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惠民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327F/2022-00142 [ 发文字号 ] 惠民办发〔2022〕26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惠民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11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惠民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规范我街道摩托车通行秩序,预防并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巴道安办〔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惠民实际,惠民街道办事处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时间

2022222日至531日。

(二)重点车型

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

(三)整治重点

闯禁、无牌无证、逆行、超员、不戴头盔、酒驾醉驾、三轮车违章载客、未购买保险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措施

(一)摸排建档,强化源头管理。各村(居)要组织力量,发动村(居)民小组长对辖区新增(减少)的摩托车进行摸排,更新摩托车所有人、驾驶人详细信息台帐(附件1),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将信息台账及时抄送街道道安办。同时要督促未上牌照的摩托车上牌照,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二)突出重点,强化违法查处。要充分发挥道安办作用,组织派出所、交巡警勤务公巡大队每周至少开展两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包括一次赶场日、一次周一早上或周五下午,在辖区摩托车比较集中的路段以及重点整治路段设置专项检查站,重点查处闯禁、超员、无牌无证、酒驾、不戴头盔、三轮车违章运营等重点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劝导站要切实履职,进一步加强对摩托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教育和宣传,应急办要加强对劝导站履职情况的督查、检查和考核。

(三)严格执法,提升整治效果。集中整治期间,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所有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摩托车超员,一律就地卸客并依法处罚;对驾驶无牌摩托车的,及时移交辖区勤务公巡大队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尽快补齐牌照;对三轮车违章运营的,及时移交路政执法大队进行处罚;对场镇的摩托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惠民派出所要加强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强化宣传,提升整治效果。各村(居)要利用节假日、赶集天在辖区场镇摩托车集中的地方,通过设置宣传点、摆放展板、悬挂标语、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要在国省县道与乡村道路交叉路口悬挂或喷涂1副标语,乡村道路出入口至少各设置1副标语,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要利用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宣讲队深入宣传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各劝导站要对过往摩托车驾驶员及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和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组织部署。摩托车是交通事故高发车型,加强摩托车管理是压事故保平安的重要举措,各村(居)要吸取南彭街道排白路2.2”较大事故的教训,充分认识当前摩托车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专人扭到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立竿见影、迅速见效。

(二)规范执法,强化路面管控。街道道安办要组织农村地区6+5”力量上岗履职,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路面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措施,对于闯卡、调头逃逸的违法摩托车严禁追赶,对执法中出现的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和暴力抗法的,要通过摄像方式固定证据,及时移交辖区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罚。

(三)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整治期间,道安办要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及勤务公巡大队的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附件:摩托车摸排统计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惠民街道办事处

20223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摩托车摸排统计表

序号

车牌号

所有人
或使用人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车辆情况
(重点检查车辆是否按时年检)

经常行驶区域

备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