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服务指引
一、文件依据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21〕1号)
二、申请条件
(一)本区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收入、财产、住房在规定标准以内)
(二)本区其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和公交司机、环卫工人。主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区户籍(公交司机、环卫工人不限户籍);
2.在本区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在本区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且处于在缴状态(补缴不计算连续);
3.家庭收入、财产、住房在规定标准以内;
4.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5.在中心城区租房居住。
三、所需材料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仍按原有廉租补贴政策执行。
(二)本市其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婚姻状况材料;
2.劳动合同;
3.中心城区房屋租赁合同;
4.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应提交身份认定的相关证书、证件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四、申请地点
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本区其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用工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办或镇政府提出申请。
五、申请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镇街初审→初审结果公示→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复审→区住房城乡建委复核→复审结果公示→签署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六、咨询电话
023-61963816
七、监督电话
023-628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