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厘清监管职责边界,消除安全责任盲区
针对机构改革和新业态涌现而出现的辖区存在的安全监管空白、职责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巴南区安委会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近日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边界进行重新梳理、划分,从而全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一是属地责任更清晰。在明确属地镇街和区属国有公司各自监管范围的基础上,明确中央、市属企业的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由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其分支机构的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由所在镇街或区属国有公司负责。
二是新业态监管分主次。针对辖区出现的玻璃栈道、非动力游船、攀岩等新业态和校园周边环境、无证经营项目等,除按照“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的要求明确牵头单位外,还要求其他区级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好安全监管职责。
三是专项安全有统筹。在区安委会下设区道安办、区建安办、区危安办、区消安办等11个专业安全办公室,由其分别负责各自行业领域的统筹协调工作,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促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拟稿人:石庆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