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431K/2022-00076 | [ 发文字号 ] | 丰盛府发〔2022〕6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丰盛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28 | [ 发布日期 ] | 2022-06-28 |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辖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重庆市献血条例》规定,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期间全市临床血液安全供应,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区政府有关安排,我镇将开展2022年应急无偿献血工作。为圆满完成2022年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经镇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
各村(居)通过院坝会、社员大会、党员大会等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手册,倡导“无偿献血、关爱他人、无上光荣”的公益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确保城市居民知晓率达85%以上,农村居民达75%以上。丰盛中小学校要多种形式开展无偿献血宣传,确保在校青少年无偿献血知晓率达95%以上。
二、献血对象、献血人数及献血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18—55周岁健康公民为献血主体,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我镇于2022年7月13日动员、组织101人参加献血活动(献血任务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血量计算方式
参加献血的公民,经体检合格,全部实行无偿献血。每人一次献血量为200—400毫升。对献血者本人由市献血办发给《无偿献血证》。公民个人上次献血后间隔献血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的可以再次献血。
四、《无偿献血证》使用
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用血权,并免缴采供血成本费用。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直系亲属相关权益,按照《重庆市献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
五、加强领导,确保献血任务圆满完成
保障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全市临床血液安全供应,开展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明确献血工作的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加快建立稳定有效的应急献血队伍;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献血任务圆满完成。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献血地点。各村居、有关单位按镇安排的时间和献血任务组织所辖区域内有关单位和人员,按时到丰盛镇政府大门外采血点献血;
(二)献血前饮食注意及证件的携带。参加献血的人员从体检前一天晚餐至献血期间,不得进食肥肉、鱼、油条等高脂、高蛋白食物。献血当日须吃早餐,但要清淡,如稀饭、馒头、面包等,同时要带上身份证或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从早上8:30开始采血,时间为半天。
(三)建议献血补助标准。政府工作人员完成1个献血任务后(即献血200ml-400ml)给予1000元健康营养补助,献血后原则上不安排休息,确因献血后身体不适的,可休息1-2天。村(居)可参照政府健康营养补助标准,献血人员完成献血任务后,政府补助300元/人,差额部分由村居配套,并自主安排休息时间。镇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完成献血任务后,可参照政府健康营养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没有完成献血任务的不予补助。
(四)关于注射新冠疫苗人员献血注意事宜。两针剂的,48小时内不能献血,48小时后可以献血。三针剂的,14天内不能献血,14天后可以献血。
(五)献血任务与双月绩效考核挂钩。本次献血任务纳入镇对村的双月绩效考核制度,未完成任务数按照每人1分累计扣分。
附件:丰盛镇2022年应急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丰盛镇2022年应急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献血人数 | 时间 | 地点 |
1 | 镇机关 | 16 | 7月13日 | 丰盛镇政府大门
外 |
2 | 丰盛小学 | 4 | ||
3 | 丰盛中学 | 5 | ||
4 | 街村 | 12 | ||
5 | 桥上村 | 10 | ||
6 | 油房村 | 10 | ||
7 | 石家村 | 7 | ||
8 | 梨坪村 | 8 | ||
9 | 桥湾村 | 9 | ||
10 | 双碑村 | 8 | ||
11 | 王家村 | 7 | ||
12 | 社区 | 5 | ||
13 | 合计 | 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