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温泉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辖)相关部门:
现将《东温泉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东温泉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207号)《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5〕250号)要求, 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推动全镇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查处各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监督检查计划有效执行。全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各项指标以内,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等。
(二)检查对象及任务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及“三个必须”要求,由各责任部门对分管领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每月具体检查方案由责任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责任部门:镇应急办、经发办、规建环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宣传办、城管中队、农服中心、文服中心、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生态环保服务中心。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各部门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安委〔2016〕14号)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全面落实监督检查计划
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各部门每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适时对检查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要积极主动协调,事先安排好检查人员、检查路线及交通车辆等,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而影响检查计划的实施。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 2021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 2021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 2021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 2021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5. 2021年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6.2021年防雷安全检查计划
7.2021年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1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行业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力争实现零死亡。
二、监督检查人员
镇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张小华(政法书记、分管领导)、谢大林(主任)、戴贤树(四级调研员)。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250天=750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750天)-其他监督执法作日(320天)-非监督检查工作日(315天)=115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20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共计60天。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调查和处理、打非治违共计60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60天。参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等共计40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30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30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计10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3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15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200天。病假、事假共计2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45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50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和频次
按照企业风险程度、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将企业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当前,应急办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个体工商户)共有36家,均为黄级。针对企业安全条件,实行监督检查频次、重点等差异化监管。全年对36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对象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对象。五布场镇片区的烟花爆竹经营点,东泉加油站以及天赐液化气经销点,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2.重点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三严禁”、“六严禁”、“两关闭”的要求,开展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2)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区安全管理,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情况;
(3)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相关装置按要求增设安全仪表系统情况;
(4)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实施“回头看”,建立持续整改工作机制情况;
(5)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防防腐蚀、防静电、防泄漏、防火及特殊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6)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3.随机抽查内容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渝安监办〔2016〕24号)的要求执行。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1.日常监督检查
一月(9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6家(付小刚、杨开元、黄亨平、赵明泽、刘毅、李云)、东泉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玉滩加油站、刘锋罐装液化气存储点;
二月(5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4家(戴照、代仕英、张丹、胡光明)、吴代华罐装液化气存储点;
三月(2家):陈兴平罐装液化气存储点、张智勇罐装液化气存储点;
四月(4家):东泉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玉滩加油站、刘锋罐装液化气存储点、吴代华罐装液化气存储点;
五月(23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23家(付小刚、彭光秀、杨开元、魏琼、李富兰、黄亨平、赵明泽、李云、余勇、刘毅、魏茂、雷晓楠、龙佑琼、戴照、代仕英、胡光明、张丹、陶忠会、吴代琴、梁伦、梁小同、赵富、朱昌秀);
六月(9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7家(马佳淑、彭述权、骆涌、赵兴欣、韦继元、吴胜会、戴明)、陈兴平罐装液化气存储点、张智勇罐装液化气存储点;
七月(2家):东泉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玉滩加油站;
八月(2家):东泉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玉滩加油站;
九月(2家):刘锋罐装液化气存储点、吴代华罐装液化气存储点;
十月(3家):东泉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玉滩加油站、吴代华罐装液化气存储点;
十一月(6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6家(付小刚、杨开元、魏琼、黄亨平、赵明泽、余勇);
十二月(15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11家(梁小同、吴代琴、陶忠会、戴照、代仕英、张丹、胡光明、龙佑琼、雷晓楠、刘毅、余勇)、吴代华罐装液化气存储点、刘锋罐装液化气存储点、东泉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玉滩加油站。
2.随机抽查。全年共计抽查10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其中,一月抽查2家,二月抽查1家,四月抽查1家,七月抽查1家,八月抽查1家,十月抽查2家,十一月抽查1家,十二月抽查1家(按“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2
2021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发展理念,通过加强部门监管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人员安全意识,保障行业生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工商贸企业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非亡人事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得有效控制。
三、监督检查人员和工作日
(一)监督检查人员:黎泳霞、刘俊、孙超、刘琴。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248天)-非执法工作日(236天)=12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共23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86天;病假、事假共计15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15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0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原则
1.根据企业规模、危险程度、风险程度、从业人数、管理水平等五大因素,将我镇7家重点工业企业和5家重点商贸企业,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分为蓝、黄、橙、红级,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其中,工业企业蓝级企业6家,黄级企业1家;商贸企业蓝级企业5家。针对不同风险类别、级别企业,实行监督检查频次、重点等差异化监管。对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监督检查。
2.每家重点企业首查和复查各1次,每次2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共有12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全年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总计25家。其中,计划监督检查12家企业和3个罐装液化气存储点,另外随机抽查个体商户10家。
(二)监督检查重点
一是工业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即是否成立安全机构、人员到位及持证情况,是否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控、应急预案修订及组织演练等情况。二是商贸行业,重点检查超市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材等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并在有效期内。
(三)监督检查计划
1月:聚贤页岩砖厂、玉滩电站、五布电站、锡滩电站;
2月:凤梧超市东泉店、凤梧超市五布店、久久超市、购购乐超市、洋洋超市;
3月:文杨门窗厂、玉滩建材厂、腾亚建材厂;
4月:东泉社区、五布社区、黄金林村3个罐装液化气存储点;
5月:随机抽查场镇农家乐、百货类个体商户5家;
6月:聚贤页岩砖厂、玉滩电站、五布电站、锡滩电站;
7月:凤梧超市东泉店、凤梧超市五布店、久久超市、购购乐超市、洋洋超市;
8月:文杨门窗厂、玉滩建材厂、腾亚建材厂;
9月:东泉社区、五布社区、黄金林村3个天然气存储点;
10月:随机抽查场镇农家乐、旅馆类个体户5家;
11月:聚贤页岩砖厂、玉滩电站、五布电站、锡滩电站;
12月:凤梧超市东泉店、凤梧超市五布店、久久超市、购购乐超市、洋洋超市。
附件3
2021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旅游行业相关企业的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有效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景区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全面做好我镇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任务
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面;持续抓好旅游企业基础安全工作,做到防微杜渐,包括安全资料完善、安全设施设备维护、安全警示提醒标识完备、现场安全员持证上岗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涉旅企业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涉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非亡人事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得有效控制。
四、监督检查人员
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从事旅游行业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共有2人,分别是:杨世东(主任)、潘虹。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0天=50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44天)-非执法工作日(216天)=4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244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共计40天;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查处共计24天;参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8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16天;参加部门联合执法共计40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计8天;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共计24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共计12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21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76天;病假、事假共计1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40天;驻村、中心工作共计60日。
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原则
1.根据企业规模、危险程度、风险程度、从业人数、管理水平等五大因素,将我镇9家重点涉旅企业,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分为蓝、黄、橙、红级,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其中,蓝级企业5家,黄级企业4家。根据温泉旅游行业特点,将全年划分为重点时段(1月1日-4月30日和10月1日-12月31日)和非重点时段(5月1日-9月30日)。针对不同风险类别、级别企业,实行监督检查频次、重点等差异化监管。对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监督检查。
2.每家企业首查和复查各1次,每次2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共有4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全年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总计9家。其中,计划监督检查9家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查。
(二)监督检查内容
对辖区内温泉酒店、涉旅农家乐及民宿进行定期例行检查、重大节假日联合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时段保证每月开展二次日常安全检查,非重点时段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抽查,重大节假日配合部门联合检查,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主要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隐患排查及整治理、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在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安全检查工作人员通过检查生产现场和企业内部安全资料两方面,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设施及履职情况,特别是日、周、月检查记录,现场安全值守人员情况,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在检查过程中做好检查记录和安全隐患整治台帐,对隐患做到督促整改,形成闭环,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40天)
1.计划监督检查
一月:家晟阅泉酒店、东温泉大酒店
二月:八一光中温泉山庄、砚楠山庄
三月:秀泉映月温泉花园酒店、天体酒店
四月:面包森林、五斗丘民宿
五月:晓峰山庄、天体酒店
六月:东温泉大酒店、家晟阅泉酒店
七月:八一光中温泉山庄、秀泉映月温泉花园酒店、
八月:砚楠山庄、晓峰山庄
九月:面包森林、五斗丘民宿
十月:家晟阅泉酒店、东温泉大酒店
十一月:秀泉映月温泉花园酒店、天体酒店
十二月:八一光中温泉山庄、砚楠山庄、晓峰山庄
2.随机抽查:随机抽查9家(按“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执行)。
3.节假日联合检查:应急办统筹安排,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附件4
2021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非亡人事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得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
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面;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源头上管控事故。
三、监督检查人员
目前,建环办按照职能职责分工,从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共有3人,分别是:胡军强(主任)、喻杰(科员)、张杰(工作人员)。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0天=75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750天)-非执法工作日(664)=86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共664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300天;病假、事假共计7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84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10天。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生态环境安全。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86天)
一月:东城公交公交东泉枢纽站,芦清路应急抢险施工,红峰村、朝阳村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检查红峰村大茶湾、白果湾地灾点。
二月:随机抽查东泉村、双星村5家农房建设施工,检查东泉村、双星村2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三月:随机检查碾沱村、新楼村4家农房建设施工;碾沱村油草湾、屋基湾地灾点。
四月:检查梨树村白岩、梨树坪、李子榜3处地质灾害点,随机检查梨树村3户农村房屋建设施工。检查梨积路道路安全隐患。
五月:随机检查2处农村公路施工项目,检查黄金林黑嘴危岩地质灾害点。随机检查黄金林2户农房建设施工。
六月:东泉污水处理厂,检查深沟地质灾害点;检查绕景路道路安全。随机检查狮子村2户农村房屋建设施工。
七月:随机检查鱼池村2条道路安全隐患;随机检查1家农村公路施工项目。随机检查鱼池村2户村房屋建设施工。
八月:随机检查2处农村公路施工项目;检查桐麻树屋基滑坡地质灾害点。随机检查新楼村2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九月:东城公交公交东泉枢纽站,随机检查小桥村2户农村房屋建设施工,检查沙干子、梭滩地灾点。
十月:随机检查2处农村公路施工项目;随机检查1条道路安全隐患;锡滩村2户农房建设施工。
十一月:随机检查1处农村公路施工项目;随机检查狮子村、玉滩村2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随机检查狮子村、玉滩村3户农房建设施工。
十二月:随机检查河岸村2家农房建设施工;随机检查2处农村公路施工项目;随机检查1条道路安全隐患。
附件5
2021年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农业企业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力争不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非亡人事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得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
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面;持续抓好农业企业建设项目、高空坠落、农业机械、火灾水险、化学药剂、粉尘涉爆、沼气安全、交通电气、滑坡地陷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整治,从源头上管控事故,降低事故可能发生的概率,减小事故可能产生的影响,减轻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监督检查人员
从事农业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共5人,分别是:鄢德由、杨娅娜、高卿琼、李燕、武小龙。
四、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21年度开展安全巡查不少于24次。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抓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农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1.成立农业企业监督检查小组,制订巡查检查措施,按时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工作。
2.认真传达部署上级安全工作,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层层落实日常巡查检查。2021年度开展安全巡查不少于24次.
(二)抓宣传教育,深入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网络、会议、宣传栏、短信等各种有效手段,加大《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组织6月份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广大业主及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抓安全监管,有序开展农业安全专项巡查检查。
一月:重庆五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乡品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东科农业有限公司
二月:重庆爱故乡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久中惠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月:重庆耀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巴南区东泉镇呈禾园艺场
四月:重庆嘉能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凤凰麻竹种植专业合作社、巴南区华碧生猪养殖场
五月:重庆市自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楠婷堡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六月:重庆恒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沐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七月:重庆金珏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重庆实月大米种植股份合作社、巴南区惠敏生猪养殖场
八月:重庆普冠西瓜专业合作社、鱼池珍稀动物繁殖及饲料种植基地
九月:重庆日兴虎纹蛙养殖场、重庆市巴南区福阳食用菌种植场
十月:重庆民之丰农民股份专业合作社、重庆金合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巴南区陈隆刚家畜养殖场
十一月:重庆东温泉五布柚种植专业合作社、重庆市巴南区兵厚果园
十二月:巴南区东冠家庭农场、东温泉镇文华果园、重庆睿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6
2021年防雷安全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防雷安全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减少雷电灾害损失,根据《气象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1年防雷安全检查计划。
一、高度重视防雷装置安全检查工作
我镇是多雷暴地区之一,机关各部门、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有关防雷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雷电科普知识,切实做好今年我镇防雷装置安全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是防雷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手段。以下范围内的防雷装置应当进行检测:
(一)一类、二类、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内部设施设备;
(二)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如油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炸药雷管库等;
(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如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体育场馆等;
(四)工业厂房、物资仓库、矿区、旅游景点、大型露天演艺场所、露天堆场和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如塔吊、升降机)等;
(五)各类通信设施、网络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监控系统、广播电视设施等;
(六)市政公共设施,如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户外广告、照明灯饰设施等;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必须进行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其他设施和场所。
各类建(构)筑物投入使用后,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三、检查重点
学校:东泉学校、五布学校
医院:东泉卫生院、东泉卫生院(五布延伸点)
酒店:秀泉映月酒店、东温泉大酒店、八一光中酒店、天体酒店、家晟阅泉酒店
加油站:玉滩加油站、东温泉加油站
其他:重庆聚贤页砖厂、东温泉人民政府
四、监督检查人员
镇农服中心牵头,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员,分管领导张贵彬副镇长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鄢德由担任副组长,农服中心全员为组员,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五、检查方法及要求
以各单位自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技术检测、镇农服中心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单位自查。防雷装置的使用、维护、产权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管理的防雷设施进行自查。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技术检测。防雷责任主体单位要委托信誉良好且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单位的防雷装置安全性能进行检测。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检测行为,逐项落实技术要求,确保服务质量;对于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及时向区气象局报告。有关单位应依据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完善雷电防护装置,消除防雷安全隐患。
(三)督查检查。镇农服中心于5月底前完成重点企业督查检查。
六、严格责任追究
防雷装置的使用、维护、产权单位要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做好防雷装置安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规定。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严禁委托无资质、超资质进行防雷装置检测。
有关单位要在2021年5月30日前对本行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重点是炸药库、加油(气)站、烟花爆竹存放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生产加工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因防雷设施和防雷抗静电设施安全性能不合格而造成雷电灾害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电灾害责任性事故或雷电灾害应急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7
2021年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非亡人事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得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
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面;深化库区建设施工、蓄水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源头上管控事故。
三、监督检查人员
目前,生态环保服务中心按照职能职责分工,从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共有2人。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0天=50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0天)-非执法工作日(448)=52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共448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240天;病假、事假共计4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48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120天。
五、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主要包括渝湘高速扩能项目建设安全,观景口水库蓄水安全。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52天)
一月:检查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朝阳村施工现场。
二月:检查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双星村施工现场。
三月:检查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朝阳村施工现场。
四月:检查中铁十一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梨树村施工现场。
五月:检查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梨树村施工现场。
六月:检查中铁十一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梨树村施工现场。
七月:检查观景口水库蓄水安全一次。
八月:检查观景口水库蓄水安全一次。
九月:检查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朝阳村施工现场。
十月:检查中铁十一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梨树村施工现场。
十一月:检查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梨树村施工现场。
十二月:检查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双星村施工现场。

巴南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