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730H/2020-00004 | [ 发文字号 ] | 巴南社保发〔2020〕15号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表格下载(样式文件)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安澜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0-05-12 |
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关于参加社会保险单位2019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6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0号),为切实做好我区参保单位2019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申报工作,现就参保单位统一申报2019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为本单位2019年内建立1 个月及其以上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申报缴费工资总额。
二、申报目的
参保单位申报的2019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用于核定其2020年度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职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或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政策规定执行。
三、统计口径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文件规定的口径申报缴费工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四、申报方式
1.提倡线上申报。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自行在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下载本单位《2019年度在册人员工资明细表》,填报完整并经职工确认单位审批后,经网上申报平台申报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在市明确的最迟申报时间前(暂定6月20日前)将相关表册纸质件邮寄区社保中心单位参保科备案。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免费开通。
2.线下窗口办理。各企业单位可带上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区社保中心单位参保科或镇街社保所)拷贝本单位《2019年度在册人员工资明细表》。在市明确的最迟申报时间前(暂定6月20日前)向区社保中心单位参保科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及每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
五、申报流程
1.参保单位按照上述统计口径,对本单位2019年度职工工资如实汇总,形成每位职工的工资总额。参保单位在工资申报前,应通过张榜公示或由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方式,让每一位职工知晓和确认其上年工资收入。张榜公示应在本单位公示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工资明细表经职工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单位汇总签批盖章。
2.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本单位《2019年度在册人员工资明细表》(附件1)电子纸质件一式两份、《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一式两份。
六、工作要求
(一)按时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总额
1.参保单位2019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多险种、多部门,请各参保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2.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上报2019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确定其2020年月缴费基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负责。
(二)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总额
1.职工工资总额与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直接相关,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不能漏报、少报、瞒报职工工资总额,务必真实、准确地申报本单位2019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参保单位不如实申报职工工资总额,将承担《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2.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参保单位缴费工资申报时,发现参保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将按规定进行稽核处理。
(三)填报表册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到社保局拷贝电子表格后,不得更改文件夹及EXCEL电子表格的名称,不得对人员进行增删,应直接将每位职工2019年度的“发放工资月数”、“年工资总额”、“月平均工资”项目分别录入两个电子表格,使用电子表格左上角的数据校验按钮进行检查。逻辑关系为:年工资总额=上年发放工资月数×月平均工资,凡是没有校验通过的,检查出现红色的行,根据提示的信息进行修改,校验通过后根据电子表格打印纸质报表一式两份。
2.参保单位在申报职工工资总额工作中,如发现职工信息有错误或人员重复,不能在纸质表册或电子表格中直接进行修改,应填报人员信息维护申报表,并提供相关原始依据,向区社保局单位参保科进行维护申报。
3.参保单位申报工资总额相关表册,应做到经办人、劳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应由本单位工会负责人签字或职工民主推举的代表签字,没有成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举的代表签字。
附件:1.单位职工2019年度在册人员工资明细表(此表在重庆市网上申报平台下载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
2.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
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0年5月9日
附件1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 2019年度在册人员工资明细表
(此表在重庆市网上申报平台下载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
单位社会保障号:
单位名称(章): 单位:元
序号 | 姓 名 | 个 人 编 号 | 身份证号码 | 发放 工资月数 | 年工资总额 | 月平均工资 | 备 注 (职工本人签字) |
小计 | ------------- | ---------- |
填表说明:1.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发放工资月数
2.此表由登记单位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经登记审核后,登记单位和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单位负责人: 劳资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附件2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
2019 年度
填报单位(章): 单位社会保障号: 单位:(人、元)
项 目
分 类 | 缴费人数 | 全年职工工资总额 | |||||||
缴费人员 工资总额 | 减少人员 工资总额 | 合计 | |||||||
参保单位申报 | |||||||||
张榜公布时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序号 | 职工代 表姓名 | 工 作 部 门 | 职 务 | 监督意见 | 职工代表签字 | ||||
已公布 | 未公布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单位负责人: 工会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 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 |||||||||
备 注 |
填表说明:1.缴费人数:单位年内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缴费人员工资总额:单位年末在册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的工资总额;
减少人员工资总额:单位年内减少人员的工资总额;全年职工工资总额合计=缴费人员工资总额+减少人员工资总额。
2.此表由登记单位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经登记审核后,登记单位和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