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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431K/2024-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丰盛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1 [ 发布日期 ] 2024-03-27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3.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4.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督能力。

(二)单位构成

丰盛镇党委、政府内设综合办事机构9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事务站、生态环保服务中心、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丰盛镇司法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丰盛中队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

二、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财政收入415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83.44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071.70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实际支出为4155.1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8.2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6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7.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0.39万元,农林水支出609.1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9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4.82万元,其他支出0.70万元。

(三)财政相关工作情况

1.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结合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统筹兼顾要求,科学安排资金,有保有压,确保财政支出到位。优先安排“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支出,按照轻重缓急妥善安排项目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从严从紧核定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通过合理调度资金,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2.加强协税护税,不断增强财政保障实力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注重加强与财税部门之间的合作,筹划好税收工作,严格审核完税证明,定期分析财政税收形势,同时加强对企业发展、经营状况、税源的调研、分析,对重点税源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应收尽收。2023年,我镇完成本级税收1028万元,超2022年完成数499万元。

3.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牢固树立紧日子紧过的思想,严格预算管理,严把支出关口,严控办公用品采购,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和调度财政资金。严格“三公”经费管理,2023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9.27万元,2022年全年支出26万元,减少支出6.73万元,同比下降25.8%。

4.规范财政管理,严格政府采购

2023年限额以上采购0起,合同金额0万元;限额以下采购147起,合同金额3514285.98元,其中:货物类70起,合同金额810979.5元;服务类65起,合同金额1852421.48元;中介服务超市10起,合同金额823285元。

三、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4年全镇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收入预计2648.90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其中:镇街体制补助2559.06万元,专项补助89.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8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3.45万元(含宣传工作经费10万元,武装(民兵)工作经费1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8.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8.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2.67万元;农林水支出651.5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8.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6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7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达到较上年只减不增的压减目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四)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1.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支出原则,不断完善财力保障机制,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不断完善行政性支出管理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费等公务费。

2.加大民生投入,不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乡村振兴,增加对民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

3.强化财政监管,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依法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运作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加强资金运行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管理,严把内部稽核对账关,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三是进一步规范单位内控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资金节约率。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大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征地等项目资金跟踪、监督力度,提升专项资金运行质量。


注: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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