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503C/2023-00055 | [ 发文字号 ] | 二圣府发〔2023〕59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二圣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8-17 |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圣镇2023年秸秆禁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相关单位:
根据区农业农村委《2023年秸秆露天焚烧专项管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二圣镇2023年秸秆禁烧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二圣镇2023年秸秆禁烧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镇秸秆禁止露天焚烧范围为全域,特别是文物保护区、加油站、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200米范围内重点禁烧区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坚决做到全时段、全范围“零焚烧”。
二、工作措施
(一)广泛发动宣传
一是充分利用农村喇叭、宣传车、院坝会、走村入户等方式,多点多线多面宣传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全覆盖宣传,长时间、多频次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做到“空中有喇叭响、路上有宣传车吼、手中有《告知书》(附件2)看”,确保空间覆盖无空白;做到逢会必讲、逢人必劝,通过高频次、高强度的理念灌输,实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知敬畏,形成人人不再违规露天焚烧秸秆的行动自觉,达到“零火点”目标。
(二)推广“四化”技术
引导村民将秸秆机收粉碎还田、堆肥沤肥、牲畜饲料使用、食用菌基料化应用、家庭炊事和取暖应用,将秸秆作为基料进行食用菌、秋洋芋生产等,促进村民增产增收。
(三)加强联合巡查
落实秸秆禁烧巡查队伍,以村为单位分区负责,镇村合作,实行镇干包村,村干包片,联防联控,加强辖区内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巡查制止。
(四)严格执法处罚
用实用好《村规民约》,对违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进行处理。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人员及时上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引发安全事故行为及时上报相关机关。
三、组织保障
成立由二圣镇镇长薛东涛任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卢姝娜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罗英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调度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森林防火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细抓实。组长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副组长和镇包村干部及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具体负责。
附件:1.林区边缘重点村防火包片统计表
2.秸秆露天禁烧告知书
3.秸秆露天禁烧承诺书(村)
4.秸秆露天禁烧承诺书(村民小组)
附件1
二圣镇林区边缘重点村防火包片统计表
填报单位: |
填报时间: |
2023年 月 日 | |||||
序 号 |
村 名 |
林区重点山脉(名) |
具体小地名 |
镇包村领导 |
镇驻村干部 |
村包片干部 |
社包片干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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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包片干部可为1人,也可为多人,需落实具体责任人。 |
附件2
秸秆禁烧告知书
广大村民朋友们,你们好!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是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特将农作物秸秆“四化一禁”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秸秆禁烧范畴。全镇区域禁止任何单位、集体及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告知书所称秸秆,包括水稻、玉米、油菜、小麦等农作物秸秆及其落叶。
2.焚烧秸秆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秸秆综合利用办法。一是肥料化,将秸秆粉碎或倒伏还田还土,增加土壤肥力。二是燃料化,将秸秆收集打捆后,用于家庭炊事和取暖材料。三是饲料化,秸秆粉碎,堆积发酵,可制作畜禽饲料。四是基料化,可用秸秆作为基料栽培食用菌、秋洋芋。
4.监督举报。请大家互相监督,坚决曝光秸秆焚烧的不文明行为,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现象。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行为,及时报告村委会(区农业执法举报热线:023-66212316)。
请广大农民朋友自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坚决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为共建美好家园共出一份力。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附件3
二圣镇秸秆露天禁烧承诺书
(村)
为有效防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本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本辖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会是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安排。
2.严格落实村干部包区工作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3.引导村民将秸秆机收粉碎还田、堆肥沤肥、牲畜饲料用、食用菌基料化应用、家庭炊事和取暖应用,将秸秆作为基料进行食用菌、秋洋芋生产等,促进村民增产增收。
4.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宣传,充分利用村广播、标语、宣传车、告知书、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在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重点时期,成立禁烧巡防小队,深入田间地头,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巡检巡查,制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6.用实用好《村规民约》,对违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进行处罚。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人员及时上报镇政府。对引发安全事故行为及时上报相关机关。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区农业农村委、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各一份。
承诺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4
二圣镇秸秆露天禁烧承诺书
(村民小组)
为有效防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本村民小组特作出如下承诺:
1.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宣传,充分利用院坝会、告知书、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开展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人员及时报告村委会。
3.根据镇、村工作安排,及时向社员传达工作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本村民小组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巡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各一份。
承诺单位:
村民(居民)小组长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