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327F/2022-00189 | [ 发文字号 ] | 惠民办发〔2022〕42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惠民街道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3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6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惠民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惠民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辖区有关单位:
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惠民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惠民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民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巴南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巴南平安组发〔2022〕1号)要求,在全街道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以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成效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领导
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 奇 党工委书记
王 强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东篱 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马培东 办事处副主任
苏春利 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陈贤春 党工委政法委员
梁 锐 派出所所长
成员:何向东 平安办主任
刘生剑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主任
郑健君 经发办负责人
龙 新 宣传办负责人
汪华琼 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文 亮 派出所教导员
冯延伟 社区民警
张志龙 社区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办,负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日常工作,统筹调度、综合协调和具体指导,及时跟进掌握工作动态。
四、工作内容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
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1.畅通举报渠道。充分依托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合“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及时分流转交相关村(居)查办。加大对群众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交办线索的核查办理力度,相关村(居)要加强本地区、本系统线索办理的动态跟踪掌握,强化督促指导,加大重点线索督办盯办力度。严格落实线索举报保护措施,帮助举报人消除顾虑。
2.强化社会宣传。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村(居)干部、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LED 显示屏、墙报、挂图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提升群众知晓率、支持力和参与度。重点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和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3.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对专项行动树立正确合理预期。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充分发挥街道平安稳定综合风险研判机制作用,将专项行动纳入研判重点,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动态,进行研判评估,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做好跟踪督办。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村(居)要及时协调加强舆论引导管控,做好重点人教育稳控等工作,严防负面炒作。
(二)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街道相关责任部门、各村(居)要立即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内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推进分类处置。
2.派出所要充当打击“主力军”,按照“稳、准、狠”要求严格依法办案,重点对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在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同时,注意发现和识别隐藏在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
3.各单位要协同配合,全面查清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严防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最大程度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抓紧启动、蹄疾步稳、主动作为,层层压实责任,形成联合联动联转的工作合力,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加强统筹推进。宣传发动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打击整治约5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推动成果固化、强化建章立制。3个环节工作叠加压茬推进,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三)严格督导考评。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各村(居)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及时开展督导、督查,对成效突出的村(居)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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