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503C/2022-00230 | [ 发文字号 ] | 二圣府发〔2022〕56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二圣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2 |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重庆市巴南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按照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森防办〔2022〕11号)要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和区应急局联合制定《重庆市巴南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对照《重庆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森防办〔2022〕11号)工作任务、《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2〕26号)精神,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确保全区森林防火态势持续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秉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聚焦森林火灾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区级隐患台账和镇街隐患分台账,构建账账明晰、责任到人、形成闭环、动态更新的管理体系。严厉查处违规用火,消除潜在风险,形成“不敢违规用火、不能违规用火、不想违规用火”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为牵头单位统筹组织实施,林业、公安、应急等部门承担具体实施任务。各镇街、区文化旅游委、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国有林场责任主体按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开展自查并建立隐患台账,区林业局具体负责开展全覆盖排查,结合各单位的自查情况
建立全区隐患台账。
(二)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
四、工作任务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建档
1.各镇街、区文化旅游委、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国有林场责任主体将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报区林业局,同时报区森防指办公室(区应急局)备案。
2.结合巴南区森林资源现状,联合林业、公安、应急等部门成立专班,由区林业局牵头,按照《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从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林区及林缘的电力线路、油气管道、通信基站和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坟场、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旅游景区、林缘农耕地和火情多发地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查找政府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林区经营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和护林员巡护责任存在的问题隐患。区林业局根据排查的实际情况,结合各单位的自查隐患排查台账,建立区级隐患台账。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以区林业局为主,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以内违规农事、祭祀、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并将查处情况登记造册,立卷归档。重点查处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以及其他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及烧灰积肥、烧埂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3.违规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下、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焚烧疫木、点烧阻隔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和烧篝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森防指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林业局行政执法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督促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调度和督促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
(二)加强警示督导。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通过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提升经营单位(个人)和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区森防指牵头召集林业、应急、公安等部门针对区级隐患台账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林业、应急、公安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组织开展检查。区森防指办公室将专项行动作为2022年森林防灭火夏季督查重要内容进行检查督办,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与森林火灾实际发生情况挂钩,对开展专项行动不力、不到位、不及时而引发森林火灾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显著的单位,将进行通报、约谈,并纳入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料报送。强化专项行动的信息沟通,各镇街、区文化旅游委、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国有林场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6月16日前向区林业局报送专项行动联系人员信息表,7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2),11月2日前报送最新的行动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11月17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每月25日前报送自行开展的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行动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的纸质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林业局行政执法科,并抄送区森防指办公室(区应急局),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专项行动统计表
2.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
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专项行动统计表
名称 |
数量 | ||
区级部门 |
镇街 | ||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含镇、街道) |
|||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套,含镇、街道) |
|||
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
|||
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
|||
排查火灾隐患(处) |
|||
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
|||
整改火灾隐患(处) |
|||
发现制止违规用火(起) |
|||
受理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
行政案件 |
|||
刑事案件 |
|||
查处侦破案件数量 (起) |
总数 |
||
行政案件 |
|||
刑事案件 |
|||
打击处理和教育人员 (人次) |
总数 |
||
行政处罚 |
|||
刑事拘留 |
|||
逮捕 |
|||
移送起诉 |
|||
教育、劝阻人员 |
|||
罚款金额 |
|||
追责问责人员 |
|||
其他成效 |
备注:该表格数据为累计数据。
附件2
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火灾隐患名称 |
隐患具体描述 |
地点 |
隐患整改类别 (立即整改、限期整改、 长期推进) |
整改完成时限 |
实际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