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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服务指引

日期:2023-12-14
【字号:


一、文件依据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渝国土房管发〔2009〕412号)

二、所需材料

1.《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项):

   (1)《重庆市房地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属预购商品房的,收取《重庆市土地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3)属在建商品房的,收取《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身份证明:

   (1)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2)系委托申请的,还应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 

   (3)系单位的,还应提供单位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出租房屋已设定抵押的,收取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或承租人知晓抵押风险情况说明及抵押合同(复印件);

 6.出租房屋转租的,收取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7.出租房屋系共有房屋的,收取全体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8.《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告知单》。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出示原件。

 三、申请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104(巴南区巴南大道16号青岗湾2号楼)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房源核验初审复审审签缮证归档

五、咨询电话

023-61963826 023-6196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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