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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5897/2020-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东温泉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东温泉镇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经发办社事办综治办、城建食药监办、安监办、司法所。设2个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所、市政监察中队设4个公益性事业机构: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畜牧兽医站。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根据区委区府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镇政府制定了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推进了机构改革工作,但未进行机构调整。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不涉及改革后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508.97万元,支出总计8,508.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4.30万元、增长37.80%,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拨款、结算补助。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508.9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334.30万元,增长37.80%,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拨款、结算补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9.17万元,占94.36%;其他收入479.79万元,占5.64%。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24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1.19万元,增长33.54%,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734.16万元,占33.16%;项目支出5,511.69万元,占66.8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1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贫困村产业扶持项目结转80万元,中心镇建设项目结转110万元,以奖代补激励性转移支付结转50万元,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02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4.50万元,增长30.03%。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拨款、结算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9.02万元,增长58.36%。主要原因是追加、调整财政拨款。如: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资金—市级贫困村产业扶持项目160万元,特色小镇建设补助600万元,2016年中心镇建设项目350万元,特色小镇资金—东温泉镇场镇环境综合整治51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66.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1.39万元,增长25.77%。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5.91万元,增长53.1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的专项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1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贫困村产业扶持项目结转80万元,中心镇建设项目结转110万元,以奖代补激励性转移支付结转50万元,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1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8.51万元,占18.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4.56万元,下降27.19%,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调整了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29.34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7万元,增长49.16%,主要原因是安全维稳经费支出增加,司法所增加并补发了职工的司法津贴等。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2.65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0万元,增长25.12%,主要原因是镇内文化体育类活动增多,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43.33万元,占28.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9.52万元,增长54.31%,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和城乡低保调标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45万元,占2.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67万元,增长33.39%,主要原因是精神病人等困难群众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3.52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48万元,下降91.20%,主要原因是暂不创建国家卫生镇,项目支出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1,816.01万元,占23.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0.20万元,增长457.38%,主要原因是农村垃圾清运特色小镇建设支出、中心镇建设支出增加。

(8)农林水支出1,648.34万元,占21.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3.92万元,增长80.26%,主要原因是扶贫专项资金、村社干部待遇、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松材线虫除治等支出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251.92万元,占3.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37万元,增长169.2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职工住房补贴。

(10)其他支出28.00万元,占0.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农村幸福院建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3.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18万元,增长14.5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8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74万元,下降23.45%,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开支,将部分经费纳入年初项目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4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1.39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级追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补助收入。本年支出54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1.39万元,增长4,428.25%,主要原因是区级追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0万元,下降28.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93万元,下降42.2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11.78万元,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5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37.32%;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5万元,增长40.40%,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耗油量和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22.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4万元,下降31.13%,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77万元,下降70.95%,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14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150.05元,车均购置费11.78万元,车均维护费2.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74万元,下降23.45%,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开支,将部分经费纳入年初项目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8.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6.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53.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特色小镇资金-东温泉镇场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5.39万元,执行数为515.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申报方案经专家评+审90分以上,二是科学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实现动态更新。三是项目按时竣工并通过验收。三是特色小(城)镇建设效果好,被重庆日报媒体宣传报道1次。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18年特色小镇项目-东温泉镇正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联系人及电话

戴杭岑 17830228112

主管部门

区建委

实施单位

东温泉镇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515.39

总量

515.39

100%

其中:财政资金

515.39

其中:财政资金

515.39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项目申报情况。
目标2:项目储备情况。
目标3:项目建设进展和施工质量。
目标4:居民满意度(项目效益)。
目标5:资金使用和管理。
目标6:区县人民政府重视和资金匹配投入情况。
目标7:加分项目。

完成1:项目申报方案经专家评审90分以上。
完成2:科学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实现动态更新。
完成3:项目按时竣工并通过验收。
完成4:居民抽查对项目建设综合满意率100%。
完成5:资金下达及时,执行率90%以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完成6:特色小镇纳入巴南区重点项目建设,我区高度重视,强化保障措施和机制。区县资金投入占项目总投资80%以上。
完成7:特色小(城)镇建设效果好,被重庆日报媒体宣传报道1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项目申报情况

15分

15分

100%


项目储备情况

5分

5分

100%


项目建设进展和施工质量

30分

30分

100%


居民满意度(项目效益)

5分

5分

100%


资金使用和管理

15分

15分

100%


区县人民政府重视和资金匹配投入情况

30分

30分

100%


加分项目


1分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两违”整治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

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组织财政所、城建工作人员通过查阅工作档案、转账情况、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等,对该项目的资金管理、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 

评价结论:2018年“两违”整治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拆除存理违法1075平米19处违法建筑全部按规定拆除违法建筑政策群众知晓度95%群众满意度95%。处无油烟净化设备餐饮厨房违法建筑,减少大气污染物。全部完成存量违法建筑拆除任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45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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