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MB1960097D/2025-0014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2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2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书》,村(社区)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经村评议、镇街审批和区级审批后方可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低保户如果户主未享受低保政策但家庭其他成员有享受低保政策的,由享受低保政策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户主一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对于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社区)帮助其提出申请。农户申请时应书面承诺,并提交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书、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农村低收入群体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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