队进一步规范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治理,强化重点货运源头治理,严格落实“一超联治”措施。配合区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巴南大队等部门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格“大吨小标”轻型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源头治理。在现有炸药、雷管、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4类护运的基础上,把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重烃纳入护运范围,完善护运机制,强化协同监管。
11.扎实做好恶劣天气应急管理。持续开展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推动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交通局等部门开展信息共享、分级对接、联勤联动、交流演练等协同联动,构筑完善区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协作机制,有效提升公安机关在恶劣天气应对等方面的能力效率。
12.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机制。深化我区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区级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勤协作等工作措施,着力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能。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推动进一步提升救助覆盖面和便利度,提高救助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发挥救助基金扶危救急作用。
13.持续深化较大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机制,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典型道路交通事故,严格按要求开展深度调查,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落实亡人事故、敏感事故、重大涉险事故“一事故一复盘”,对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暴露隐患进行挂账整改,督促落实“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批)隐患、完善一类(批)制度”要求。
(四)提升治安领域安全监管效能行动
14.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一是严格按照民爆物品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时限,认真审查申请材料,依法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通报机制;二是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爆破作业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自主排查整治。同时,治安支队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爆破作业单位管理制度、人员履职、防范措施、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单位内部管理等环节开展安全检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闭环式整治;三是强化销毁作业安全监管,对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收缴以及单位、个人上交的民用爆炸物品,一律委托专业销毁单位或有销毁经验的爆破作业单位实施销毁,确保销毁安全。2026年底,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爆破作业单位主体责任,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在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及重点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常态化管控基础上,紧盯销售、购买、使用、储存、处置等关键环节,以及流向登记、治安防范等制度落实,严防危险化学品流出“闭环”。一是严格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核发,对购买单位剧毒化学品存放场所达不到治安防范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发。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后5日内到区县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一律从严处罚。二是督促从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要求,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和岗位责任制度。三是各单位要依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逐一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果断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确保风险“不外溢”。四是对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违规违法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工作态度,依法从严查处,以提高其违规违法行为成本,达到以处罚促整改、以处罚促管理、以处罚促规范。
16.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一要持续强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从严核发回缴运输许可证,严防“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科学设置固定和流动检查站,加强烟花爆竹产区入渝路段的巡检力度,并依托大数据分析、视频追踪等信息化手段,严查严打非法运输行为。二要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积极策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将张贴告示横幅、播放小视频等传统手段与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手段结合,让群众知晓本地燃放政策和禁限放及可燃放区域,不断引导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三要研究制定禁放区内公园广场、网红景点、道观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放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早干预、早处置,避免形成非法聚集燃放地,并在除夕、元宵等重要时段加强对车站码头、油气站、沼气井盖等重点区域(部位)的巡逻和值守力度,确保燃放活动安全有序。四要积极配合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查无固定轨迹、超药量等不合格产品和个人燃放礼花弹等专业燃放产品,严查寄递物流渠道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从源头上化解安全风险、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运输、燃放管理风险管控能力。
17.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治安支队要在坚持“应收尽收、应批尽批”和“发展决不能牺牲安全”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和优化工作方式,协同区文旅委、区体育局、区商务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职能部门,主动指导、协助相关企业、机构完善申报材料、优化现场规划、布建安检设施(设备)、部署安保力量、依法对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许可;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负责的原则,贯彻“安全、顺畅、无感、专业、和谐”的指导思想,严密开展安全检查、票证查验、秩序维护等相关措施;要优化警力安排和指挥调度体系,依托“情指行”、三维地图等技术手段,不断探索安保力量调度机制、不断优化工作方案,切实提升力量部署和安保指挥水平;要建立健全背景核查机制,在严格贯彻“实名绑定、实名入场”机制的基础上,对活动参与人进行全量背景审查,及时排查重点人员信息,并实施见面约谈、教育敲打、现场盯控等措施,确保现场安全。2025年底,实现演出人员、工作人员、观众背景审查全覆盖;2026年底,基于技术手段的迭代升级,实现力量部署、预警监测、指挥调度体系优化。
(五)提升公安消防监督检查效能行动
18.加强消防安全隐患精准排查。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风险研判,聚焦“小场所”“新业态”“旧区域”重点领域,组织深入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管理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不足、消防通道占堵、疏散通道不畅等突出问题,2024年底前基本摸清底数并建档管理。
19.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及时落实整改予以销号。对于一般隐患要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对无法短期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抄告消防救援机构和报告区政府,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综合施策,严格执法查处,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紧盯不放、全程跟踪,2024年底前推动及时整改销案;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推动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5年底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0.加强消防安全培训。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行业培训,每年组织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要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岗位培训、实战练兵等内容,每年要组织开展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集中培训。
(六)提升公共交通领域公安监管效能行动
21.各单位要结合本警种、本辖区实际,切实做到“八个必须”。一是督促指导运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优化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岗位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二是督促指导运营企业必须常态化对运输工作及站场开展隐患排查,明确风险隐患标准、排查整治流程、各层级责任等,落实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三是督促指导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配备视频监控、灭火器、安全锤、破玻装置等设施设备;四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运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实名乘车、乘船,严格执行行李物品安检制度,全力将危险人员、危险物品隔离在站外、车外、船外;五是督促指导运营企业必须强化站点、交通工具重点部位守护巡逻,并设置警示标牌,放置救援设备器材;六是必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查制度建立情况、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整治情况等;七是必须协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从业人员背景审查,督促指导运营企业及时调整岗位;八是必须加强对场站及周边公安列管经营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治水、电、油、气等安全隐患,严防安全风险向场站及运输环节蔓延。
(七)提升行刑衔接效能行动
22.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内保支队、刑侦支队、食药环支队,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密切与相关行政部门协作,及时核查移交线索及案件,依法查处涉生产安全领域犯罪行为,切实做到“五个加强”。一是加强8类生产安全刑事犯罪行为打击力度,重点加强对危险作业违法犯罪的查处力度。对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安全责任事故,要积极参与事故调查,提前固定证据,为后续打击处理提供有利条件;二是加强涉燃气油气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推动形成“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一体化格局,并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油气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建立燃气油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涉生产安全制假贩假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依托“昆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成品油、燃气灶具用品、电缆电线、电器设备、乘用车等严重影响人民安全的犯罪活动,形成强大震慑;四是加强环保领域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等涉及生产安全案件,源头助力安全监管;五是加强涉火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强化与消防救援、林业等部门沟通协作,主动发现涉火犯罪线索,依法开展打击处理,全力提升震慑效能。
(八)提升公安宣传效能行动
23.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和专题宣传,深入开展“五大曝光”和“七进”宣传教育,持续深化“零酒驾、零违法、零事故”交通安全文化创建、“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点亮上学路”、“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品牌宣传活动。扎实推进“两站两员”宣传劝导工作,加强“一村一辅警”等新质管理力量的履职规范化建设。
24.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会同乡镇街道、职能部门采取多种渠道广泛进行消防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开展融合宣传,加强警示教育,发动舆论监督,普及安全常识。每年组织群众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教育引导群众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策动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参与针对“老幼病弱”群体进门入户宣传帮扶,有效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救能力。
25.加大危爆物品安全宣传力度。要积极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涉爆涉危违法犯罪的部署、举措和成效,形成专项行动的浓郁氛围,充分展示公安机关严打的决心和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案例报道、以案释法的形式,营造“人人知晓、人人远离、人人抵制非法危爆物品”的良好氛围,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违法犯罪线索,对有效举报及时兑现奖励。
26.强化网络舆情监管。网安支队要严格落实7×24小时网上巡查处置机制,重点围绕交通安全、火灾事故、治安秩序等网上热点敏感舆情,加大对境内外重点网站和QQ群、微信群等网络部位的巡查监测力度。针对网上安全监管与防灾减灾热敏舆情,要按照“三同步”要求,积极会同网信、宣传部门,快速开展核实处置、落地稳控、会商研判和联动应对,营造清朗有序舆论环境。
(九)提升内部安全防范效能行动
27.警保处牵头对各单位房屋、车辆、水电气油等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完善内部安全防范检查相关制度,切实履行公安机关内部安全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按照《重庆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2019年)要求,组织指导各类营房日常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对年久失修、长期闲置、在建工程等房屋进行重点检查;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渝机管发〔2023〕33号)要求,组织指导内部消防设施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并适时邀请专业机构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和参与升级改造;三是对本单位所涉各类公务用车进行全量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未经修理的公务用车坚决予以停止行驶;四是要坚持以防为主,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关门禁管理制度、视频巡查工作守则等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升内部安全防范能力。2024年底,要制定完善本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底,完成本单位内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及应急处置措施制订工作。2026年,完成本单位内部电梯使用及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制订工作。
(十)提升应急处置效能行动
28.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和辖区特点,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预案启动条件、应急响应等级、管控封控范围、工作职能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加强指挥体系建设。指挥中心要充分发挥“司令部、参谋部”“中枢指挥机构、情报研判机构、快速反应协调机构”职能作用,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推动现场应急指挥平台应用,整合资源系统、再造业务流程、提升实战能力。二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机动力量建设,及时启动应急保障机制,配足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通信设备,协调做好经费保障,确保随时投入应急救援。交巡警支队要按既定部署,第一时间开辟救援“绿色通道”,确保专业救援车辆安全畅通、有序停放。指挥中心接报辖区相关警情后,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市局情指中心,坚持“边处置、边报告”原则,动态报告现场变化,处置完毕后及时续报。三是加强秩序维护能力建设。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强化显性用警,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组织专兼职治安巡防力量,加强受灾地区、居民小区等巡逻防控,做好群众集中安置点、抢险物资存放点、医院等重点部位秩序维护。同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同加强重点人管控、善后维稳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帮扶疏导、调解仲裁,推动解决合理诉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国务院安委会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综合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形势和任务基础上作出的战略安排,是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认真推动本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跟踪督查,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同时,积极配合构建与属地监管以及职能部门、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联合执法、督查督办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合力。
(三)加强科技保障。要积极探索整合大数据资源、构建全息感知体系,推进大数据赋能实战应用,着力破解单纯依靠人力排查效率低、精准度不高等问题。要加强科技兴安,大力推广新型科技装备,切实提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实效。要积极创新机制举措,及时妥善应对新问题、新风险。
(四)严格督导问效。督察支队要会同分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将安全生产板块工作纳入督察重点,不定期组织相关警种开展督导检查,紧盯重要工作、聚焦风险隐患,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坚持“四不两直”工作法,深入一线,以问题导向,严督细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准确定性,督促举一反三、分类整改,确保风险隐患及时清除、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市、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和《重庆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巴南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把预防关口前移,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不断提升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保持安全有序运行,全区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健全完善“一把手”、分管领导、相关岗位安全管理、排查整治、督导检查等责任链条和工作机制,确保责任清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完善并落实覆盖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镇街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在“两单两卡”全覆盖基础上,不断丰富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加强场景应用,进一步提升落实质量,压实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重大节点前,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加强殡葬场所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启动专业化排查检查,聘请行业专家或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开展安全鉴定和评估,重点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故障停用等突出安全隐患,确保做到每年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场所)100%覆盖。健全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主动争取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支持指导,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控和安全治理。畅通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或报告渠道,依托安全生产举报“12350”热线,主动接受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积极依托“八张问题清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提级治理机制,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的,要及时报请区委、区政府予以解决,需市级层面解决的,要主动上报市民政局,及时跟进做好协调事宜。
(三)完善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机制。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指定专人全程跟踪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实现动态排查、闭环整改。2024年底前,依托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各领域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定期统计分析排查整改情况,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汇总机构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是民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民政干部职工常态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健全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组织全员安全培训。三年行动期间,每年组织开展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能力。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管人员检查和执法能力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政领域有关监管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方法、行政检查执法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素养。二是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覆盖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有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等,切实提高有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完善安全教育常态化培训机制,坚持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本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等,做到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职工、护理人员和有行动能力的服务对象培训不落一人,切实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能力。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全覆盖。
(五)强化民政服务机构重点安全风险专项治理。一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将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审验问题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提请区委、区政府统筹研究解决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二是持续自建房专项整治。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对判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养老机构建筑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加强自建房增量隐患的定期排查和房屋安全鉴定,发现新增隐患及时纳入专项整治。三是深化“黑机构”综合整治。持续巩固全区无证无照涉老服务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成效,依法打击未经登记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活动行为,进一步挤压其生存空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四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合法性、基础性、规范性三方面问题为导向,督促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及为养老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第三方,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严把食品采购关、贮存关、加工关,坚持食品留样制度,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做法,引导入驻“重庆阳光食品”APP智慧管理。五是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以“委托外包、检修维修、有限空间、动火动焊”四大作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小工程、小装修、小维修、小场所等作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薄弱环节工作,着力解决“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
(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安全标准化宣贯落实。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深入养老机构一线开展宣传解读。总结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经验做法,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训,进一步细化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明确复杂情况下综合判定机制和程序等,不断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提高监督检查和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中养老机构(DB50/T 867.16-2021)、儿童福利机构(DB50/T 867.44-2023)、殡葬服务机构(DB50/T 867.11-2019)、残疾人服务机构(DB50/T 867.34-2022)等重庆市地方标准的推广应用,坚决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面体检,督促相关机构学习标准、使用标准、落实标准,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建设规范化水平。
(七)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一是儿童福利机构。加强对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特别是新建、改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消防、食品、医疗、服务安全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检查、维护和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健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二是殡葬服务机构。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重大节点前,及时制定预案,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加强殡葬场所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有效避免出现散埋乱葬、违规占耕占林、违规祭扫引发火灾等安全问题发生。三是救助管理机构。突出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传染病防控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守护服务对象安全。四是婚姻登记机关。以消防、社会治安、传染病预防等为重点,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及各项设施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档案存放场所、婚姻登记窗口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五是福彩销售站点。以直营福彩站点为重点,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各项规定,重点加强消防、资金、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意识形态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划区包片方式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全面守住安全生产“零事故”底线,确保福彩事业长期安全稳定发展。
(八)加大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力度。指导有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科技应用,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2025年底前,实现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视频摄像头全入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民政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治本攻坚行动稳步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采取项目制、清单式等方式方法,约谈相关负责人,提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三)推进长效监管。严格执行消防、燃气、建筑、电力等各专项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督促指导服务机构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四)加强督导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互检等方式,分阶段开展检查督导,深入民政服务机构一线检查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治本攻坚行动要求,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
规划自然资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规划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规划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巴南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在优化空间布局和设施安排方面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煤矿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督导检查,有效遏制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管理,强化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力保障规划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领域必要空间需求。2024年二季度完成巴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上报,在巴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中预留一定比例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合理安排城市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明确消防等重大防灾设施标准、布局要求,增强城市韧性。配合市局相关处室开展韧性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平急两用专项规划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相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源头准入。
(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强化规划统筹引领,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合理布局探矿权和采矿权。严格空间管控要求,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要求,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联合选址、实地踏勘,科学划定矿区范围,科学合理设置矿山。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筹管理,全区非油气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90%,依法依规做好采矿权审批登记和注销等工作。
(三)持续深化规划自然资源系统“打非治违”。加强与区级部门和属地镇街协同配合,健全完善矿业权人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体系。采取“人防+技防”、遥感监测、实地核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多维监管措施,及时发现非法违法采矿线索、做到非法采矿行为100%制止、非法采矿行为100%查处。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健康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四)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加强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日常管理,做好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每年开展1次地质勘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促地质勘查单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理,每年在汛期、国庆以及岁末年初等重要节点开展1次专项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并督促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管。督促检查全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业主及各参建单位,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及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杜绝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避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尽力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我区在建项目现场开展全覆盖、不定期检查,每个项目每季度至少抽查1次,重大项目每月至少抽查1次。在汛前、汛期、岁末年初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分包管理,杜绝违法违规分包情形发生,保质、按时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项目,确保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
(六)加强测绘行业管理。做好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每半年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全年抽取不少于20%的测绘资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持续做好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压紧压实测绘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宣传教育,规范作业要求,指导督促测绘资质单位每年开展1次安全生产培训,做到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参加率100%、安全防护用具配备率100%。
(七)配合做好全区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按照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实施方案,积极做好问题“管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审批过程中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保护要求,在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做好用地保障。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审批城镇燃气油气安全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通过城市存量用地、既有建筑调整转化用途,优先满足涉及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需要,保障燃气厂站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用地需要。
(八)配合做好全区高层消防专项整治。按照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对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业务指导,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做好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规划引导,加快公共停车设施手续办理工作。
(九)加强征地房屋拆除安全监管。区征地事务中心、镇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月形成征地房屋拆除安全情况表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建立健全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区征地事务中心、镇街根据征地批文实施进度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督促指导做好征地房屋拆除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十)加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安全监管。函告各涉矿镇街全面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属地安全监管,每季度开展一次矿山生态修复巡查,督促矿山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方案的审查。
(十一)加强耕地保护安全监管。压紧压实各镇街在国土整治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安全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现场安全施工等为重点,开展国土整治工作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落实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制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短信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十二)规范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监管执法。以服务保障为基础,建立健全违法用地源头防控机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提升用地审批工作效率,完善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监管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以卫片执法为抓手,建立常态化违法占用耕地“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全面树立卫片执法威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对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为标准,规范落实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严起来”。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落实一起。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专项工作,依法严格履行监管执法职责。
(十三)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结合规划自然资源工作对涉及安全生产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每年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从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教育等多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做到线下与线上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同时对事故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做到处处要安全、事事保安全、人人享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局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判当前形势,部署下步工作。分管局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协调有关科室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统一行动,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投入保障。区局强化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聚焦制约安全生产重难点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加强激励追责。区局将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视情况严肃责任追究。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进一步夯实巴南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及《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2024—2026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着力实现“三个提升、两个防范、一个减少”的目标任务。三个提升:提升行业部门监管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一线工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两个防范:防较大及以上事故、防高坠事故;一个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明显较少。力争经过3年的标准化治理,实现全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
1.强化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理念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领导干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区委“系统分析存在的问题、细化硬化安全措施、体系化抓好安全治理、闭环化抓好安全监管”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本质安全导向,直面问题,勇于担当,强化体系化管理,全力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监管水平。
2.强化组织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党委要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方法举措,跟踪问效督导责任、措施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定期听取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分管负责人要具体安排部署;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各分管领导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开发、城建、排水、城市更新、建管、设计、消防、质量等业务板块联动监管机制,按照职能职责和业务分工,同步加强本领域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各自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整治、教育培训、支撑保障、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打破传统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单打独斗管安全的壁垒,齐抓共管保安全。
3.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建设,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固化监管执法标准,细化排查整治举措,实现安全监管业务程序化、管理规范化、监督标准化。强化业务培训,采取每周安全讲坛、月度集中学习、行业专家授课、市区交流学习等平台,不断提升监督队伍能力素质,锻造一支懂技术、会管理、作风硬的“安全监管铁军”。不断强化科技兴安,推广运用各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平台”,完善无感识别、佩戴智能安全帽、智能视频语音系统等功能,通过远程化、可视化、数据化监管,实现把监管责任、监管视线落实到项目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
4.严格量化考核。完善监督机构内部考核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工作量化考核暂行办法》,成立独立的考核组,采取周通报、月考核、季约谈、年评比的方式,动态、高频、精准的对各监督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对工作不称职的,一律调整岗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将运用纪律监督、效能督查和专家监督等形式,对排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特别是对风险隐患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压实监管责任。
5.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提升。按照市、区(县)分级负责原则以及“2024年提升、2025年强化、2026年巩固”的要求,每年组织辖区内住建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标准化建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规范》等安全生产知识开展一次全覆盖培训;推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强化企业技术队伍安全责任。
(二)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两场(施工现场、建筑市场)联动”管理
6.推行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标准流程化、流程系统化”体系管理(以下简称“三化体系)”。构建形成建设单位2个岗位6项职责9项工作任务、施工单位6个岗位34项职责75项工作任务、监理单位3个岗位12项职责38项工作任务、特种设备4个单位10项职责46项工作任务、一线工人9条安全生产职责的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新“三化”体系,实现一图读懂“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安全生产实行流水线作业。落实安全管理全员责任制,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打通“末梢神经”,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员”,改变“安全员单打独斗”、压力传导不够等问题,对各层级人员不履职的,坚决追责问责,推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向“人人负责”转变。
7.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必须选择有资质、有实力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并盯紧看牢监理、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组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从源头上提升建设单位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强令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压缩合理工期。必须加强危大工程、动火作业、委外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监管,狠抓分包单位、劳务单位管理。严格执行以建设单位为首的建筑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记分制度。落实监理企业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组建监理机构,及时备案监理合同,并根据合同配齐监理人员,设定安全监理工程师。及时编制含安全监理专篇监理规划,编制危大工程实施细则。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各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参与超规模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每日开展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巡视检查,记录安全监理日志,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进行旁站监理,严把安全监督关口,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报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员安全责任制并严格考核,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强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勘察、设计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机械、设备及构配件等租赁单位保证产品符合规范质量要求,检测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施工设施设备、结构、材料检验检测等工作。
8.压实关键岗位和一线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全面推行“两单两卡”。利用班前会、安全生产例会、专项教育培训等时机,以一线岗位为重点,按照“懂得了、记得住、知咋办”的要求,不断完善“两单两卡”并组织培训,将熟练掌握“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日周月”检查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实现建设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9.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并在项目常态化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基础上,每月带队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区住房城乡建委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将区内各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通知到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未开展排查、有问题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的,综合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督促消除隐患;对整改缓慢引发安全风险甚至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2024年,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
10.强化重要作业、重点时段管理。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的全过程信息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严格按专项方案施工、按规范工序施工,实时使用“危大工程管理系统”并加强信息动态更新,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非常规时段作业、动火动电动焊等危险作业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作业审批、持证上岗、现场监护等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易燃材料及危化品管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2024年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2025年认真执行“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2026年在岗和新入职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加强高温汛期、雨雪冰冻、突发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等其他一般易发事故预防治理,特别针对高处坠落事故,严格落实防治标准及《生命线图集》《“十项措施”》《安全技术要点》等规范性文件,全力消除一般事故风险。
11.强化危大工程及起重机械设备监管。要聚焦“两重大一突出”(重大隐患、重大风险、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起重吊装、模板支撑、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暗挖、钢结构、吊篮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要求落实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按专项方案施工、按规范工序施工,推动在建项目全面推广普及使用危大工程管理系统,加强危大工程从方案编审、实施过程、闭环整改的全过程、信息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加强设备监督力量配备,聘请有资质的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机构对全区所有在建设施工领域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常态化体检,落实出租、承租起重机械设备单位各自的责任,有效防范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检查参建各方履职行为、档案建立及相关制度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相关人员(安装拆卸工、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设备实体安全、起重机械“十不吊”等情况。
12.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发生安全事故、申报资质弄虚作假、恶意拖欠工程款或劳务人员工资等情形的企业重点监管。不断完善建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项目“分色”差异化监管,加强监理、造价、检测等行业低价中标恶意扰乱市场行为管理,综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核查、信用管理等方式引导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13.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通过知识竞赛、观摩学习、宣传视频、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集中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严把考核上岗关口,利用农民工“流动夜校”、安全生产岗前教育培训、三级教育交底等平台,采取课堂培训+现场培训+体验式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专业、分班组进行操作考核,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行监督机构人员当教官、考官机制,每月至少1次到项目开展或监督教育培训课,并现场抽问或者监督考试,督促项目对一线工人真教育、真考核,并季度通报教育培训和考核上岗情况,切实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14.强化施工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深刻汲取市内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围绕“烧不起、灭得快、跑得脱”的要求,强化动火作业和临时设施用电手续核实,严格持证上岗、规范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现场监护;施工现场易引起火灾隐患的装饰装修材料及电气产品应严格进场验收和检查,乙炔、氧气及油漆稀释剂涉及的丙酮、乙醇等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材料应规范储存、管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离,严禁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夹芯彩钢板房,严禁职工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随意私接私拉电线,严禁在活动板房等封闭环境下使用明火。强化消防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开展情景化构建的应急演练,坚决杜绝为“演”而“练”,把演练当作任务和重“演”轻“练”,把演练当作演出的错误倾向。
(三)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
15.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紧盯隐患整治质量,认真查漏补缺、消除存疑、整治到位,整治信息同步记录完备。统筹推动其他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细化工作举措,确保隐患房屋及时处置整治。2024年,基本完成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2025年,力争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16.加强城镇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指导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在物业小区设置标志标线,加强对消防通道巡查,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协助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进行执法检查和处罚。抓好《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的宣贯落实,有效指导属地街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辖区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具体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
17.加强城市危旧房改造。扎实开展“城市危旧房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危旧房改造全过程闭环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130”工作目标(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攻坚,确保到2024年底完成“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中D级危房居住人员全面搬离;3年左右时间分类处置,确保到2026年底实现“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中存量危房全面完成解危整治;建立健全城市危旧房改造长效机制,实现动态清零)。加快实施“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中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改造工作。
18.加强农房安全管理。加强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动态监测,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规范我区农房审批、建设秩序,指导镇街健全在建农房安全巡查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在建农房安装摄像头新举措;推广农村在建住房监理服务工作,来彻底消除在建农房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农房建设品质。
(四)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19.整治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分行业对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数据库,分类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健全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对未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严格执法、督促整改;对已办理消防审验手续但纸质文件缺失的,集中限期补办;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无法完善消防审验手续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使用。已纳入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遗留问题大起底的项目,按照原有的要求继续整治。
20.整治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问题。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配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重庆市相关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结合消防审验手续的办理,重点清查和打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报告的行为。配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用管理体系并贯彻落实,加大对信用等级不高企业和人员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逐步实现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的常态化规范管理。
21.整治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问题。配合市住房城乡建委规范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质量检测工作。全面宣贯部署涉及建设工程消防相关进场检测要求。分类开展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严厉打击进场使用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配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立健全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制度机制,完善支撑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工程应用政策措施并贯彻执行。
(五)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
22.强化城市排水防涝管理。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健全有效及时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机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动态掌握易涝积水点整治进展情况,实现闭环管理。按照市级内涝积水标准,通过分级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降雨积水情况,持续动态更新易涝积水点信息。
23.加强城市管线管廊综合管理。加快城市综合管廊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干支线综合管廊监测系统和智慧管理平台”搭建,将监测数据及时接入全市数字住建物联网平台。持续加强全区城市综合管廊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宣贯培训、安全管理评估等工作。
24.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持续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器材)储备体系建设。按市、区(县)分级负责原则,指导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工程项目加强实战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专题培训,其中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包含疏散逃生内容的应急演练,其他住建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至少每年开展1次。强化应急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落实应急值守及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事故险情“1小时首报”制度,并按既定应急预案和处理程序妥善处置、科学施救,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六)强化数字智治能力提升
25.加强建设施工领域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运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平台,集成线上工作报告、GPS电子围栏打卡、监管任务指派、数字化管理、塔吊等大型起重设备的动态监控、危大工程的全过程管理等七个板块,完善无感识别、佩戴智能安全帽、智能视频语音系统等功能,在塔吊等特种设备安装“黑匣子”,通过传感装置,每15秒向监管系统发送一次监控数据,后台自动进行运算分析,出现险情立即预警,将定期维保检查改变为实时动态监测。将“三化体系”与智慧监管平台逐步融合,把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和工作流程由原来的纸质化、碎片化管理转变为数据化、智能化监管,实现工作预报、流程管理、检查反馈等全过程管控,提高安全管理精准性、时效性。
(七)强化执法能效提升
26.提升住建领域综合执法能效。充分利用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发动项目参建单位员工内部举报和社会匿名举报,及时获取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项目和个人,综合运用诚信记分、行政处罚、暂停执业资格等多种方式联合惩戒;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企业或项目,依法提级查处;对涉嫌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24年,落实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达到集中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的震慑作用;2025年,全面完善执法责任、管理制度、监督考评、保障体系,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2026年,全面形成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
(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7.提升住建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先进工法和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禁止使用已淘汰的落后和危及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设备及材料。充分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特种设备检查、桥隧等重大工程技术指导,提升安全监管精准性。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要求积极推动辖区建筑企业自有工人培育,加大试点企业和自有工人技能等级提升扶持力度。推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自有工人施工,逐步将特种作业人员纳入自有工人管理。全面推广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各项目应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有关要求,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划分为若干管理单元,构建全面覆盖、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动态管理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网络,“定格、定人、定责、定时”,由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网格化管理,保障项目工程每个标段、每个区间安全管控“不漏项”,确保只要有作业人员施工就有管理人员在场管理,通过网格压实管理责任、通过网格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现场隐患,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区住房城乡建委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编制本行业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强化领导、率先垂范,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具体负责人要全力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本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及新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有序,扎实推进
区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全市“2024年集中整治、2025年初步改善、2026年整体提升”要求,自收到通知起即刻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于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首轮自查,并持续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首轮全覆盖检查,并持续加强巡查抽查,按照差别化管理标准及监督检查计划每月组织至少1次检查,对2023年以来发生相关事故险情的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将结合实际增加检查次数,综合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方式,坚决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三)正向激励,强化考核
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限制措施。树立鲜明导向,对守信企业在评优评先、优惠政策、承诺制等予以优先支持,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工作开展较好的企业、项目实施全区通报表扬,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防控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记分处理。对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一般事故的企业,上报信用中国予以公示。对市外企业上报市级相关部门予以入渝屏蔽;对于发生1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被处罚2次及以上的企业,列为不良信用单位管理,取消评优评先,并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属地行业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巴南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协同推进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更加扎实开展,推动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防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1.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衔接。在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过程中,充分结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强化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对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的,积极征求应急管理等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在排污许可、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放辐射、自然保护地监管、环境监测、应急处置、执法检查等监管过程中,发现污染防治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与区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梳理、共享已建成的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污水处理5类重点环保设施设备信息,及时通报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信息,联合制定督导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开展检查执法,互相及时通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等隐患问题。
3.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开展环境评价、排污许可、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放辐射、自然保护地监管、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统筹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二)防控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
4.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流域、重要时段,全面深入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及时将隐患问题录入“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并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整治销号闭环管理,努力从源头上减少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5.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督促相关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类别、规模、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管理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及时督促企业整改评估中发现的安全和消防隐患;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6.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信息灵、反应快、措施准、工作到位”的要求,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及时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强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研判和信息报送,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妥善应对,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坚决守住辖区环境安全底线。同时,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持续优化环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推进。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与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序组织实施。
(三)强化检查督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定期、专项检查,紧盯重点行业企业,及时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清单管理并闭环整改销号,对需移交相关部门做好移交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提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成效。
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巴南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部署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着眼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实现安全生产“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为目标,突出“统、防、救”三个重点,切实解决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企业、安全规划、安全标准、安全监管、安全素质、安全科技八个方面的短板弱项,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城市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基本消除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在城市管理领域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整体提升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巩固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吴平担任组长,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王立、李江宁、周伟、区城管执法支队队长彭志全、区园林所所长张波、区城管执法支队政委李建林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市政绿化安全科,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贯安全发展理念。
1.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精神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开展城市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城市管理部门每年集中开展安全监管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深化监管干部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的认识和理解,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基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培训,突出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提升监管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聚焦道路桥梁隧道、城市供节水、城市园林绿化、户外广告招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集中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安全管理领导力培训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3.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推进全员隐患排查机制建设。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坚持预防为主,突出源头控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遏制行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4.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监督。
5.完善统计分析制度。健全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库,实现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集中共享。
6.加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力度。强化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对市政公用设施委托外包、大修检修、有限空间、动火动焊四大危险作业加强管控,组织学习行业领域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城市桥梁、城市供水、环境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城市运行安全整治。
7.市政结构设施方面。深化路桥隧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路桥隧病害设施整治,持续加强城市桥隧设施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推广“四新”技术应用,加强窨井盖智能化改造,推动建立窨井盖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城市道路占挖及施工围挡规范专项行动,推动《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规定》落地实施,加强城市道路违规占挖行为监管执法和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信息公示工作。
8.城市供节水方面。围绕城市供水是生命线工程、民生工程主线,促进城市供节水行业高质量发展。把握城市供水保障和行业安全底线重点,督促指导供水企业做好设施设备维护,提高应急抢修能力和效率,提升供水连续稳定性。制定印发城市供水设施安全保护细则、应急供水管理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突出水厂应急反恐、危化药剂使用、有限空间作业、供水设施安全管理等重点。推进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持续开展供水质优行动,升级改造制水工艺,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道和二供设施,提高管网漏损率,推进供水设施建设,完善供水体系,按年度持续推动市级重点项目目标建设任务。
9.市容环境卫生方面。防范和排查生活垃圾填埋场垮塌、自燃、气体超标、渗滤液外泄等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填埋作业、巡查监测和应急管理制度。生活垃圾填埋场严禁用火、严禁吸烟,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严防沼气自燃、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加强填埋作业安全管理,现场必须落实专人指挥填埋作业,确保填埋作业和垃圾运输车卸料过程规范、安全,坚决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场。加强渣土受纳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应急预案,实施常态监测、动态监管。重点排查高度3米以上渣土堆场和高度1.5米以上挡土墙安全情况。
10.城市照明和户外广告招牌方面。重点排查照明设施漏电触电、倒杆断线等安全隐患,严防照明维护高空、夜间作业安全事故。加强照明箱变以及与油气管道、排水管网相邻相近的地下照明管线巡查监测,防止电线短路引发的燃烧、爆炸事故。启动实施规划外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理遮挡门窗的户外广告招牌,健全全流程监管机制,对未进入规划的存量户外广告设施,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拆除。督促、指导全区所有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业主对设施开展安全检测,务求做到“应检尽检”,对检测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及时治理,并建立安全档案,确保户外大型广告设施安全运行。推动落实《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办法》,完成存量设施补办手续和新建设施依规审批。
11.园林绿化和城市公园方面。围绕城市公园、市政广场等人员较为密集的重点区域,加强设施设备巡查维护;定期做好危山、陡坡、深水等危险区域,缆车、游船、车辆等园内交通工具,以及游乐游艺、动物笼舍、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完善监测与预警的制度机制。高度重视城市道路附属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行业消防安全方面。结合重要时间节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防范措施。突出重点部位,组织开展建筑配建地下停车场擅自改变用途违法行为清查,紧盯无主化粪池以及广场、商业人口密集区域的化粪池等设施,城市公园绿地和行业涉及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点等消防安全高风险点,强化值班值守和巡防看护。突出防范重点,紧盯用火用电用气、动火作业、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户外用火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管执法,严查严治违法行为。
13.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直属单位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自查和评估。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量化和履职评估,以一线岗位人员为基础、技术负责人为重点,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健全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人和措施公示制度,在风险较大的场所、设施和部位,统一公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风险管控措施。全面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景安全风险程度的不同,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严格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源,认真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加强安全管理。
14.开展数字城市管理能力提升行动。贯彻落实数字重庆建设总体要求,依托全市数字化建设成果,推动数字城市管理从关键点上突破到面上拓展成势。聚焦重要、高频、急迫、多跨事项,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同步更新城市运行体征指标体系,上线运行城市管理大脑(V1.0版),迁移迭代存量应用,贯通城市管理数字化场景。形成数字城市管理基本能力。多个“一件事”向“综合场景”集成,重点领域数字化形成系统合力。城市管理大脑智能感知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数据共享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创新制定一批标准规范体系,城市治理软实力显著提升。数字城市管理成为驱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关键支撑。
15.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升行动。认真制定细化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监管执法落地见效。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等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强行业安全诚信管理,强化激励约束。
16.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实现部门预案、企业预案有效衔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广场、学校操场和城市居民区周边空地,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布局。
五、时间安排
从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启动重点任务。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4月至6月)。制定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动态更新任务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在城市管理领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双重预防机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全面总结评估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整体提升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完善长效常态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逐项推动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各企业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上来,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对应细化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强化协调联动。区城安办要主动承担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各企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
(三)实施挂图作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任务清单要求,逐一对照梳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完善工作措施,实施对表施工、按图作战、照单检查。
(四)强化督促指导。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各企业负责人要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注重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相结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五)强化问效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手段,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工作推诿扯皮、松软乏力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影响进度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处理。
(六)严格信息报送。建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工作开展期间,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工作动态和推进情况报送。每月20日前,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各企业向局市政绿化安全科报送当月工作推进情况,每年11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情况,2026年11月10日前报送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在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存在的困难、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和工作亮点、典型案例,请及时报告。
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重庆市安委会办公室、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以“控较大事故、防较大灾害、压减一般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切实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交通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本质安全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制、“两单两卡”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并取得显著实效,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进一步规范。2024年,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5年,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动实施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力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1.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各领域基本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并同步请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道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责任科室: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2.严把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关,配合开展实车配置核查和信息比对,严禁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遵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严格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运营安全评估。(责任科室:局综合运输科,局法制审批科;责任单位:区运管所)
严把水路运输市场准入关,通过年度核查、市场检查等方式加强经营资质动态管理,严查海务管理、机务管理人员兼职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责任科室:局港航民航科,局法制审批科;责任单位:区港航中心)
严格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深度,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水运工程项目符合航道通航条件要求,加强与航道有关工程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工作,完善桥梁隧道设计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责任科室:局公铁科,局港航民航科,局法制审批科;责任单位:区港航中心,区质监中心,区铁港中心,区高指办,区铁指办)
3.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强化“两单两卡”运用。对于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拒不整改等,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要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通知到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责任科室: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区高指办,区铁指办,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
4.强化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治理。以巴南区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不断完善协同监管、应急联动等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注销未登记船舶治理,规范分类处置措施,严防船舶注销后失管失控。配合有关部门统一推进“三无”船舶治理。深化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保障船舶通航和桥梁安全。提升农村水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服务品质,着力解决经营人抗风险能力弱等突出难点。(责任科室:局港航民航科;责任单位:区港航中心)
5.强化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治理。督促指导道路客运接驳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接驳组织方案,规范开展接驳运输。严格旅游包车审批管理,督促车辆所属企业及时排查治理旅游客运安全隐患。2024年底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精准打击非法营运、网约车定线运输等违法行为;协调公安部门落实对多次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人暂扣驾驶证规定,加强行刑衔接,强化对严重超员等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移送办理。2025年底前,加大报废教练车清理力度,收取、留存教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根据教练车行驶证确定报废年限,逐步将未注销的报废教练车注销,杜绝报废教练车参与培训教学。(责任科室:局综合运输科;责任单位:区运管所,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
6.强化城市客运领域安全治理。以巴南区轨道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区协同管理机制,指导运营单位加强保护区巡查。加快公共汽电车的动力电池质保到期车辆报废更新,加强动力电池及三电系统维护保养管理,加大CAN数据总线的信息监控力度。(责任科室:局综合运输科;责任单位:区运管所)
7.强化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严格超限超载治理,全面落实落细固定治超工作任务,注重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分工协作、合力攻坚的治超工作格局。分步实施重点货运企业治超工作,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执法,从源头上管住超限超载运输。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优化非现场执法点的布局,对功能作用弱化的固定治超站进行调整及改造为非现场执法点。加强大件运输事前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加强未经许可擅自上路行驶、车证不符、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路产保护方面要加强与公路养护单位的联合巡查、信息共享,并与公安交巡警、交通执法形成执法联动合力,及时查处整改公路违法问题。要加强重要干线公路及桥梁隧道安全保护,严格涉路施工的审批和监管,桥隧周边施工埋设燃油、燃气、蒸汽管道及涉及公路安全保护区的违法行为要严查严管。(责任科室:局安全和公路管护科;责任单位:区公路事务中心,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
8.强化港口营运领域安全治理。督促港口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直装直取、限时限量堆存等要求,严禁超设计能力堆存危险货物集装箱;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船岸安全检查、装卸车安全检查,实施危险货物港口装卸作业全过程监控;有效运行港口企业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安全风险公告、安全风险研判报告、专项检查督导等制度,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港口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强化教育培训、考核及岗位责任制,严格持证上岗和规范作业。(责任科室:局港航民航科;责任单位:区港航中心)
9.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治理。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平安工地建设,积极开展平安工程冠名,推动现场管理网格化,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的管理,严格按专项方案施工、按规范工序施工,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非常规时段作业、动火动电动焊等危险作业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作业审批、持证上岗、现场监护等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易燃材料及危化品管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2024年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2025年认真执行“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2026年在岗和新入职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加强高温汛期、雨雪冰冻、突发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等其他一般易发事故预防治理,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临灾预警叫应。加大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责任科室:局公铁科、局安全和公路管护科;责任单位:区公路养护中心,区质监中心,区铁港中心,区高指办,区铁指办)
(三)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
10.2024年底前,以“政务·渝运安”应用为支撑,全面运用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数据互通,构建道路“两客一危一货”运输“进场、装载、运输、卸载、救援、评价”全链条安全监管,实现超速驾驶、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脱管等重点违法行为智防智控,推动安全生产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2025年逐步在网约车等领域迭代升级,一体推进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防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愉悦·社会·修车”应用为支撑,落实营运车辆维护保养动态监测,严防车辆“带病”运行。(责任科室:局综合运输科;责任单位:区运管所,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
11.推进在车辆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加大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等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营运货车上的推广应用,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责任科室:局综合运输科;责任单位:区运管所)
推进船舶检验领域数字化建设,优化船舶检验发证系统。(责任科室:局港航民航科;责任单位:区港航中心)
12.会同公安等部门推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辆退出运输市场。(责任科室:局综合运输科;责任单位:区运管所)
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效,配合相关部门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超限运输车辆治理,推动提升货运装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科室:局安全和公路管护科,局综合运输科;责任单位:区运管所,区公路事务中心)
13.推进“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持续推进普通国省道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专项行动,2026年开展普通国省道三类桥梁摸底工作,适时推进三类桥梁改造工作。推进公路长大桥梁(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持续推进以村道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为重点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责任科室:局安全和公路管护科;责任单位:区公路养护中心)
14.2024年底前,在交通建设领域推行运用智能化监督记录仪,积极引导参建单位保障安全投入,配备具有定位、对讲、视频、轨迹回放、实时上传等基本功能的记录仪设备,规范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局公铁科,局法制审批科;责任单位:区质监中心)
(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5.全面细化落实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事故多发、高危领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责任科室: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区高指办,区铁指办)
16.强化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安全行为自律。高度关注“两客一危”、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客船等领域驾驶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指导、监督,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责任科室: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区高指办,区铁指办)
17.聚焦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强化交通参与者行前安全培训,让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推动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责任科室: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区高指办,区铁指办)
(五)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8.统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指导企业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按要求定期对制度适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推广先进经验。(责任科室: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区高指办,区铁指办)
(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
19.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加大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力度,聚焦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严厉“打非治违”。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检查抽查工作机制。组织对事故多发、高危领域企业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为重点内容,强化监管人员能力培训。(责任科室: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法制审批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区高指办,区铁指办,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
20.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或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口开展公益性安全生产服务。(责任科室: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区高指办,区铁指办,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
(七)提升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
2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配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用好“两站两员”、农村公路护路员、乡村农机安全监理员和协管员等力量,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责任科室: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法制审批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区高指办,区铁指办,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和公路管护科),由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局安全和公路管护科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和统筹推进。各单位、科室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开展,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
(二)加强安全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指导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调查研究,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四)加强激励问责。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区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巴南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保持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文任组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庆市巴南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监站,由分管安全副局长刘国友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抓好方案制定、做好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确保“三年行动”有人管有人抓,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新建、改(扩)建、加固大中型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严格落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落实,加强事故预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督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强化信用监管,及时上报公示有关企业失信信息。
(二)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2024年底前完成31座水库雨水情测报与14座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建设;2024年底前完成1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2025年4月底前完成石龙场镇、花石社区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2026年底前完成12座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等。
(三)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持续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评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2024年底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四)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2024年底前制订实施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分年度组织实施,2025年5月底前完成1个企业示范打造,逐步推动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六项机制”全覆盖。12月底前,修订完善《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五)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落实巴南区水利局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
(六)开展企业全员安全能力提升行动。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2024年,按照培训有关规定,围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岗位安全风险、安全职责、应急处置技能,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全面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开展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推进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
(七)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每年组织1次水利安全监管培训。对工作不力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通报。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教育培训,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编制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各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单位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条”上的督促推动,确保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保障安全投入。有关责任科室(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病险工程除险加固等资金,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三)完善长效机制。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有关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责。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单位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动力度,“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农业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2024-2026年)
为进一步夯实农业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农业农村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巴南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解决重难点问题,全面实现农业安全生产“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发展理念,压实部门属事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农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整改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数字赋能水平,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屏障,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低于控制数,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稳定向好发展态势。
2024年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主要目标是:基本消除2024年之前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全面推进有关农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初步建立双重预防机制。
2025年为农业安全水平提升年。主要目标是: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规模以上农药、兽药、屠宰生产企业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026年为安全生产机制固化年。主要目标是: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动态化排查清零机制,固化有关农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树牢农业安全发展理念
1.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区农业农村委安委办将面向基层和委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年举办1期培训班,深入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内容作为每年农业系统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培训必修课程。强化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对“三管三必须”的认识理解,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委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业务工作自行开展培训,强化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提升农业农村部门领导干部安全履职能力。
2.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按照职责分工,聚焦农机、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兽药、畜禽屠宰、农村沼气和畜禽粪污、高标准农田建设、露天秸秆禁烧等重点领域开展培训,持续提高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辖区实际,对新兴业态等新增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开展培训。
3.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督促农药、兽药、畜禽屠宰等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4.开展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手机、报刊、网络等平台作用,采取播放提示信息、短视频、短信、微信,发放明白纸、宣传画册等多种手段,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高素质农民等培训内容,提升广大农民安全生产生活意识和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灵活多样形式,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引导督促全社会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组织或引导干部职工、农业从业人员参观感受安全体验基地。
(二)全面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春耕和“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前开展安全检查检修。督促规模以上农药、兽药、畜禽屠宰等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等农业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在开工、复工前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在施工中落实安全管理专人负责、监理巡视旁站制度,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形成隐患排查、安全监管、整改治理闭环管理。督促畜禽养殖场或农民加强畜禽粪污处理池、农村户用沼气和沼气设施安全管理。督促渔政执法公务船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并及时维修故障。督促乡村休闲旅游(非A级景区,且以农业生产为主体)业主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对不开展排查、明显有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企业或生产经营主体,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明缘由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切实加强事故隐患研判预警工作。督促农药、兽药、畜禽屠宰等企业定期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明确重点防范部位(岗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渔政趸船值班在岗抽查,提醒督促值班人员关注气象变化,加强船舶风险隐患防范。进一步完善与气象、海事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会同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持续抓好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配合交通等有关部门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防范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对农村户用沼气和沼气设施、畜禽粪污处理池等受限空间,做好安全提示,防火防燃爆;维修清掏作业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在专人指导下进行。
7.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送。深入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委安委办公室每月收集汇总,统一报区安委办录入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8.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紧盯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农事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严查渔政执法公务船适航、船员适任,农机安全技术状态,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畜禽屠宰,乡村休闲旅游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开展农村沼气、畜禽粪污处理池等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重点关注委托外包、检修维修、动火动焊等薄弱环节。加强“九小场所”中的屠宰小作坊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或进展缓慢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综合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倒逼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9.协同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农村道路交通方面,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查处力度。农田建设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等项目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加强田间道路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设置路障、安全提示标牌、安全警示标志等,禁止非施工车辆驶入生产路、机耕路;项目交付后,要督促项目所在镇街将田间道路纳入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范围。农村消防方面,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消防设施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专项整治,对重点单位的电气焊作业实施全链条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协同相关部门依法禁止单位和个人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持有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燃气管理方面,加强单位内部食堂、实验室、生产车间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全面提升农业整体安全水平
10.优化企业生产布局。鼓励农药、兽药、畜禽屠宰等企业搬入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指导重庆结义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入驻园区开工运营。对未依法履行项目立项、安全审批等手续,无有关证照或证照不全的,或停产已超过1年、存在不可控安全问题且恢复生产无望的小型农业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从严行政许可。
1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督促农药、兽药生产、畜禽屠宰等企业老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积极安装液氮、燃气泄漏和粉尘超标等报警装置。鼓励屠宰场和畜禽养殖企业配备硫化氢、氨气等有害气体检测设备,防范中毒事件发生。持续巩固变型拖拉机清零成效。持续组织实施农机“亮尾工程”,提升夜间行驶、作业安全性能,防范追尾事故。推进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水平。推动提升农机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提高在用农机产品安全可靠性。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加快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老旧农机。加强废弃农村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安全管理。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开展沼气池、沼气工程安全处置试点。持续推进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屠宰场点资格审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12.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规模以上农药、兽药、畜禽屠宰等企业,严格按照《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巴南农业发〔2022〕77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动长期抓标准化建设、日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重点抓“一线责任制”“两单两卡”、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建立与落实。有计划组织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严格落实企业挂牌公示“三个责任人”、重大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负责人”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履职要求。(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各镇街负责)。
13.强化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督促农药、兽药生产,畜禽屠宰等企业围绕“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要求,建立并落实“两单两卡”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严格奖惩等方式,确保促使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对自身岗位“两单两卡”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各镇街负责)
14.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值守,建立完善农业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应急预案,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督促农药、兽药、畜禽屠宰等企业建立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按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急逃生能力。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及时规范报送信息。建立健全农业安全生产专家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服务。
(四)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15.宣传贯彻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氯化苦、磷化铝限用管理措施。
16.加快地方条例和标准贯彻。贯彻落实新修订《重庆市畜禽屠宰条例》《重庆市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继续实施标准化屠宰场创建,支持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车间改造、环境改善、污水治理等,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推广应用《废弃农村户用沼气设施安全拆除技术规程》《废弃沼气工程设施安全拆除技术规程》农业推荐性地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处置试点示范。
17.加强农机监管基层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动建立健全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社农机安全协管员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员等基层管理力量,夯实管理基础。
18.加强关键环节监管执法。在春耕、“三夏”“三秋”和捕捞左右前后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标准,严查执法公务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建立购销台账,加强溯源管理。对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19.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管理,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赋能执法,加大“慧执法”平台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解决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性不足、执法能力不强等问题。深化与应急、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共管共治工作合力。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工作,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行为,形成法律震慑。
20.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严惩危险作业行为。委统一牵头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团队,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21.完善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继续推行“长江十年禁渔”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企业实施内部举报奖励,对有功人员和单位实施奖励。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举报工作落地见效,及时获取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线索。
22.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典型事故挂牌督办。规范信息报送,严查瞒报、谎报等行为。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明确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存在明显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不严格、排查整治不力、“只检查不处罚”“零处罚”等执法宽松软的,要通报约谈或追责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区部署要求上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正向激励。定期调度各成员单位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探索将有效经验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区成果,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三)强化清单管理。坚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落实“自查、自报、自改”的除险固安机制,“真查、真报、真改”的核查督查机制,“快警、快控、快处”的问题预警机制,推动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有效化解风险的良性循环。
(四)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加大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教育引导农业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加强考核巡查。将农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内容。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商务委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商务委《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进一步夯实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促进商贸企业提升安全发展理念和责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2024年底前全面梳理安全生产“四进”工作情况,2025年底前切实提升“四进”工作水平,2026年底前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提升,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建立,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推动安全生产进行业规划
1.通过行业规划引领行业安全发展。制定出台相关行业发展规划时,切实将安全生产要求纳入规划中。指导行业协会在出台相关规划时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引领各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推动安全生产进产业政策
2.发挥考核评估“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在商贸政策、奖励、扶持等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要求,对考核期内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进行考核扣分。
3.将安全生产要求融入产业政策。将“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对安全事项划定“红线”,在创建示范商业街区等相关示范申报中明确安全生产要求。
(三)推动安全生产贯彻实施
4.在国家和我市出台各类标准后,区、镇街分层次加强宣贯,确保安全生产理念和要求融入行业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宣贯,指导商务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四)开展商务领域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
5.按照《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联合燃气、消防、特种设备专项监管部门开展餐饮燃气、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旧货流通、汽车流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宿、展览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依规依职责配合牵头部门深入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区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督促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6.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健全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按照区安委会统筹安排,牵头商务系统监管执法,与消防、市场、应急等专项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联动,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联合督办、联合惩戒。2024年底前初步建立配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日常联系工作机制,2025年底前经常性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2026年底前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五)开展商务领域重点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7.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开展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餐饮燃气、成品油流通行业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住宿行业培训。2026年,联合消防、市场等部门重点开展商场超市行业集中培训,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
(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
8.多种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按照区安委会、区消安办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形成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宣传特色。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在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扩大社会化宣传和应急科普覆盖面;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安全生产常识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
(二)加强部门协同。积极与专项监管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共同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监管执法结果的运用,对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拒不执行整改指令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企业,不再给予各类商务领域示范、引导性政策支持。
(三)强化安全投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成品油流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持续配合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重点商业街区餐饮燃气场所“瓶改管”“气改电”。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文化旅游委《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巴南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区文化旅游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区内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文化旅游领域“一件事”推动有力有效,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阶段性目标
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标准化开展旅游度假区等评定复核,优化A级旅游景区评定管理。务实推进“两单两卡”制度、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初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推进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动态调整安全风险等级。
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巩固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一)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履职能力提升。每年组织全区文化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积极组织全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文化和旅游部每年开展的全国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线上学习。充分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至少全覆盖组织开展一次面向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一线从业人员隐患查找、应急疏散、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推动演出、娱乐、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博院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3.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通过以会代训、以查促学加强宣传,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4.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深入总结经验做法,根据市文化旅游委制订完善的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于2025年底前制订完善全区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加大重点检查事项宣贯力度。第一时间将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核查等各渠道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通报市文化旅游委和区安委会,并及时报送整治进度。
5.完善检查巡查机制。建立旅游市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联合“双随机”抽查、聘请第三方开展“暗访式”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多层次、多维度筑牢旅游市场监管安全防护网。联合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燃气、体育、气象、林业、水利等部门及属地镇街,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时发现和整治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6.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一线岗位日排查、部门负责人周排查、主要负责人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强化一线员工作业前对环境、工具设备和安全防护情况的隐患排查。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与企业诚信管理挂钩,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责任追究。
7.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将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清单化管理,实行晾晒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管理。区文化旅游委每年对本辖区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组织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引导、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扎实开展服务质量等级创建,务实推进星级饭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游景区(点)、旅行社等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14、15、21、22部分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景区景点内游乐设施项目安全监管,完善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经营单位主动告知、属地镇街及部门巡查获知、指导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方式织密安全监管网络。
9.推进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文旅发〔2023〕193号)要求,认真推进文化旅游领域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全区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单位进行严格的等级初评和等级动态管理,并依据等级管理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和安全督查。
10.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强化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量化和履职评估,以一线岗位人员为基础、部门负责人为重点,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督促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纳入常态化检查重要内容。
11.持续落实“两单两卡”强化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围绕“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两单两卡”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严格奖惩等方式,确保促使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对自身岗位“两单两卡”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四)开展风险管控能力提升行动
12.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规范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优化A级旅游景区评定管理,拟申报评定的A级旅游景区需依法明确“三个责任人”(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部门责任人、行政领导负责人),并在等级评定和复核中加强玻璃栈道类、浮桥吊桥类、大型游乐设施及水滑道、旱滑道、“步步惊心”等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审查,核实项目是否依法依规取得经营许可、进行安全评估或检验检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有关规定不得评定为A级旅游景区。
13.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指导旅行社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在有关协调机制下,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14.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聚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两会、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段突发事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
15.充分发挥旅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区文旅安全联席会议、文旅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区旅游市场安全风险研判会和部门联席会,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工作交流,会商研判风险,研究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动态完善景区景点及涉旅场所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督促负有涉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推进落实。
16.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畅通文化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文化执法机构要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17.加大专业技术支撑保障力度。结合本辖区实际,建立涵盖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建筑、地理信息、气象、公共安全管理等专业的文化旅游领域安全专家库,规范专家库管理,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专家对口开展公益性安全生产服务。
18.推进保险业与安全生产良性互动。旅行社责任保险作为国家强制险种,对化解行业安全稳定风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具有重要作用。切实把旅行社责任险作为管控旅行社风险的重大措施,积极引导旅行社投保,进一步提高投保率,更好发挥保险为旅游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要充分利用保险机构积累的安全风险数据和案例资料,加强分析研判,查找本地旅游安全风险特点和薄弱环节,通过风险管控建议、安全管理培训等形式,帮助旅行社分析查找经营性风险点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提升行业风险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文化旅游委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科,统筹协调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领导小组组长要专题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定期研究本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分管领导负责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细化督导职责。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将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三)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施分类标准化执法,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加大暗查暗访、“双随机” 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四)强化信息报送。三年行动期间,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按照要求每月报送开展情况,每年11月底将当年工作推进情况报区文化旅游委市场管理科汇总,市场管理科于12月初将汇总情况报市文化旅游委等上级有关部门。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治本攻坚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
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文物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系统、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渝文旅发〔2024〕56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本攻坚,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文物建筑安全监管责任、文物博物馆单位直接责任有效落实,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技术标准更加完善,安全防控基础更加扎实,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实现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发掘工地以及新建改建博物馆工地等场所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文物建筑及博物馆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分级组织、分类培训”原则,加强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重要内容,202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强化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和重点岗位员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指导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文物博物馆按照《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演练工作指引》和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演练视频片,定期、规范开展消防演练,其中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二)严格文物安全规范。以2024年3月朱家大院全区文物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现场会为指引,督促指导各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文物博物馆单位严格落实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文物安全检查督察等相关制度要求,推动全区文物建筑及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培育文物安全文化。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文物建筑安全宣传培训和文物消防安全演练,指导各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融入文物安全元素、展示文物安全文化、体现文物安全特点”的安全文化培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文物安全工作。
(四)深化文物建筑及博物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总结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以《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特征清单》为基础,梳理常见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及相应整治措施,推动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健全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采取“常态自查、监督抽查、联合排查、协助检查”等方式,不间断、常态化开展文物建筑及博物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一般隐患立即整改、突出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挂账整改”原则,实施分级分类整改,落实整改期间防范措施。对整改进展缓慢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督察督办、实地核查、暗访检查、约谈通报等手段,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闭环整改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督促严肃追责问责。
(五)严控文物建筑及博物馆单位火灾风险隐患。严格控制文物建筑及博物馆单位范围内使用明火,向公众开放的区域全面禁止吸烟。文物建筑用于宗教活动或者居民居住的,加强生活用火管理,使用安全火源,采取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在指定室外区域燃香烧纸用火,做到专人看管,设备齐全,人离火灭。严格落实安全用电制度,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清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规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淘汰危及文物安全的电气设备﹔不得将灯具直接敷设在文物建筑上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的要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文物博物馆单位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针对文物火灾风险,以博物馆、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为防范重点,因地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不断完善消防设施。
(六)抓好开放文物建筑及博物馆单位管理和公共服务。督促参观游览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开放单位提前测算游客承载量,制定详细接待方案,适当增加安保、讲解、服务、救援等力量。严格出入口安检,合理确定活动区域和线路,有效配置安全设备设施。进行临界观众数量控制,采取暂停售(发)票、预约或者错峰参观等措施,及时调控、疏导、分流游客,保证良好安全参观秩序。
(七)提升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发掘工地以及新建改建博物馆工地等场所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工地安全管理,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设置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完善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施工人员岗前安全警示教育,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严格施工现场用电、动火审批和监管,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并与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离,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安全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及时清理现场废料、垃圾等可燃物品。对各类工地危险区域和部位,妥善采取加固、支护、围挡等安全措施,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提前做好人员救护、文物抢救保护预案和措施,有效防止坍塌、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员、文物和工地安全。
(八)加强文物建筑及博物馆单位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指导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服务外包和施工外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不得转嫁安全生产责任。利用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生产经营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的,要签订双方安全生产协议,厘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包承租方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资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要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进行、按期完成。
(二)加强安全投入。要聚焦制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推动文物安全监管数字化建设,推进“人防、物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强化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重点任务推进的过程管控。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组织通报、约谈、曝光,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总结固化提升。我委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文物安全制度措施,健全完善文物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强化信息报送。三年行动期间,每年12月初将当年治本攻坚工作推进情况书面报市文物局,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
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区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安委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子方案》(渝安办〔2024〕24号)和区安委办《巴南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除险固安”工作导向,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在管理、培训、规划、检查、整治、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安全保障。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
2024年底前,在全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一线岗位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简称“两单两卡”)制度,初步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2025年底前,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共同发力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构建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2026年底前,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业务领域日常工作,从行业规划、发展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体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实现与业务同步发展,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重大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1.严格医疗机构规划和审批、备案、准入。严格医疗机构设置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在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等管理环节强化对床位、科室、人员、房屋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审核,确认申请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符合法定条件,确保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与诊疗科目、医师执业范围相匹配。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现行基本建设管理规定,落实设计、施工、验收等建设程序。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2.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各类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坚持“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实行一线岗位人员每日排查、科室负责人每周督查、分管负责人每月带队检查。每年通过交叉互查、联合多部门监督执法检查或第三方检查等方式,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逐级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跟踪督促辖区内各类机构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按照国家和市级统一部署,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针对行业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消防、电力、燃气、危化品、建设、有限空间、动火动焊等专项整治。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安全基础较薄弱单位和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月子中心等新业态单位,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属地镇街开展督促检查指导,严格落实执法检查,提升安全水平。建立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在达标创建、监督检查、机制创新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2024年,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
(三)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制,党委会至少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规章制度落地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培训、严格奖惩等,确保一线岗位人员对自身岗位安全职责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年版)》《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年版)》《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等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在医疗机构继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单位。
(四)开展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6.开展集中培训。分层分级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培训首要内容,重点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操作等。区卫生健康委、各委属(代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集中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同时积极争取将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纳入消防、应急等部门培训计划。2024年,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对二、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集中培训。
7.落实岗位培训。加强岗前培训,新上岗和新转岗人员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要接受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各医疗机构要开展经常性岗位安全培训,结合“两单两卡”制度落实,重点培训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8.强化应急演练。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依法依规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如实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提升每个岗位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并保持在高水平。
9.加强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按照全市卫生应急“0-3-30-1-2-3-4”的梯次化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内医学救援模式,在全区范围内实现“0分钟自救互救,3分钟出动院前急救单元、30分钟内出动背囊化队伍、2小时内出动区县级队伍”的目标,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高效应对处置。
10.加强职业健康建设。强化职业病监测预警,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防止治理企业超标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积极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疑似职业病诊断,提升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规范做好个案报告和就诊登记。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治项目,实行精细化绩效评估。加强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关注全职业人群健康指标。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质效,做优做实职业健康管家服务。
(五)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11.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强力推动机关各科室、各单位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重要时间节点等,通过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推动重大隐患整改。区卫生健康委将加大与应急、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民政、教育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的联合,及时将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执法范围的安全问题隐患,通报移交同级有关责任部门,确保消除监管盲区,形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合力。
12.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切实做好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依法查办举报线索,兑现举报奖励,切实提升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3.强化安全结果运用。在委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医院等级评审、评先争优、绩效评价等创建活动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与相关达标评比或者绩效评价挂钩,推动各类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开展数字整体智治能力提升行动
14.加强智慧安防消防建设。强化数字赋能,引导医疗机构优化整合视频监控、后勤设备监测、消防报警等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打造安消一体化系统。开展智慧消防医院创建,突出数字智能、多跨协同、实战实效,力争2026年争取区内创建1家智慧消防医院。
(七)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15.整治突出安全隐患。督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储存和废弃等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设备设施管理等,关注设备设施定期保养检修情况、功能状态、场地改造、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运行机制调整优化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6.强力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知识宣传“进机关、进医院、进家庭”活动,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聚焦行业重点,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广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他救能力。持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防治技术服务支撑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氛围。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工作统筹,加大推动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研究分管领域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和调研,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安全投入。各单位要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室,或承担相应职责的内设机构,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符合当前形势任务需要,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必备经费,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三)强化正向激励。各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加大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四)强化考核巡查。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工作建议等手段运用。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等各项工作机制,加强明查暗访、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进一步夯实全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医药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取得新进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控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许可审批复核。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对2021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现场复核,严肃查处未批先建、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试生产、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监管,制定安全许可核查、试生产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规则和审查清单,2024年底前,区应急管理局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在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试生产项目的试生产方案论证情况进行核查。2026年底前,区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建立并有效运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咨询服务,形成决策意见。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日常监管,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执法检查计划,将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融入日常监管执法。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025年底前实现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同类隐患屡查屡犯等情形,实施精准执法,对于“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提升行政处罚效能。加强对镇街监管执法的督导和对重点案件的指导,定期通报执法典型案例。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刑事责任。
(三)实施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业安全专题培训,将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带压密封、带压开孔等作业安全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必查项,集中处理、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推动2024年6月底前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票据式经营企业、加油站、气体经营企业除外)于2024年12月底前建成投用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管理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承诺公告,根据承诺公告情况对特殊作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落实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等安全管理规范。
(四)强化安全风险防控。落实《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新建储罐区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液化烃储罐区、常压储罐实施改造提升。推广先进适用装备配备与技战术应用,提升大型储罐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五)推进高危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综合运用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安全许可、行政执法等多种手段,推动高危工艺企业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2026年底前重氮化、过氧化、氟化、氯化工艺完成改造任务。持续推动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危险度3级及以上的高危工艺企业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新装备、新技术。
(六)推进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有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治、改造、退出。涉及间歇式硝化、重氮化、过氧化、氟化、氯化工艺的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必须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经论证确实不能应用的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2025年底前全部整改销号,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2026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
(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2026年底前“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建成二级标准化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严格评审把关,提高标准化建设质量。总结推广各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经验,推广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做法。
(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工程。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化工工艺装置按要求将监测监控数据接入系统。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应用,2024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票据式经营企业、加油站、气体经营企业除外)建成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2024年底前,结合实际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应用运用,探索形成巴南经验做法。
(九)实施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工程。2024年底前组织企业完成全市首轮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试点建设安全培训空间,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应用指南(试行)》有关要求,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试点建设用于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的线下培训物理空间,配备相对固定和独立、满足30人以上集中学习、教学设施齐全的培训教室,并具备多媒体教学、线上直播集中学习、在线互动交流、视频监控录像等条件。
(十)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对批发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推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条件达标提升和建设并应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强化烟花爆竹经营打非治违,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整治“分公司”、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治本攻坚工作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危化品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协调有关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政、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支持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单位要根据治本攻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本质安全改造、人才培养、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工贸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提升,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推动落实一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建成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各类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全区工贸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升基础能力水平
1.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地方标准规范。全面贯彻实施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2.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对冶金、有色新建项目严格“三同时”审查,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查。按照《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2024年底前对辖区有色行业开展一轮安全设施设计诊断。
3.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持续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落实安全生产“禁限控”要求,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能。严格执行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目录(第一批、第二批)要求,全面提升工贸行业技术工艺设备水平。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从严管控安全风险
4.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工贸企业严格执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高温熔融和粉尘涉爆企业至少每月1次)。推动工贸企业建立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重大隐患具象化清单,鼓励从业人员全员争做“吹哨人”,鼓励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参与,构建自主排查的常态化机制。2024年底前在“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企业试点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2025年底前在规上(限上)工贸企业、2026年底前在全区工贸行业企业推广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5.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闭环机制。突出粉尘涉爆、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推广应用“工贸安全在线”系统,构建重大事故隐患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机制,逐步实现“隐患不排查、系统能觉察,排查不上报、系统能知道,上报不整改、系统有记载,整改不及时、系统有警示”,做到政府和企业在同一平台推动安全隐患共查共治、动态清零、闭环管理。
6.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督办考评机制。把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对各镇街(园区)的督查检查,定期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针对督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督促整改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全面压实隐患排查整改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属事监管责任。
(三)严格达标考评,务实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
7.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积极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严格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标准化评审“一票否决”。2024年底前全区规上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85%,其中涉爆粉尘、涉高温熔融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规上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95%。2025年底前分行业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在全区推广先进经验。
8.实施标准化联合激励约束政策。发挥工贸安全办公室作用,把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与工伤保险费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等经济活动挂钩,并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内生动力。倡导企业选择合同方或采购相关产品时,优先选择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服务机构管理,鼓励技术服务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标准化创建,严厉打击低价中标、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不当牟利等行为。
(四)强化科技赋能,推动实工贸安全的数字化变革
9.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数据采集装置,分析识别企业明停暗开等异常行为,智能研判违规动火、人员超限聚集等异常情况,探索实现高风险作业场所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2024年底前全区涉粉作业30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100%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5年底前全区涉粉作业10人以上涉爆企业100%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工贸安全在线系统,2026年底前实现工贸企业基础信息、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的数字化管理。
10.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在全区规上工贸企业积极推广“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应用,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实施“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推行“无人工厂”,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推进粉尘涉爆企业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有限空间作业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扫码进入、过程监控、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技术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五)开展全员培训,推动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
11.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按照规上工贸由区级、规下工贸由镇街(园区)分级监管原则,三年内完成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2024年完成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培训。大力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26年年底前组织辖区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实现培训全覆盖。
12.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督促指导工贸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把重大安全风险辨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外委外包等人员的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把“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作业人员纳入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重点管理,针对性开展岗前教育,加强实操培训,切实减少因人为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13.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及时发布事故警示教育片,建立共享视频库并动态更新,定期向各镇街(园区)和有关企业推送。凡是国内发生工贸行业典型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均向全区工贸企业特别是行业相同、设备相似、工艺相近的企业发布警示信息。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实施警示约谈、帮扶指导等措施。
14.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响应能力。基于事故案例情景构建,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突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逐年组织粉尘涉爆、高温熔融、危化品使用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督促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企业每半年开展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其他企业每年开展至少1次疏散逃生演练。
(六)执法与服务并重,推动工贸安全治理体系变革
15.构建工贸行业安全治理格局。针对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区等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工贸企业,建立安全互助联盟,制度化开展安全检查、学习交流,通过安全管理的互助、共享,构建自治的工作格局。2024年开展家具企业安全生产示范建设,并在全区家具行业推广建设经验。鼓励“四涉一有限一使用”等重点工贸行业企业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向投保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事故预防服务。
16.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镇街(园区)和企业指导帮扶。对突出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的镇街,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检查等方式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指导,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聚焦组织保障、体系建设、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现场风险管理等方面持续对重点工贸企业实施专家指导服务,提供安全咨询,帮助提升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17.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行动。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突出高风险行业领域,分级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对其他工贸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聚焦主要负责人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维修作业、劳务外包、厂中厂等方面,持续开展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系列专项行动,把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作为集中执法的重中之重,在精准执法上实现新突破,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低效检查,真正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
18.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建立行业监管、专项监管和属地监管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镇街选派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到区应急管理局实岗锻炼,基于违法行为情景构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对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补齐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能力短板,提高辨识和查处重大事故隐患能力,全面提升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监管执法业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治本攻坚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推动全区工贸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化工贸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既通过集中治理攻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又通过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补齐工贸安全短板,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强化舆论宣传。建立工贸行业治本攻坚典型经验推广机制,定期发布一批机制办法、管理创新、先进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定期曝光一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四)推动群防群治。结合工贸企业量大面广的实际情况,完善安全治理社会化机制,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利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或微信小程序等渠道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发挥镇街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用,共同做好非重点企业一般性检查、安全宣传等工作,推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区安委会《巴南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树牢,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水平明显增强。切实找准影响本质安全的短板弱项和根本对策,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促进重大事故隐患的根本整治,逐步减少产生问题隐患的因素,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一)扎实开展隐患攻坚行动
1.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督促区属国有企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最新文件精神,学习行业部门新出台、新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要求,2024年底前要健全完善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标准。区属国有企业要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督促企业剖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形成整改措施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比较典型的一般事故的企业,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复盘警示教育会,详细复盘事故过程,深度剖析事故原因,教育警示相关人员。
3.开展监督检查。部署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月组织人员深入部分国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精准排查突出问题隐患和管理体系、机构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大整改力度,帮助企业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全力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扎实开展强基固本行动
1.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养。督促区属国有企业采取线上线下渠道,严密组织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职工安全素养和工作能力。用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等活动载体,持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建筑工地、进办公楼宇、进旅游景区、进校园家庭等活动。各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演练机制。
2.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督促区属国有企业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形成“结果考核、过程评价”相融合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规范和强化对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管考核。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与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挂钩,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
3.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机制建设。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机制,对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重大事故隐患等按规定进行责任倒查。成立内部调查组,查明问题形成的原因、处置情况;查清责任单位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关工作情况,提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罚问责建议;查实是否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彻底造成责任事故。
(三)扎实开展效能提升行动
1.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既要对已发生的事故查找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又要加大对未遂事故、涉险事件的统计分析,剖析事故事件发展过程中的关键要素和准确致因,尤其是突出在不同阶段采取阻断控制的预防措施。通过统计分析未遂事件、伤亡事故,监测事故发生趋势,从而查找漏洞、补齐短板,防范事故发生。
2.提升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鼓励区属国有企业探索构建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在线学习培训等要素纳入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解决传统安全管理存在的流程缓慢、信息迟滞、透明度低、经验管理、数据孤岛等问题,实现安全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和预警,努力实现风险管理的超前防范,降低事故率,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3.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建设情况评估,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适时开展应急人员、技术、物资、装备情况调查摸底,建立一批专常兼备、反应迅速的应急力量,建立信息共享、企地联动、多跨协作机制,与属地镇街共享区域应急资源,开展日常培训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上得去、救得下,在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故事件中展现国企责任担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属国有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推动有关任务措施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巴南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子方案任务要求,结合本方案和企业实际,研究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推进措施和责任分工,强力推动落实。
(二)强化服务督导。区国资中心将结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各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突出示范引领。区属国有企业要搞好总结提炼,及时总结推广本企业好经验、好做法和突出工作成效,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任务走深走实,力争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企业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严格考核问责。强化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考核问责,确保责任有效落实。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企业进行纠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督导,对重大隐患悬而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
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行动名称 |
重点任务 |
完成 时间 |
责任单位 | |
一、开展隐患攻坚 |
1.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
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最新文件精神,学习行业部门新出台、新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要求。 |
2024年 |
各区属国有企业 |
健全完善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标准。 |
各区属国有企业 | |||
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
2025年 |
各区属国有企业 | ||
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
长期坚持 |
各区属国有企业 | ||
2.开展警示教育。 |
剖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形成整改措施清单,限期整改落实。 |
2024年 |
各区属国有企业 | |
3.开展监督检查 |
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长期坚持 |
区国资中心、各区属国有企业 | |
二、开展强基固本行动 |
1.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养。 |
组织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 |
2024年 |
各区属国有企业 |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
长期坚持 |
各区属国有企业 | ||
2.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
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建设。 |
2025年 |
各区属国有企业 | |
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业绩考核。 |
2024年 |
区国资中心 | ||
3.加强责任倒查机制建设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机制。 |
2025年 |
各区属国有企业 | |
三、开展效能提升行动 |
1.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
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
2026年 |
各区属国有企业 |
2.提升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
将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管理信息系统。 |
2026年 |
各区属国有企业 | |
3.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
2026年 |
各区属国有企业 | |
建立应急力量。 |
2024年 |
各区属国有企业 |
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显改善,质量监管机制模式更加优化,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科技支撑更加有力,特种设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保持在可控范围内,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稳中有升,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提升相关单位管理能力。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积极运用监督抽考、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履职能力。2024年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2025年至2026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组织指导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按照排查重点和台账清单,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2.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素质。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试指南》(TSG Z0007—202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指南》(TSG Z0008—2023),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培训考核力度,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内部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特种设备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作用,大力开展相关人员能力培训,推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重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积极推动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建设,加强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网络售卖作业人员证书、从事虚假查询(网站)活动等违法行为。
3.建立特种设备事故隐患闭环综合监管机制。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闭环管理、即时推送工作流程。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改。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共享,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超期未治理事项纳入三级治理实现智能处置。
(二)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4.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组织《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再培训,开展“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指导使用单位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推动企业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使用单位,加装和使用司机权限采集、司机行为识别、周边环境预警等安全保护装置,有效管控、防范、化解使用管理风险。
5.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2025年底前,推动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持续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站锅炉安装质量专项整治,严格安装和监督检验质量,严防锅炉材料错用、混用等,进一步提升电站锅炉产品本质安全水平,2026年底前完成新建锅炉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
6.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进一步压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每年针对门锁装置、紧急报警装置、救援对讲系统等抽查不少于40台电梯。发挥智慧电梯预警作用,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保持电梯故障困人率低于0.5%。优化维保市场,推进按需维保,2024年电梯无纸化维保率达到90%以上,2025年全区电梯无纸化维保率达到95%以上,提高维护保养质量水平。推进自行检测,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把关能力,督促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强化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鼓励电梯综合保险等保险新模式,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电梯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解决电梯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持续降低电梯故障率。
7.开展氧气瓶排查整治。持续推动工业氧气瓶制造单位新生产的工业氧气瓶采用保压阀,要求检验机构对在用的工业氧气瓶定期检验时将瓶阀更换为保压阀,工业氧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设备要满足保压阀充装要求,2026年底前,实现新生产和在用的工业氧气瓶100%采用保压阀;推动在用20年以上氧气瓶安全评估,推动充装单位建成并持续完善氧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2025年底前,建成氧气瓶制造和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全区工业氧气瓶参保率达到80%以上。
8.推进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聚焦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风险特点,推动化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并落实整改。在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9.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开展“悬崖秋千”设备隐患整治,结合实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从生产、使用、检验各个环节,严格依法加强监管,提高悬崖秋千设备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游乐安全,2025年3月前完成存量悬崖秋千整治。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评价,推动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标准化管理。
(三)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
10.突出监管重点。将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防爆电气、电线电缆、车载常压罐体、安全帽等重点产品纳入全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开展监督抽查不少于50批次。聚焦生产销售单位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门店等重点区域,以及舆情反映比较集中、消费者投诉比较多、在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通过监督抽查、执法检查、质量帮扶等形式,深入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11.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开展生产销售单位现场检查,重点查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销售“三无”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产品的行为。切实用好“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及时向生产销售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生产销售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生产销售单位组织进行约谈。
(四)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12.持续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将“保安全、守底线”理念贯穿CCC认证制度始终,加强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灶具等重点产品安全认证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督促认证机构规范开展认证活动,落实认证机构的认证主体责任。加强对强制性认证获证组织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认证违法行为。强化重点产品CCC认证有效性抽查,加大汽车、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产品的CCC认证有效性抽查力度,开展强制性认证一致性监督抽查,对消费者安全影响大、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产品提高抽查比例,提升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抽查发现不符合CCC认证要求的产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
13.严格“先证后照”审批制度。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在企业登记注册中,对于安全生产领域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登记前置审批的,依法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制度,未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
14.守牢底线除险固安。聚焦特种设备领域风险大、隐患大、出现问题和舆情反映大的安全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精准靶向打击。重点对油气管道、液化气瓶、叉车、电梯等涉及民生安全的特种设备加强执法力度,对问题突出的品种开展专项执法。严格依法依规惩处,严格执行信息公示制度,推动行业自律,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燃气灶具及燃气阀、电动自行车、五金电料作为重点产品,纳入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查处无厂名厂址、无生产许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15.强化信用约束。及时将市场监管部门产生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庆),强化联合惩戒。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相关部门提供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治本攻坚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治本攻坚情况汇报。区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年度任务清单,细化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强化治本攻坚相关工作投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二)加快数字化应用。依托特种设备在线应用,强化电梯、燃气气瓶和叉车等特种设备智管,逐步构建特种设备监管数字化工作体系。推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建设,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共用,促进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用好举报奖励制度,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强化监管执法责任落实,通过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促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强化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积极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舆情处置双牵头机制作用,及时协调处置突发敏感舆情。
体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体育局《体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巴南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区体育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规范有序,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体育场馆及设备设施符合标准规范,安全基础不断牢固;持续开展体育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动态清零,实行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体育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行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内容形式,健全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组织全员安全培训。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统筹做好我区体育行业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体育领域有关监管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方法、行政检查执法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素质。
(二)强化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以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为基点,做好赛前安全风险精细化评估,构建包括安全风险应对机制、安全风险应急方案和风险熔断机制等流程化、科学化的安全风险防控链条,加强对赛事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服务与管理,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安全监管,严格许可条件及程序,做好宣贯培训。
(三)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安全。开展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推动体育场馆建立健全场馆运营安全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运营监管,每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场馆器材设施安全监督检查。
(四)强化体育场馆运营安全风险防范。配合做好用作体育活动场所的建筑的安全管理,以及消防和燃气安全整治。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体育场馆运营风险的预警和研判,果断采取暂停、延期、闭馆等措施,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加强对场馆开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暗访调查,包括场馆开放中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和疏散系统等情况。
(五)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督办制度。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每月至少一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前必须开展),完善并落实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六)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知识宣传。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体育行业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因地制宜推动体育行业安全宣传。督促指导各类体育场所紧密结合硬件设置和人员特点完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应急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体育局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区体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产业发展科,统筹协调开展我区体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研究、副组长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治本攻坚行动稳步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局机关各科室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细化具体措施,采取项目制、清单式等方式方法,约谈相关负责人,提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三)提升监管水平,强化检查督导。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施分类标准化执法,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加大暗查暗访、“双随机” 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开展督促指导和检查调研,确保体育行业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见效。
气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巴南区气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气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巴南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气象局党组工作部署,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气象安全理念更加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更加牢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巩固升化,人工影响天气、防雷与升放气球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效能明显提升,全区气象领域安全生产总体保持良好态势。
(一)实施全员安全责任制巩固升化行动。
1.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区气象局党组(领导班子)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组(领导班子)议事日程。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推进领导干部清单化履职。进一步梳理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厘清职能职责,督促责任落实。强化巴南区气象局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确保气象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制定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环节)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将安全责任传导到基层末梢。2024年底前全面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025—2026年强化责任落实。
2.健全安全生产议事机构。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气象局要将各科室、台负责人全部纳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内容,规范议事方式和程序。厘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责任科室职责并强化责任落实。2024年底前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厘清各成员单位职责,出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议事规则。2025—2026年,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
3.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深化领导干部对“三管三必须”原则的认识和理解,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消防、网络、人工影响天气等安全操作培训、应急处置演练和事故警示教育。在三年行动期间,巴南区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气象局组织的专题培训,对人影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全覆盖。
(二)实施气象领域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4.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应当按其职责将防雷安全纳入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管理,将其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单位和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建立台账式清单,对执行防雷法律法规、履行防雷安全责任、落实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防雷安全培训和演练、雷电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处置、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查检测以及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指导和执法检查。
5.实现雷电防护装置应检尽检。雷电防护装置的使用、维护、产权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规定,委托信誉良好且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实施安全检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防雷技术规范规定,一般建(构)筑物和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年检测一次;油库、气库、弹药库、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等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6.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开展各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依据气象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开展以案析法。发挥专家指导作用,提升执法专业性。开展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加强与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管,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健全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奖励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7.强化防雷安全监管。每年动态更新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围绕防雷安全管理、防雷装置建设安装运行维护等方面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对易燃易爆、危化场所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实行全覆盖重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雷电防护检测资质单位进行排查,严厉查处挂靠资质、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随机抽取检测资质单位开展年度检测质量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重庆市防雷安全管理平台开展安全监管,实现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全覆盖。依法依规开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8.强化升放气球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升放气球“七个严禁”。巴南区是气球禁放区,要强化重要时段、重点场所升放气球活动巡查,严厉查处违规升放气球违法行为。
9.强化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监管。会同教育、文旅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动态更新确定气象灾害敏感单位,落细落实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监管职责,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监督检查,督促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深入推进旅游景区气象安全风险防控,开展景区气象安全风险防控示范建设,选取部分旅游景区作为示范点,进行暴雨、雷电、大风等高影响天气灾害风险详查和评估,建立“一点一策”“一企一策”气象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并逐步推广覆盖其他重点文旅场所和单位。
(三)实施气象安全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10.提升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根据市气象局统筹安排优化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提升强对流天气监测能力。配合市气象局推进站网工程、雷达工程、国债项目等相关重点任务的开展。
11.提升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落实《重庆市强对流(大风)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配合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落实好灾害性天气应对“三个一”(一轮过程、一文部署、一会调度)工作机制。配合减灾办推进完善“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预警响应规范体系,提升预警联动效能。加强X波段相控阵雷达本地业务应用,开展强对流大风短时临近预报预警,预警信号发布空间分辨率精细到镇街。加强与交通、海事、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部门基础信息共享。积极参加市气象局组织开展的强对流(大风)短临预报预警方面的培训。强化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应用。
12.提升重点领域安全运行气象保障能力。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双核联动联建气象保障,加强与温江区气象局交流互访、业务合作。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探索物流枢纽气象保障服务,面向东盟国际物流园(巴南),开展大风、暴雨、冰雹、高温、雷电等高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服务,强化城市气象保障,加强与公安交管、住建部门联防联控。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升粮食安全、四千行动气象保障能力。围绕美丽重庆建设,会同规资、林业等部门,强化灾害联合会商、联合预警、协同联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保障。提升三峡库区危岩地灾防治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推进气象观测站的建设。
(四)实施气象部门本质安全提升行动
13.进一步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效。严格按照《气象部门内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点排查规范》,分析梳理巴南区气象局安全生产风险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持续推进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针对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和升放气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常态化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全员隐患排查机制,发动干部职工随时排查身边安全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应用好气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和人影安全管理平台,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事故隐患台账,准确填报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14.强化事故隐患督查督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体系和机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巴南区气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综合督查,对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人开展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对于未开展排查、有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5.加强综合气象观测业务及气象信息安全管理。配合市局做好《重庆市气象局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手册》的更新工作。将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落实到气象观测铁塔运行维护工作中。做好综合观测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强化气象信息安全保障,做好气象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16.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作业装备、弹药、站点等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人影办部署,逐步替换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弹药,配合开展地面烟炉、烟塔、燃气炮等新型装备试用。严格执行作业指挥人员标准化操作流程,加强法规标准宣贯和培训,发挥法规标准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市人影办安排,配合升级人影弹药物联网系统,实现弹药物联网管理全覆盖。
17.强化气象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知识,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充分利用气象宣传矩阵优势,强化气象领域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应对,制作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相关小视频,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气象灾害、气候安全等问题,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巴南区气象局主要负责人要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其他负责同志要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极开展调研督导。要结合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要抓工作总结,及时提炼优秀经验和做法,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细化落实措施。按要求用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应用系统、气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和人影安全管理平台,健全完善“自查、自报、自改”的除险固安机制,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有效化解风险的良性循环。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稳步扎实推进治本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强化考核检查。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考核内容。通过通报、发督促函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问题进行通报、约谈,对履职不力、敷衍塞责等导致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优先向市气象局推荐表扬。
附件
巴南区气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行动名称 |
重点任务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一、实施全员安全责任制巩固升化行动。 |
1.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 |
巴南区气象局党组(领导班子)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组(领导班子)议事日程。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推进领导干部清单化履职。进一步梳理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厘清职能职责,督促责任落实。强化巴南区气象局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确保气象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制定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环节)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将安全责任传导到基层末梢。 |
2024年底前全面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长期坚持强化责任落实。 |
区气象局 |
2.健全安全生产议事机构。 |
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各科室、台负责人全部纳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内容,规范议事方式和程序。厘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责任科室职责并强化责任落实。 |
2024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 | |
3.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
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深化领导干部对“三管三必须”原则的认识和理解,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消防、网络、人工影响天气等安全操作培训、应急处置演练和事故警示教育。在三年行动期间,巴南区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气象局组织的专题培训,对人影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全覆盖。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 | |
二、实施气象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
4.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 |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应当按其职责将防雷安全纳入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管理,将其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单位和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建立台账式清单,对执行防雷法律法规、履行防雷安全责任、落实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防雷安全培训和演练、雷电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处置、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查检测以及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指导和执法检查。 |
长期坚持 |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 |
5.实现雷电防护装置应检尽检。 |
雷电防护装置的使用、维护、产权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规定,委托信誉良好且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实施安全检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防雷技术规范规定,一般建(构)筑物和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年检测一次;油库、气库、弹药库、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等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
长期坚持 |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 | |
6.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依据气象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开展以案析法。发挥专家指导作用,提升执法专业性。开展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加强与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管,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健全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奖励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 | |
开展各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
长期坚持 |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
7.强化防雷安全监管。 |
每年动态更新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围绕防雷安全管理、防雷装置建设安装运行维护等方面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对易燃易爆、危化场所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实行全覆盖重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雷电防护检测资质单位进行排查,严厉查处挂靠资质、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随机抽取检测资质单位开展年度检测质量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重庆市防雷安全管理平台开展安全监管,实现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全覆盖。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 | |
依法依规开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长期坚持 |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
8.强化升放气球安全监管。 |
严格落实升放气球“七个严禁”。巴南区是气球禁放区,要强化重要时段、重点场所升放气球活动巡查,严厉查处违规升放气球违法行为。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 | |
9.强化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监管。 |
会同教育、文旅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动态更新确定气象灾害敏感单位,落细落实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监管职责,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监督检查,督促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深入推进旅游景区气象安全风险防控,开展景区气象安全风险防控示范建设,选取部分旅游景区作为示范点,进行暴雨、雷电、大风等高影响天气灾害风险详查和评估,建立“一点一策”“一企一策”气象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并逐步推广覆盖其他重点文旅场所和单位。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 | |
三、实施气象安全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
10.提升气象灾害监测能力。 |
根据市气象局统筹安排优化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提升强对流天气监测能力。配合市气象局推进站网工程、雷达工程、国债项目等相关重点任务的开展。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 |
11.提升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 |
落实《重庆市强对流(大风)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配合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落实好灾害性天气应对“三个一”(一轮过程、一文部署、一会调度)工作机制。配合减灾办推进完善“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预警响应规范体系,提升预警联动效能。 |
长期坚持 |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
加强气象、交通、海事、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部门基础信息共享。 |
长期坚持 |
区交通局、区海事处、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气象局 | ||
加强X波段相控阵雷达本地业务应用,开展强对流大风短时临近预报预警,预警信号发布空间分辨率精细到镇街。积极参加市局组织开展的强对流(大风)短临预报预警方面的培训。强化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应用。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 | ||
12.提升重点领域安全运行气象保障能力。 |
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双核联动联建气象保障,加强与温江区气象局交流互访、业务合作。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探索物流枢纽气象保障服务,面向东盟国际物流园(巴南),开展大风、暴雨、冰雹、高温、雷电等高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服务。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 | |
强化城市气象保障,加强与公安交管、住建部门联防联控。 |
长期坚持 |
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气象局 | ||
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升粮食安全、四千行动气象保障能力。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委 | ||
围绕美丽重庆建设,会同规资、林业等部门,强化灾害联合会商、联合预警、协同联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保障。提升三峡库区危岩地灾防治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推进气象观测站的建设。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 ||
四、实施气象部门本质安全提升行动 |
13.进一步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效。 |
严格按照《气象部门内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点排查规范》,分析梳理巴南区气象局安全生产风险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持续推进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针对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和升放气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常态化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全员隐患排查机制,发动干部职工随时排查身边安全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应用好气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和人影安全管理平台,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事故隐患台账,准确填报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 |
14.强化事故隐患督查督办。 |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体系和机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巴南区气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综合督查,对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人开展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对于未开展排查、有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 | |
15.加强综合气象观测业务及气象信息安全管理。 |
配合市局做好《重庆市气象局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手册》的更新工作。将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落实到气象观测铁塔运行维护工作中。做好综合观测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强化气象信息安全保障,做好气象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 | |
16.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本质安全水平。 |
提升作业装备、弹药、站点等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人影办部署,逐步替换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弹药,配合开展地面烟炉、烟塔、燃气炮等新型装备试用。严格执行作业指挥人员标准化操作流程,加强法规标准宣贯和培训,发挥法规标准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市人影办安排,配合升级人影弹药物联网系统,实现弹药物联网管理全覆盖。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 | |
17.强化气象安全宣传教育。 |
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知识,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充分利用气象宣传矩阵优势,强化气象领域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应对,制作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相关小视频,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气象灾害、气候安全等问题,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
长期坚持 |
区气象局 |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区供销合作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市供销社《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区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物质装备得到改进,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促进重大事故隐患的根本整治,逐步减少产生问题隐患的因素,推动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化强基固本、隐患攻坚、效能提升三大重点工作,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
(一)狠抓基础推进强基固本
1.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持续加强《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1〕154号)的宣贯工作。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配合开展绕城高速以外的16个镇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审查布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和镇街,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和“打非”工作。
2.强化基层人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建设。突出基层安全生产岗位“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内容,加强对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依法合规、风险辨识管控和事故机理分析等的教育培训,注重培训的方式方法,确保达到“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的实际效果。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演练机制,每年组织1—2次义务消防队员灭火演习。
3.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行动。指导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每年对全体员工开展1次以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和消防安全的培训,推动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指导各基层安全管理队伍和承租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高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重点推进整治攻坚
4.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紧盯重点领域,严查烟花爆竹仓库、电商仓库、农资经营和使用等关键部位的安全隐患,“起底式”深入排查整改消防、燃气、坍塌、踩踏、物体打击伤害等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各片区基层社、直属企业及生产经营主体加大整改力度、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解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拒不整改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和生产经营主体,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确保整改到位。督促指导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周月”排查制度。制定检查计划,各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各片区基层社及直属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指导,确保年度全覆盖。
5.推动老旧场所消防设施改造。督促指导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严格执行消防设施设备淘汰更新标准,超设计使用年限、不满足的一律强制报废,加快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改造。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备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建立清单台账,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2024年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整改以及影响燃气、电力等民生问题场所设施改造,按要求配齐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三)统筹协调推进效能提升
6.支持和配合有执法权的机构监管执法。在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有执法权的机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区供销社机关和各直属企业严格支持和配合,重点是对商贸领域、食品安全领域、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的支持和配合,并督促全区供销系统各单位落实执法检查提出的要求。
7.进一步提升系统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建设情况评估(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风险研判),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对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应急人员、技术、物资、装备情况进行摸底,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形成专常兼备、反应迅速的应急力量体系。将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督促指导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强化企地联动,主动做好预案衔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共享区域应急资源,在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抢险中展现社有企业责任担当。
8.持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栏、微信群、张贴海报等形式,加强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讲安全守安全氛围。督促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立足本单位实际,发挥网络平台等作用,广泛征集视频、动漫、警句等安全知识宣传作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持续提升公众安全素养和应急能力。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引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从业人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时刻遵纪守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要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与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经常性调度了解工作进度,抓好责任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要全面、系统梳理在本质安全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制定中长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提出今后三年的治本之策,不断提升各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好表率。
(三)突出示范引领。加强总结提炼,及时总结推广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好经验、好做法和突出工作成效,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通报表扬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以点带面,推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各单位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工作任务走深走实,力争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各单位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安全投入。区供销社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所需资金纳入财务预算。督促各片区基层社、直属企业以及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安全资金投入,提升风险保障水平。
(五)严格考核问责。强化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考核问责,确保责任有效落实。及时跟踪了解各片区基层社和直属企业进展情况,并将有关工作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纠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约谈督导,对重大隐患悬而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推动全区矿山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安办〔2024〕2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补短板、强弱项,初步构建具有重庆辨识度、位居全国前列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发展格局,完善巩固矿山企业“一统四抓”安全管理体系。到2026年,矿山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关键岗位作业机械化率100%,三级标准化企业100%、二级标准化企业30%以上,总工程师配备率100%,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以及“互联网+执法”系统持续运用率100%。从根本上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全区非煤矿山“零死亡”。
(一)开展矿山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加快矿山安全培训体系建设。严厉查处假培训、假考试、假证书,梳理矿山特种作业名目,建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数据库,加强矿山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进一步明确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及时间要求,定期修订矿山安全培训考试题库。
2.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采取视频直播授课、专题研讨交流、网络自学等方式,加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并每年组织对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加大矿山安全技术人员培训和资质管理,到2026年,力争全区石灰岩矿山“五科”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中专以上学历,且为主体专业毕业并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3.稳步提升矿山应急处置能力。矿山企业应当明确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经常性开展应急逃生技能培训。统筹矿山应急救援社会力量,加强装备和物资保障,每年组织一次政企联合组建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技能培训。强化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落实极端天气“叫应”机制。
(二)开展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4.健全以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整改为核心的管理体系。矿山企业要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消除为核心,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统领,突出抓主要负责人履职、抓“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抓安全技术管理、抓岗位员工规范操作的“一统四抓”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5.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机制。按照“自查不罚”的要求,鼓励矿山企业自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推动矿山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制度,严格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对到期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依托“矿山安全在线”综合应用系统,搭建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全过程追踪督办、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6.强化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处理机制。对限期未能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成立调查组,查明原因,认定责任,挂牌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屡改屡犯、不落实资金整改的,要严肃追究实际控制人责任,倒查上级公司负责人责任。
(三)开展矿山安全源头治理攻坚行动
7.严格矿山安全准入。严格执行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新建采石矿山(采石场)规模不低于每年100万吨,且可开采储量不得低于3年;整合及采矿证到期后新增划资源的采石矿山(采石场)生产规模不低于每年50万吨。矿体埋藏深度小于200米的新建建筑石料矿山,原则上不得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强化安全设施设计实质内容审查和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现场核查。
8.科学核定矿山实际生产建设规模。矿山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是拟建设规模,在矿山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核定的规模是实际生产建设规模。充分考虑资源高效利用、保障市场供给、安全生产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在矿山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充分论证科学确定。
9.实施矿山“两个一批”整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扶优汰劣、分类处置”的原则,淘汰关闭一批矿山、升级改造一批矿山。对长期停工停产、资源枯竭的矿山,灾害严重且难以有效防治的矿山,积极引导退出。鼓励通过资源资产优化、技术改造等方式提高生产建设规模。严格落实市规资局、市应急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露天矿山矿区范围划定和安全开采监管的指导意见》(渝规资〔2023〕436号),2026年前彻底消除矿山与矿山之间、矿山与公路等保护设施之间形成的高切坡、高边坡等历史遗留的重大事故隐患。
(四)开展矿山重大灾害治理行动
10.强化矿山重大灾害治理。露天矿山采场及排土场边坡高度大于100米的,应当每年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推动矿山开采范围溶洞等地质核查,健全矿山开采安全风险管控台账;严厉查处不按设计开采形成高陡边坡等重大事故隐患。开展矿山地质灾害专项整治、车辆运输专项整治、工业广场专项整治,消除一批系统性、基础性矿山隐患。
(五)开展矿山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11.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推进矿山绿色建设标准化,遵循“边开采、边治理”原则,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健全完善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新建、改扩建矿山应在投产时达到绿色矿山要求。推进矿山开采工艺标准化,露天矿山要按照自上而下开采顺序,采用台阶开采,严禁掏采或者“一面墙”开采。推进矿山安全管理标准化,2025年底,三级标准化矿山企业达到100%;2026年,二级标准化矿山企业达到30%以上。
12.规范矿山委外作业管理。矿山企业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要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定期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13.加强矿山停工停产安全管控。对停工停产超过3个月的矿山,企业应当向区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对停工停产超过6个月和待关闭的矿山,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停止或者限制供电等管控措施,强化盯守盯防、定期巡查责任。
(六)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提升行动
14.建立监管监察协调联动机制。坚持“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工作机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对地方政府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监察,对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抽查检查和现场处置,参与地方政府事故调查。
15.建立矿山安全记分考核机制。按照矿山安全记分考核细则,以年度为周期对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履职实施记分考评并与安全绩效工资挂钩。积极探索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记分考核机制,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16.严格矿山事故停产整顿制度。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矿山,应当停产整顿,限期排除安全隐患,经区应急管理局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严格落实“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对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
17.建立专家技术服务指导机制。聘请市级安全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服务指导,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安全设施设计》等规范标准,对矿山企业开采作业现场与设计符合性、排土场稳定性、附属设施安全管理等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安全体检,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七)开展矿山智能化升级行动
18.加快矿山智能化提升。推动物联网、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矿山安全领域创新应用,加快机械化换人、智能化减人。鼓励有条件的露天矿山实施三维智慧开采、矿卡无人驾驶、智能化爆破。
19.推广矿山安全管理信息化。构建包括基础信息管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审批等功能的信息化管理平台,2024年底,“非煤安全在线”系统使用率100%、“互联网+执法”持续运用率100%,并探索新技术在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八)开展矿山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20.强化矿山监管机构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监管人员,专业监管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姜家镇和麻柳嘴镇要明确1名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牵头开展矿山日常安全检查。
21.提升矿山执法装备水平。加强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制度。2024年开始,每年对涉矿镇矿山安全监管人员进行能力提升培训。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健全涵盖矿山安全监管、规资、经信、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矿山领域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分年度制定攻坚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工作目标,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切实改善矿业环境,稳步推进实施砂石土采矿权“净矿”出让。维护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和借工程之名非法销售行为,妥善高效处理企地纠纷。强化激励机制,加快落实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扶持政策;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机制。
(三)强化宣传造势。采取多种形式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广一批先进典型经验,培育一批示范单位。
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重庆市林业局关于《林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林业行业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更加强烈,林业重大事故隐患辨识、排查能力及整改意愿全面增强。2024年,制定林业行业安全水平提升措施,启动部署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稳步推动落实。2025年,围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突出重点全力攻坚。2026年,全面梳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评估工作成效,着力将实践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起适应林业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体系,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全区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理念提升行动
每年组织全区森林防火业务培训会,或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举办林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主要学习《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手册》、林草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知识。指导营林生产单位对营造林、木竹材采伐、野外调查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作业人员,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队伍,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公众展示展演等相关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每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活动,宣传《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开展林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健全完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按照全市森林防火智慧管理平台运用要求,逐步实现林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线上填报、督办、销号等数字化管理,实时动态更新林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开展行业风险管控力提升行动
1.提升森林火灾基础预防能力。完善森林防火专项规划。逐步推进生物阻隔带、消防水箱、防火公路、林下通道、防火步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系统阻隔能力。按照重点区域取水半径1-2公里、其他区域取水半径2-3公里的要求,优先完善城市面山区域森林消防水池(箱)、消防管网建设。充分发挥全区林火视频监控平台作用,组织培训演练,落实“135”处置机制。
2.提升林木采伐安全监督指导能力。支持鼓励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研发、推广、应用有利于保障林木采伐生产安全的新技术、新设备,提高林木采伐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林木采伐运输安全通则》在森林经营及“两岸青山·千里林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国家储备林、防火阻隔系统项目等营林生产建设中的落地落实。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保险责任。全力做好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提升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公众展示展演安全指导能力。动态管理具有攻击性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公众展示展演场所台账,依法落实繁育利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大宇鹦堂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清理整顿“野生动物与观众零距离接触”等不当行为,排查整改“未采取防止野生动物逃逸措施、未设置警示提醒”等重大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陆生野生动物逃逸、伤人事件。
(四)开展林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推动区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落地见效。细化奖励标准,以属地镇街为主,落实举报奖励。完善举报渠道,为公众提供便利的举报渠道。建立举报保护机制,保护好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行为。通过各类媒体,加强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获取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线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林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人经常性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林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与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林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通过安全生产季度例会不定期调度、通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督促指导成员单位,推动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确保主要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二)加大安全投入。聚焦制约林业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统筹规划,落实重点任务保障资金,全面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确保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重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财政支持鼓励发展林业保险,提升风险保障水平。
(三)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林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林业从业人员增强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林业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四)严肃责任追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各级政府的属地责任,林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监督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履职不到位引发林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区消防安全基础,全力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按照《重庆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当前制约全区消防安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机制,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规范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安全、消防部门定期报告的“双定期”机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火灾风险闭环管控、定期调度晾晒、典型案例复盘、考核问责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信息共享、信息通报、执法协作、会商研判等运行机制;落实《重庆市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强化对火灾事故和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的约谈警示;对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检查评估整改措施和处理情况;开展年度消防工作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考核范畴。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持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每季度一次形势研判,每年一次排查整治、一次明查暗访、一次集中约谈培训)。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族宗教、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持续推进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2024年起,在全区学校、养老机构、医院、星级酒店、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分别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标杆示范单位,落实表彰奖励机制。消防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管、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对涉及环节多、范围广、责任模糊的行业领域和新兴业态,提请区政府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明确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及管控责任。2024年,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口岸物流、文化旅游、消防等部门健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和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改造和拆除等环节,细化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消除火灾风险。2025年,公安、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全面落实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规定,严厉打击违规电气焊作业行为。
3.落实基层管理责任。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的指导意见》,将镇街消防工作深度融入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一中心四板块一套网格”体系,结合实际设置消防管理(救援)岗位,制定岗位工作任务清单,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做到“有岗位、有人员、有职责、有考核”。落实基层消防监管机制,按照全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镇街消防行政执法新模式,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融合运用“执法+监督”一体化系统,规范镇街消防委托(赋权)执法行为,持续开展执法“清零”行动。
4.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公示承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消防检查,并向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鼓励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管理,督促火灾高危单位落实年度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指导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仓储物流企业等单位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打造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
5.强化风险研判。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2024年起,全区各级各部门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组织针对性治理,适时发布预警提示,不断改进和提升本辖区、本行业火灾防控能力。
6.聚焦重点问题。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和人员密集场所,持续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紧盯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分行业开展医院、养老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重点对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强力推进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改变使用性质遗留问题大起底。
7.组织全面排查。各级各部门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要求场所责任人或委托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镇街组织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对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上报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查处;2024年基本摸清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底数,落实闭环管理。公安机关督促公安派出所按标准确立消防安全检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消防监督检查。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火灾风险特点,开展消防安全针对性排查检查,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消防部门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提高抽查比例,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专家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
(三)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8.严格执法查处。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紧盯易导致火灾发生以及造成火灾危害蔓延扩大的问题隐患,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大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各类行政执法手段,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坚决惩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等导致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将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移送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
9.加强挂牌督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销案制度,定期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综合运用行业督办、公布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级约谈,签订整改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国家、市级重点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紧盯不放、全程跟踪,落实整改期间安全管控措施,推动按期整改销案。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6年底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0.发动舆论监督。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每年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健全企业内部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完善“吹哨人”保护和奖励工作机制,鼓励单位员工举报火灾隐患。
11.强化信用监管。对逾期不改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将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依法依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黑名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发展改革、经济信息、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金融监管、消防等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强化全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业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12.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紧紧围绕查隐患、抓整改、补短板、建机制、压责任等重点任务,聚焦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生命通道”、用电用气、防火分隔、日常管理等重点环节,持之以恒开展滚动排查,梳理更新隐患清单,制定整改计划,限时对账销号。压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推广应用“高楼消防码”,健全落实消防设施维保、“生命通道”保畅、用电用气安全等日常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提升全区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13.深化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治理。紧盯火灾易发多发、风险隐患突出的“厂中厂、园中园”、劳动密集型企业、专业及批发市场、仓储物流和冷链库房、邮件快件处理场所等重点对象,建立基础台账、问题清单,“一企一策”进行整治;同步开展大培训、大执法、大督查、示范创建、数字赋能五大行动,着力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瓶颈性问题,切实提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14.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聚焦建筑内、外“生命通道”,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畅通顺利。针对建筑内,重点解决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经营性场所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针对建筑外,常态化开展消防车通道全面排查和精准执法,对居民小区加强夜间错时执法;“一小区一图”明确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管辖权限,所有消防车通道实现标识标线施划全覆盖;对占堵严重的小区和路段,结合前期排查明确的6处重点小区和路段,登记造册建立“6+N”严管治理清单,“一点一策、一路一策”整治;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和停车泊位供给,限期恢复挪作他用的停车泊位功能,督促管理单位、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一位一车”制度。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5.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电改、灶改、水改”等项目,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指导,有计划地改造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区域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补齐消防安全短板。统筹将消防安全纳入古镇古寨古村建设、保护、改造、创建和提升全过程,按照“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的原则,因地制宜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结合实际增设或拓宽消防车通道,在建筑连片密集区设置防火隔离带、防火墙,配备符合交通状况和地理特点的灭火救援装备,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施。2026年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16.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重庆市城乡消防规划(2021—2035)》,同步修编巴南区消防专项规划、乡镇修编消防专项规划(专篇)。按计划稳步推进麻柳消防救援站、石龙镇专职消防队建设,配齐消防车辆装备。严格按照市政消火栓与新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用原则,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完善“建、管、维、考”机制。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提升计划,将消防设施改造纳入全过程,确保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问题逐步解决。结合“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将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统筹推进,2025年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2026年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各镇街推动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2026年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
(五)推进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17.推进数字消防应用建设。依托全市数字化建设成果,加强数据归集和应用场景设计,构建“数字消防”综合应用体系。推进“政务·高楼消防”应用建设,建立完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分级分色等智能火灾风险评估模型,运用“高楼消防码”实施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和隐患闭环治理。
18.推进重点应用场景建设。强化消防安全协同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等系统应用,推广使用电气火灾智防、动火作业全过程监管等系统;全面推广我区自主谋划的“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守护”应用建设,2024年实现系统全面上线运行。鼓励各镇街针对消防安全重难点工作进行梳理整合、流程再造,谋划推进消防安全“一件事”建设。
19.推进物联感知能力建设。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对象推广应用消防水压远程监测、“生命通道”数字监测预警、电气火灾智能预警等物联网技术,实时感知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推动社会单位运用数字化手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
(六)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20.加强专业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组织所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业务处室相关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养一批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部门每年组织镇街消防工作相关负责人、消防管理(救援)岗位人员、村(居)委会消防管理干部、网格员,以及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民警等基层消防力量开展一次集中轮训,提升基层检查单位、发现隐患、行政执法、宣传培训和初火扑救的能力。消防部门每年组织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新到消防监督执法岗位人员至少进行1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提升消防监督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21.落实党校培训。采用“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培训模式,组织全区医疗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2024年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开展重点文物建筑和博物馆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2.强化行业培训。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推动将消防安全作为电气焊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经济信息、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展改革、能源、消防、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重点组织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民族宗教、商务等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各自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
23.规范企业培训。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社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七)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4.普及消防常识。持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完善消防宣传“五进”协作机制,各行业部门要持续开展以各种行业为主导的消防宣传活动,引导电商、快递、通信运营等企业参与消防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改造一批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分类打造特色消防队站,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针对“老、幼、病、弱”群体,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常态化开展进门入户结对帮扶,提升逃生能力。
25.加强警示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定期剖析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分类制作警示教育片,利用新媒体、户外大屏、楼宇电视、车载电视等平台广泛发布播放。
26.培树先进典型。积极参加全市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119消防奖评选等活动,每年培养一批消防安全领域技能人才。组织开展最美消防志愿者评选活动,结合我区文化打造特色消防志愿队伍,发展一批热心消防、服务社会的志愿者,发挥榜样作用,强化示范带动,组织开展系列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要定期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调研,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单位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日常办公、运行机制,挂图作战,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定期调度推进,加强工作统筹,对七个方面26项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将此次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巴南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实施相统筹,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为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安全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示范引领。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要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加大通报表扬力度,对工作表现优秀、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每年进行表彰奖励。
(四)强化考核督导。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消防安全治本攻坚行动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治本攻坚行动纳入内部督导和绩效考核,紧盯重点任务和重点对象,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加强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方案(2024—2026年)
为进一步夯实全区人力社保系统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巴南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人力社保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服务等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推进全区人力社保系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一)强化人力社保系统行业安全教育培训
1.开展人力社保系统主管行业单位负责人安全领导力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学习培训内容,通过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区人力社保局主管行业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以及市安委会工作要求,开展行业安全培训,深化全区人力社保系统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各级安全生产履职能力。
2.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与引导。进一步强化区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室属地监管职责,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宣传普及法律、安全常识,明确法律底线。依托人社媒体矩阵及其他载体设置安全专题宣传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二)强化人力社保系统各类行业安全监管
3.加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监管。压实区内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主体责任,结合“学生实习管理”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等有关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和强力整治,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常态化机制,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4.狠抓从业人员安全规范。加强对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安全教育,督促从业人员安全学习。依托市局人力资源线上产业园平台,宣传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功能,按照市局统一安排,摸清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现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警觉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助力建立健全市场安全体系,增强人力资源市场运营主体安全意识,持续维护市场长久安全稳定。
5.加强市场机构安全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安全检查,扎实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深度挖掘潜在安全隐患,保障市场安全生产,除险固安。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所)的安全管理宣传,提升市场整体安全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水平,持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6.加强劳务用工安全监管。加强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监管,强化企业履行主体职责,落实安全培训和安全制度。加强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国资、邮政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作用,督促矿山井下、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责任较重的行业企业和国有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不得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和假外包真派遣,推动危险化学品、隧道开挖、爆破等危险作业岗位逐步减少使用劳务派遣,落实矿山井下人员、非煤矿山项目部人员、企业专职消防员等不得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规定。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7.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进全员隐患排查机制建设,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8.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加强属地管理,区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室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统计分析,加大对人力社保系统主管行业单位的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四)推动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良性互动
9.扎实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进一步落实好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超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障等政策,加强对镇街的业务指导,强化政策宣传,确保用人单位(平台企业)和职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应参尽参。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审批的事后监管,推进建设项目参保;与建委、交通、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共享和交换项目数据,督促未参保的建设项目和从业人员及时参加工伤保险。进一步挖掘系统数据资源,加强数据比对,将险种未参齐、已认定工伤未参保等重点人群,纳入全民参保数据库进行精准扩面。
10.加大实施工伤预防。根据《重庆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市人力社保局统一部署,积极协助工伤预防项目承办单位在我区开展相关工作。强化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工伤预防项目在我区落地落实。加大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力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帮扶中小微企业完善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基础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11.落实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激励政策。严格按政策核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30号)要求,扎实开展2024年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通过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调节作用,促使企业加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的预防工作,实现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良性互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推动全区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开展经常性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行动稳步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推动落实好各级各类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三)推进长效监管。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专项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督促指导相关机构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科协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夯实全区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区科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科协系统三年治本攻坚行动,提升科协系统安全科普宣教效能,运用线上渠道和线下阵地开展安全知识科普,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助力全区各行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安全生产科普活动。将安全生产类科普知识融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学素养大赛等科技教育赛事,增强广大青少年安全意识。利用公民科学素质大赛、全国科普日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品牌活动集中宣讲或传播安全生产相关科普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关注、主动监督安全生产。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生产、健康生活方式,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二)助力各行业开展安全教育。发挥社区科普大学、老年科技大学在基层布点广、学员多的优势,将安全生产类课程纳入必修课范围,针对不同人群精准开设安全生产相关课程。用好“科普中国”“科普重庆”等科普平台,大力推动优质安全生产科普资源落地应用。发挥科普信息员作用,广泛分享传播科普中国平台权威优质安全生产类科普资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及时组织研究安全突出问题。
(二)完善长效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科普,完善安全生产科普长效机制,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监督维权意识,助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
(三)创新内容形式。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卫生健康等领域,围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充分运用现有科普条件,积极探索科普体验、科学讲座、知识竞赛等线上线下结合的科普宣传新途径。
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序号 |
重点任务 |
完成时间 |
单位名称:区委组织部 | ||
1 |
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全面开展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培训。 |
2024年 |
联合区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培训。 |
2025年 | |
实现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培训全覆盖。 |
2026年 | |
2 |
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 |
2024年—2026年 |
单位名称:区委宣传部 | ||
1 |
统筹巴南融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今日关注》栏目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舆论监督,曝光存在问题。 |
2024年并长期坚持 |
2 |
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的新闻发布,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事故信息,保持正确舆论导向。 | |
3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 |
单位名称:区金融发展中心 | ||
1 |
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培训、安全咨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实现保险业与安全生产良性互动。 |
长期坚持 |
单位名称:区科技局 | ||
1 |
坚持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推动中央、市委及区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
长期坚持 |
2 |
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职工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将安全生产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
长期坚持 |
3 |
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安全监管。 |
长期坚持 |
4 |
支持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
长期坚持 |
5 |
抓好安全主题科普基地建设,引导开展安全主题科普活动。 |
长期坚持 |
单位名称:区委统战部 | ||
1 |
严格审查大型宗教活动的申请备案和应急预案,督促落实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
长期坚持 |
2 |
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属地镇街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 |
3 |
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时机,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属地镇街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教育。 | |
单位名称:区司法局 | ||
1 |
将安全法规纳入国家公职人员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内容。 |
长期坚持 |
2 |
加大执法监督协调力度。督促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强化执法培训,严格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实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
长期坚持 |
单位名称:区大数据发展局 | ||
1 |
开展安全发展理念学习贯彻提升行动。常态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将相关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的第一议题,作为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
长期坚持 |
2 |
开展重大隐患事故清零行动。2024年年底前,督促区内基础电信企业要组织部署公司及合作单位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通信网络运行安全等重点内容进行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全覆盖,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隐患存量,严格控制安全事故隐患增量,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
长期坚持 |
3 |
开展信息通信行业系统安全能力提升行动。加大通信杆线安全治理力度,督促区内基础电信企业落实市级农村区域通信杆线整治实施方案,逐步有序推动全区农村区域通信杆线整治工作。 |
长期坚持 |
4 |
开展企业员工安全素质提升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活动。督促区内基础电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自救意识、避险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
长期坚持 |
5 |
用好区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形成“感知发现、决策指挥、反应处置、终端反馈”工作闭环,实现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在内的各领域“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事件的协同联动。 |
2024年 |
6 |
用好全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全面支撑起包括安全生产领域在内的各级各系统各领域应用创新,赋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数字化水平提升。 |
2025年 |
单位名称:区税务局 | ||
1 |
以机关服务中心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小组组长,机关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对区局机关及各派出机构的办公场所(含大楼消防、外墙通道、水电气等)、重点部位(含办税服务场所、食堂、库房等)、固定资产(含周转房、车辆、电梯等)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对标对表整治重点问题隐患,不断提高排查整改质量。 |
2024年 |
2 |
每半年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局机关及各派出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并不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
长期坚持 |
单位名称:区总工会 | ||
1 |
动员企业参加重庆市网上“安康杯”劳动和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
2024年 |
2 |
做好全国“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申报工作。 | |
3 |
动员企业参加市网上“安康杯”劳动和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
2025年 |
4 |
动员企业参加市网上“安康杯”劳动和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
2026年 |
5 |
做好全国“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申报工作。 | |
单位名称:共青团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委 | ||
1 |
聚焦开学季、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 |
2024年 |
2 |
动员区内单位参与重庆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 |
2024年 |
3 |
加强团属阵地安全监管,守好团委机关的安全底线,守好各级团属活动阵地的安全底线,守好团属生产经营场地的安全底线,守好共青团所举办重大活动的安全底线。 |
长期坚持 |
4 |
通过团属新媒体矩阵,面向青少年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规章制度宣传教育。 |
长期坚持 |
单位名称:区妇联 | ||
1 |
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配合区总工会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畅通女职工维权通道,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
2025年 |
2 |
组织开展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等安全卫生管理职能部门,针对女职工特殊生理特点,提供特别的保护措施,并定期开展妇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
2026年 |
单位名称:区残联 | ||
1 |
及时传达学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规定,引导直属事业单位和福利基金会,按照区域和行业管理要求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和检查。 |
2024年全面开展;2025年强化;2026年巩固提升。 |
2 |
参加市残联组织开展的安全技能知识培训;开展区残联办公场所自查、残疾人服务机构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 |
3 |
区残联各部室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 |
单位名称:区红十字会 | ||
1 |
坚持执委会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区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树牢安全生产意识。 |
长期坚持 |
4 |
建立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管理,推动应急救护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 |
长期坚持 |
5 |
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
长期坚持 |
6 |
修订《巴南区红十字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深化与相关部门协作,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效率。 |
长期坚持 |
7 |
对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特殊困难家庭和人员实施紧急人道救助。 |
长期坚持 |
单位名称:区工商联 | ||
1 |
督促会员单位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
长期坚持 |
2 |
及时传达学习有关安全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规定,引导会员单位按照区域和行业管理要求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 |
长期坚持 |
3 |
教育引导会员单位适时分析安全形势、开展安全技能知识培训和安全自查、演练,督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
长期坚持 |
单位名称:巴南海事局 | ||
1 |
1.督促航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三个一”工作机制。各航运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例会,每季度开展“四查”(查培训教育、责任落实、双重预防、安全投入)至少1次,每半年开展“两讲”(讲学习、讲安全)至少1次。 |
长期坚持 |
2.督促航运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涉客、涉危航运企业每月至少1次,完善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长期坚持 | |
3.推动实现辖区航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2024年重点开展涉危航运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涉客航运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 |
2025年 | |
2 |
4.推广应用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长期坚持 |
5.督促航运企业按照《重庆市生产经营单位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南(试行)》,全面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
长期坚持 | |
6.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防治“三个一策”(一处一策、一队一策、一事一策)应用提质增效年活动。 |
2024年 | |
3 |
7.2024年开展危化品船舶“三防(防爆炸、防窒息、防泄漏)”专项行动,2024年底前完成动火等特殊作业违规行为整治“回头看”。 |
2024年 |
8.开展防范船舶碰撞桥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优化完善“一桥一策”,压实桥梁业主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桥区淌航、掉头、追越等突出违法行为,加强船舶通过桥梁水域安全航行监管。推动加快建设桥梁主、被动防撞设施。 |
2026年 | |
9.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扎实推进“三无”船舶治理。 |
长期坚持 | |
10.适应船舶大型化趋势,推进辖区码头提档升级,2024年完成码头靠泊能力评估,并推动码头业主制订实施释放码头靠泊潜能的措施或开展升级改造,2026年实现超码头靠泊能力作业隐患全面销号。 |
2026年 | |
11.开展内河船舶配员管理两年行动,深化治理“船舶配员不足”突出违法行为。 |
2024年 | |
4 |
12.开展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数字化建设,2024年底推动辖区涉客、涉危航运企业数字化应用率实现100%,鼓励有条件的其他航运公司开展安全管理数字化平台应用工作,2025年推动辖区海船公司建设运行。2026年推动辖区第四批或其他体系航运公司建设运行。 |
2026年 |
13.开展船舶智能管控系统平台建设,2024年底前辖区涉客涉危企业智能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和运行率达100%,鼓励其他航运公司开展智能监控平台建设,扩大智能监控系统覆盖面。 |
2024年 | |
14.加快搭建港航一体化平台,探索实施一体化交通组织管理。 |
2026年 | |
5 |
15.聚焦水上交通从业人员和旅客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航运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其中涉客、涉危航运企业每半年至少一次。 |
长期坚持 |
6 |
16.开展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挂而不管”“代而不管”等突出问题安全管理整治。 |
长期坚持 |
7 |
17强化省际客船、城市游览船、短途客船航行安全风险管控,开展省际客船和川江滚装客船年度专项检查;持续开展“夜游船”专项安全检查。 |
2024年 |
18.开展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专项整治行动。 |
2024年 | |
19.组织公司管理专家型、骨干型和技术型人才定期对辖区C级公司进行检查和指导,提升其安全管理水平。 |
长期坚持 | |
8 |
20.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双进”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培训机构、进社区、进校园。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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