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503C/2022-00094 | [ 发文字号 ] | 二圣府发〔2022〕45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二圣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7 | [ 发布日期 ] | 2022-05-31 |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二圣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二圣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张 咏 政法委员
委 员:吴 亮 司法所所长
梁 钧 平安办主任
王 露 财政所负责人
冉 聪 社保所负责人
叶照青 妇联负责人
刘 庆 二圣派出所所长
张 英 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 强 邓家坝村党委书记、主任
张先福 幸福村党委书记、主任
胡富碧 王家河村党委书记、主任
卿登中 巴山村党委书记
郑孝前 集体村党委书记、主任
陈 刘 中坪村党委书记、主任
二圣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二圣司法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司法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二圣镇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委,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三)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督促、检查和指导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各相关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关部门和村居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请批准,不另行下文。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